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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ChiChi7.bbs.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7-04-26 01:18:37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miababy (小貓就是皮!)
標題 Re: [新聞] 法官嗆單親卡債媽:薪水只有18k 不會
時間 Tue Apr 25 03:57:10 2017


如果單就18k看護這點來看

確實是薪資異常偏低的工作 單日薪資600

因為這是我找到幾乎是最低的看護費用表

單日費用最低也有950

http://imgur.com/a/dgbe8
[圖]
 

所以法官先詢問以下2個問題很合理

「為何不找薪水高的工作」

「為何要做18k的看護」

要仔細確認才能有充分理由幫忙消債啊...


至於「前夫為何不幫忙扶養小孩」

這點也應該要問清楚

萬一是前夫經濟狀況尚可的狀況

法院就會希望應該要跟前夫協商先帶回小孩子扶養

或是共同出扶養費

而不是媽媽硬要自己扶養 而當作要求銀行消債的理由


而「有債務為何要扶養父母」

問這個的原因也不會是逼你拋棄父母

而是確認父母經濟狀況如何 是否可自理

有無其他具經濟能力的兄弟姐妹可替代扶養


不要覺得說就是過不下去才來聲請消債阿

你法官問一堆廢話幹嘛...

確認這些債務人的生活事實狀況就是法官的職責

一定要在債務人有還款誠意

但確實不得已 沒有其他辦法可以想

親友也無力支援的情況

法院才能要求銀行放棄部分債權 把清償期拉長

讓債務人有更生的機會


如果法院都不仔細詢問清楚其他還款可能

不清查債務人是否有藏匿財產 或捏造扶養事實

不要求債務人應該盡力付出勞動力賺取合理水平的薪資

不確認債務人是否只是不想還

不調查債務人在背債時 花錢是否仍大手大腳毫無節制

反而債務人說什麼法院就聽什麼

債務人要什麼法院就准什麼

隨隨便便就要求銀行放棄部分債權

這樣才是真的不公平



畢竟銀行並沒有做錯事

只是要收回之前依信用卡契約借債務人的錢而已

所以要求銀行放棄部分債權 或無息延長還款之前

法院把債務人狀況確認清楚  是合理且必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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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0.57.208
※ 文章代碼(AID): #1O_bYOFJ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93063832.A.3D3.html
formatted: 認真推1F 04/25 03:57
hankdai: 可是你沒推到…幫推2F 04/25 03:58
arnold3: 銀行放高利貸讓人家家破人亡 只有討錢最積極3F 04/25 03:59
barbarian72: 好幫推4F 04/25 03:59
SoLaYo: 認真幫推5F 04/25 03:59
leew633: 真的別被媒體操弄..6F 04/25 04:01
chister: 推7F 04/25 04:01
killerchi: 太晚來了8F 04/25 04:02
AirbusA350: 媒體無腦就算了 你看原文下面也很多無腦的XD9F 04/25 04:04
miababy: arnold3 民法規定利率超過20%是高利貸 你說的銀行是哪家10F 04/25 04:07
ak47tt86: 清流拜託讓更多人看到11F 04/25 04:13
ma4wanderer: 肯定有鬼阿  說不定是故意壓低帳目薪資消債  另外再12F 04/25 04:14
ma4wanderer: 私下收現金
ma4wanderer: 於是被法官戳到關鍵點就抹黑亂噴
woula: 認真推15F 04/25 04:17
lastmile: 認真推16F 04/25 04:18
unclefucka: 有的所謂18K,搞不好是勞保所需的靠工會的帳面報薪17F 04/25 04:18
LJer: 首先前面兩個問題就是廢話 想也知道他會回找不到 你也不能18F 04/25 04:24
LJer: 說什麼
LJer: 之後的問題她也回 因為找不到其他更好的工作 所以才會繼續這
LJer: 個工作 若有社會經驗不會想問這兩個問題 因為答案就會是這樣
LJer: 再來是前夫 一般來說不會問前夫為什麼不撫養 不知道是記者
LJer: 亂寫還是怎樣 一般會問 跟你前夫離婚時有對小孩的扶養有過
LJer: 協議嗎? 現在的情況有更改協議的可能嗎?
LJer: 然後父母 一般來說就算你辦一般的事務 有些也會要求附上父母
LJer: 的所得收入稅務狀況 沒有會要求你補件 然後會詢問是否有兄弟
LJer: 姊妹幫忙扶養 這是正常的流程 文中法官如果真的這樣問
LJer: 那我就不知道有什麼好護航 唯一可以護航的是 記者亂寫
LJer: 以前跟法官對談過 是個很認真的法官 他也是不經世事考上的
LJer: 但做久了 就知道有些廢話是不用問的 有些流程要跑正式的
LJer: 有辦過一些資料補助的就知道以上我說的都是正常的流程
LJer: 基本會有文中這種問法的 要不菜鳥 要不真的是不思進步的
LJer: 法官問廢話真的不是認真 尤其對上保險卡債這類的 是因為
ohmylove347: 推個,謝分析34F 04/25 04:35
LJer: 這個法官問完廢話都不准消債 所以感覺他問廢話好像很認真35F 04/25 04:35
LJer: 他如果是問廢話,然後都准許消債,這些公司一定上訴,理由就
LJer: 是對方沒有提出相關證明,所以真的這法官沒什麼好護航
miababy: 我覺得問了沒用 和不用問 是2個概念 問了之後要提出證明38F 04/25 04:37
miababy: 問了之後必須提出證明供佐證 這是正確的要求
LJer: 沒錯 都要提出證明 所以有經驗的法官 都會傾像可以提出證明40F 04/25 04:38
LJer: 的問題 所以像是關於為什麼不找跟為什麼做這個 因為沒什麼好
LJer: 證明的 所以一般不問
miababy: 這個當然可以問 你有出過庭嗎?43F 04/25 04:40
LJer: 多跑這一些沒有證明的 就像文中這個法官不給消債 所以不會44F 04/25 04:40
LJer: 浪費時間跟司法資源 但想想如果用這兩個問題去消債基本也沒
LJer: 佐證 大多會被公司上訴 那這法官就是在浪費自己的時間
LJer: 可以問 但要看你遇到的法官 有些不會問這些 跟出不出庭沒關
miababy: 如果法官確實問了 也相信了債務人的說法而准予聲請48F 04/25 04:45
LJer: 出庭遇到法官都同一種 那就是這些狀態 遇到喜歡跑流程的49F 04/25 04:45
miababy: 銀行上訴 債務人因而補足證明 使銀行被駁回50F 04/25 04:47
LJer: 就是另種 沒錯但這個法官都不准51F 04/25 04:47
miababy: 這就跟法官沒有多問 直接准予債務人的聲請 意義完全不同52F 04/25 04:48
LJer: 那如果法官問了 他給了這些理由 他確實也無法佐證前兩個問題53F 04/25 04:49
LJer: 但後面的問題她都提出佐證 還是被不准 我想這應該是司改批判
LJer: 的點
LJer: 常常出庭的人一定覺得他如果覺得怎樣怎樣為什麼不上訴呢?
LJer: 為什麼要搞這些呢?但有沒有想過法官不採證後很多民眾是不會
LJer: 走這些流程的 他走到前面那幾步就已經很難得了 常常出庭的人
miababy: 從新聞看來 債務人不是因為提出佐證沒被接受而感到不滿59F 04/25 04:52
miababy: 而是法官竟然問這些問題 他覺得沒同理心而感到不滿
LJer: 也一定會說有法扶阿 有什麼什麼阿 但記得很多人真的還是不會61F 04/25 04:52
miababy: 就原po提供的新聞內容來看62F 04/25 04:53
LJer: 用 以前在民事法官或許要覺得那是他的事 但自從引進改良式63F 04/25 04:53
LJer: 當事人進行主義 很多法官會覺得基於某些法原則 法官應該要
LJer: 人到的給予提示 必要時以職權介入 我想司改會應該是批判他
LJer: 沒有給於提示這類的
LJer: 這就是以上所說的 我想內文應該是批判這個 也是批判他再問
LJer: 題時沒有 引用上述的原則好像比較偏向銀行 對債務人較無同理
LJer: 原新聞也有提到 除了沒有同理心 問完這些 法官都不准
LJer: 好像就是一開始就不給 問這些問題只是刁難的感覺
LJer: 欠債確實要還 但流程是國家給的 他可以跑 你應該給她機會
LJer: 換個方向想 債務人會希望法官問他前面這兩個問題然後後面的
LJer: 他都提出佐證了 卻還是被打回 我想當事人心裡應該還是不甘心
miababy: 法官在裁定書會寫理由 重點是在法官駁回時給的理由74F 04/25 05:02
LJer: 所以求助司改吧75F 04/25 05:02
miababy: 是否合理 而這就要看個案的裁定書內容了76F 04/25 05:03
LJer: 問的問題就合理判斷來說 還是有取捨的可能 可以是不必要的77F 04/25 05:04
LJer: 至於判決理由就要另予討論 要看他的理由是什麼
LJer: 但單就新聞上面點在問問題方面 還是有批判的空間
LJer: 裁定書合不合理有討論的空間 跟審問時態度內容給於檢討又是
LJer: 另一個可以討論的空間 有時候真的要有些同理心 更基於節省
miababy: 我就該法官最近1筆105年更生事件的裁定駁回的內容來看82F 04/25 05:08
LJer: 司法資源 加快訴訟速度並兼顧當事人權益 跟整體司法正義83F 04/25 05:08
LJer: 因此多了些要求 或許只是想要讓人民更信賴司法
miababy: 大意是說債務人歷次陳報狀 筆錄 和到場陳述證詞均有不同85F 04/25 05:13
miababy: 也和各方債權人提出的證明資料不同 顯有隱匿不為真實陳述
miababy: 故予駁回 也看不出法官有什麼通案上不合理的問題
miababy: 法官問的這幾個問題 說真的我認為不會不具同理心
miababy: 多問一些讓債務人有更多機會提出陳述和提供證據 不就是程
miababy: 正義的一環?把這些當作廢話都不確認 直接准予或駁回
miababy: 漏字 是程序正義的一環
miababy: 把這些當作廢話都不確認 直接准予或駁回 這才是大問題吧
LJer: 查明該案件內文債務人擔任清潔人員 其相關判決理由非新聞93F 04/25 05:27
LJer: 似乎非新聞當事人 再者 他所問問題 所引用資料 都有相關文字
LJer: 資料可供證明 可見 他也是使用可提出相關佐證的證據做為大
LJer: 部分的判決理由
miababy: 我沒有說是相關新聞 所以我說看不出有"通案"上的不當97F 04/25 05:29
miababy: 前面你說"問完這些 法官都不准 好像就是一開始就不給
LJer: 所以有些問了沒證據的 他也是一語帶過 以有矛盾 似有隱匿99F 04/25 05:30
miababy: 問這些問題只是刁難的感覺" 這是民眾不正確的認知啊100F 04/25 05:30
miababy: 問完當然要看內容合理否 證據充足否 才能准予聲請
LJer: 做為輔證 以該判決書來看 顯見新聞中問的問題非是他判決理102F 04/25 05:31
miababy: 哪有問完就必須准予聲請的道理?103F 04/25 05:31
LJer: 由之核心 看了該判決書 我才覺得要不就是記者亂寫 不然就會104F 04/25 05:31
LJer: 這個判決書所示 大多應該會問有相關資料佐證的事證
miababy: 然後前面你說"債務人會希望...後面的都提出佐證了 卻還是106F 04/25 05:33
LJer: 喔...但我就單就新聞在討論 加上查到的判決 顯見他還是使用107F 04/25 05:33
miababy: 被打回"這段我就更不懂了 新聞裡債務人根本沒說他有佐證108F 04/25 05:33
LJer: 較多 可查證的資料 那就代表 判決他都不用 那他問這些 之後109F 04/25 05:34
LJer: 當事人看到判決書 可能不爽打他一記 覺得你理由又不是這些你
LJer: 幹嘛問這些 我覺得受到刁難跟污辱 這樣吧
miababy: 感謝參與討論 待會要辦正事 先撤退XD112F 04/25 05:38
LJer: 受益良多 謝謝你跟我討論113F 04/25 05:42
LJer: 希望法官是被誤會了
pz5202 
pz5202: 推115F 04/25 05:59
tonyscat: 推116F 04/25 06:13
qazwsx51: 推117F 04/25 06:33
a2654133: 別吵架啦 還在推文吵 我看的好難過 回一篇吵架啦118F 04/25 06:56
TomChu: 垃圾媒體119F 04/25 06:58
GFDS: 幫推120F 04/25 07:01
appleball200: 認真推121F 04/25 07:21
junalu: 推122F 04/25 07:27
ImBBCALL: 的抱歉喔,你覺得廢話的是法官就是也義務問123F 04/25 07:28
ImBBCALL: 你覺得廢話刺耳的事法官就是有義務問,你以為法官和對造
ImBBCALL: 是你肚子裡的蟲?還有一堆被告證人媽的每次開庭講的都
ImBBCALL: 不一樣
onstar: 推這篇。127F 04/25 07:33
forbake1: 幫推128F 04/25 07:40
maxwellbkwt: 推129F 04/25 07:49
eunice0802: 推130F 04/25 07:56
camrydriver 
camrydriver: 沒飯吃幹嘛不吃肉不吃海鮮?131F 04/25 07:58
camrydriver: 台灣司法就百行百業最後名最高院當初都是支那老師教
camrydriver: 所有民主國家中最差,壹週刊,
camrydriver: 壹週刊,[url]https://goo.gl/e3uLUO[/url]
d8711013 
d8711013: 推135F 04/25 08:04
porkegg: 推136F 04/25 08:10
songyy2003: 理智的人很少137F 04/25 08:13
shermanqoo: 認真推138F 04/25 08:13
nicehsing: 觀念清楚 推139F 04/25 08:16
schopan: 不好意思  法庭上答廢話  和回答你媽廢話  效力不一樣140F 04/25 08:16
newhome3031: 推141F 04/25 08:21
WindSucker: 沒愛心142F 04/25 08:39
Birdy: 對不起,我跟一堆人聊過,每個都只會怪罪單一個體,例如143F 04/25 08:41
Birdy: 只會講恐龍法官.....跟他講問題本質他們是聽不懂的
Birdy: 推你觀念清楚!!
nildog: 媒體最喜歡把司法判決腦補帶風向了,寫的越誇張越好~這不146F 04/25 08:49
nildog: 是鄉民常識嗎?
kanging: 認真解析推148F 04/25 08:49
sharkimage: 推149F 04/25 08:52
heartblue: 媒體和鄉民的智商你懂的150F 04/25 08:56
taiki39: 誇張的判決,新聞點閱率通常都是前幾名的,因此,媒體愛151F 04/25 08:59
taiki39: 帶風向不意外。。
aghgna: 推個153F 04/25 09:02
melonlon: 你確定她30天都會有case接?154F 04/25 09:23
bowcacayy: 推這篇155F 04/25 09:31
saint01: 推156F 04/25 09:37
tiffyyoyo: 推157F 04/25 09:42
LEDtorch: QQ158F 04/25 09:52
askey: 先幫你補血159F 04/25 09:59
Allen0315:     所以難怪會有恐龍法官....160F 04/25 10:21
lunaX19: 佐證喔 我倒好奇一些低收的證明怎麼來的?161F 04/25 10:29
lbowlbow: 認真推。  證明就是跟政府部門的人套關系塞紅包就有啦162F 04/25 10:34
eunice456: 推163F 04/25 10:43
dctmax: 推 一堆無腦的悲憤鄉民帶風向164F 04/25 10:50
iam23: 這種案件就是有制式的流程,該問的事情就是要問,該調查的165F 04/25 11:54
iam23: 這種案件就是有制式的流程,該問的事情就是要問,該調查的
iam23: 就是要調查,就跟做產品,改變一個設計就要把所有測項重新
iam23: 測試一樣,在推文帶什麼風向
applewarm: 原來是這樣!169F 04/25 12:07
barkingdog: 推170F 04/25 13:03
SHIU0315: @ @171F 04/25 13:17
SHIU0315: 再推個
SHIU0315: 再推
den123: 觀念正確174F 04/25 13:23
stevenkuo: 每個醫院幾乎都有綁定看護機構。其他的只能淪為備胎被175F 04/25 13:32
stevenkuo: 抽成,工作也不是常常有。看護僱用的規定很多,不是你
stevenkuo: 一張表就算。錢太少還不一定找的到人。環環相扣病患家
stevenkuo: 屬沒錢更別說請看護了。政府過去訓練這麼多照護員結果
stevenkuo: 還是淪為機構的剝削。而家屬也沒有太多選擇。我現在花
stevenkuo: 四萬一個月照顧昏迷的插管家人,送去24小時慢性病房給
stevenkuo: 人照顧。長照2.0? 笑話啦
miababy: 樓上,辛苦你了182F 04/25 16:50
miababy: 不過中長期看護的需求並不低,就我的觀察
miababy: 家族親人臥床所花全日看護費1個月3.5萬
miababy: 供參考
eric008: 推!!!法官看多啦  斷章取義幹嘛186F 04/25 17:07
kaky: 拜託啦在大醫院請看護你還要排隊等啦..外(陸)配居多 半日1K187F 04/25 17:38
kaky: 起跳全日2K 領現金...日周結都有...
StockVirtual: 推認真文189F 04/25 17:45
miababy: 樓樓上看法和我差不多 看護還是供不應求的190F 04/25 20:31
zoonead: 推法官191F 04/25 2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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