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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MindOcean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6-08-19 14:28:41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jeanvanjohn (尚市長)
標題 Re: [FB] TonyQ FB 開法台電郝明義與ZMittermeyer
時間 Fri Aug 19 12:43:35 2016


※ 引述《ZMittermeyer (ZM)》之銘言:
: 來特別破例回一下這篇好了,因為我本人覺得很有趣,今天難得就來嘴一下個人事蹟..

這人說他很堂堂正正,不過上次在八卦板公然造謠,說尚市長"靠關係進公司",
事後不但不道歉,還口出惡言辱罵尚市長...

這種人的"事蹟",的確滿了不起的。

p.s.: 他到今天還是拿不出證據,能證明我進公司是靠關係走後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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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7.130.35
※ 文章代碼(AID): #1Njevv_F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71581817.A.FCF.html
ZMittermeyer: 我沒印象中我有說吧= = 誰說你靠關係進公司啊1F 08/19 12:43

你引用了那一篇造謠的文章,按照刑法已經觸犯毀謗罪了。
※ 編輯: jeanvanjohn (118.167.130.35), 08/19/2016 12:44:38
ZMittermeyer: 我是說你賣書哥 你賣死刑議題的書 整天宣傳死刑2F 08/19 12:44
hugh509: 你有吉下去?3F 08/19 12:44
ZMittermeyer: 因此你發表死刑議題 有利益關係 不是你靠關係進公司4F 08/19 12:44
ZMittermeyer: 閱讀中文一下好嗎= =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59443162.A.2C7.html

ZMittermeyer: OOO:台中市人,國立台灣大學歷史所碩士,英國6F 04/01 01:02
ZMittermeyer: 華威大學歷史研究所博士肄業後 ,無法畢業後發現歷
ZMittermeyer: 史所沒前途只好靠關係從事編輯工作。

這可是你親口說的,這確實已經是毀謗罪了。
※ 編輯: jeanvanjohn (118.167.130.35), 08/19/2016 12:46:44
ZMittermeyer: 這是引用別人的說法,如果非屬實,我道歉囉9F 08/19 12:47

道歉有用嗎? 傷害都造成了,一句道歉就行嗎?

我現在要的是證據,給我拿出證據來。
※ 編輯: jeanvanjohn (118.167.130.35), 08/19/2016 12:48:03
ZMittermeyer: 這篇字句是完全引用第三方複製貼上 未查證錯誤的話10F 08/19 12:47
ZMittermeyer: 那是我有疏失 的確沒錯 就這樣
g6m3kimo: 市長人緣這麼差  怎會靠關係12F 08/19 12:48
sunyeah: 哈哈 縮的真快13F 08/19 12:48
ZMittermeyer: 一碼歸一碼 但是你其他事情我還是會噴XD14F 08/19 12:48

意圖散布於眾,
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

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我是可以告人沒錯。
※ 編輯: jeanvanjohn (118.167.130.35), 08/19/2016 12:48:51
kuninaka: ZMittermeyer繼續戰阿15F 08/19 12:49
g6m3kimo: 算了ㄅ 市長  總之市長是個不怕得罪人的人16F 08/19 12:49
kuninaka: ZMittermeyer 不敢證明造謠?17F 08/19 12:49
g6m3kimo: 我看ZM你就到個欠ㄅ18F 08/19 12:50
ZMittermeyer: 可以啊,反正如果是我的疏失,那是你的正當權益19F 08/19 12:50
kuninaka: 道歉又沒用,要上法院20F 08/19 12:50
ZMittermeyer: 如果這部分我沒查證清楚,就直接引用他人文章複製21F 08/19 12:50
kuninaka: 公開登報紙你承認造謠 ㄏ22F 08/19 12:51
ZMittermeyer: 貼上,你爭取你的法律權益是你的權利啊23F 08/19 12:51

我只是要讓大家看看,這就是ZM"堂堂正正的事蹟"...:)

※ 編輯: jeanvanjohn (118.167.130.35), 08/19/2016 12:52:02
kuninaka: 打字道歉這摸便宜24F 08/19 12:51
ZMittermeyer: 願賭服輸,公事公辦,就這樣子25F 08/19 12:51
BanJarvan4: 某ZM真的是......造謠抹黑 跟KMT有87%像26F 08/19 12:51
g6m3kimo: 何必呢 ZM 大家都是鄉民 說錯話到個欠也是應該的27F 08/19 12:52
kuninaka: 把自己格調拉這麼高,結果還在幹這種事情28F 08/19 12:52
kuninaka: 堂堂正正的事蹟XD
BanJarvan4: 堂堂正正的抹黑30F 08/19 12:52
smalltwo: 有錯就道歉,在那邊繞啥文字"如果""願賭服輸"31F 08/19 12:52
morichi: 拉板凳看戲囉32F 08/19 12:53
BanJarvan4: 抹黑也要堂堂正正33F 08/19 12:53
kuninaka: 願賭服輸的意思是他假設那是真的XD34F 08/19 12:53
smalltwo: "如果"你不覺得自己有錯就不需要道歉呀.還扯啥如果是35F 08/19 12:53
kuninaka: 如果XDD36F 08/19 12:53
smalltwo: 你的疏失..37F 08/19 12:53
kuninaka: 等等ZM會說因為那是私人恩怨,不是國家大事,所以不用38F 08/19 12:54
kuninaka: 堂堂正正
ZMittermeyer: 看看也是你的權益啊XD 我OK40F 08/19 12:54
Falcone: 市長先告自己的妹妹啦41F 08/19 12:55
smalltwo: 真的很多名人繞話的的功力跟政客一模一樣42F 08/19 12:55
XDDDDDDDDDD: 告下去吧43F 08/19 12:55
BanJarvan4: 很多名人就黨工啊 黨工不就有可能性是成為未來政客44F 08/19 12:55
smalltwo: 明明就錯了,還要硬著頭皮說如果是我錯了#@!$#$$#%$!#!45F 08/19 12:55
ZMittermeyer: 可以啊,這部分我道歉,看你想要怎樣,這你的權益46F 08/19 12:56
ZMittermeyer: 我們先不論這件事情真假,我引用第三方說法,不管是
kuninaka: 因為他是二十幾年的政治筆戰名人 自然氣息沾染的多48F 08/19 12:56
ZMittermeyer: 不是真的,未盡查證義務,本來就有不妥之處49F 08/19 12:56
smalltwo: 連道歉都不願意直說是哪部分..是之前唬爛被打爆呢50F 08/19 12:56
eipduolc: 先搞定妹妹啦家和萬事興51F 08/19 12:56
ZMittermeyer: 所以這部分扯到尚市長個人,他的一切權益主張有其道52F 08/19 12:57
smalltwo: 還是推文第一行堅決否認有做過那樣的事情錯呢?53F 08/19 12:57
ZMittermeyer: 理,我也可以看看尚市長想要怎樣54F 08/19 12:57
kuninaka: 你這樣沒查證就說,那其他事情呢55F 08/19 12:57
ZMittermeyer: 第一行這不是堅決否認啊,幹,我哪記得........56F 08/19 12:57
kuninaka: 你這樣可以自喻為國家利益著想嗎57F 08/19 12:57
smalltwo: 其他事情當然也都沒查證呀^^58F 08/19 12:58
kuninaka: 那你捍衛電業自由化法案哪站得住腳59F 08/19 12:58
kuninaka: 連證據和資料來源都不寫就只會嘲諷別人
ZMittermeyer: 靠北啊這一碼歸一碼吧,每個都是個案吧XDD 無關不回61F 08/19 12:58
kuninaka: 這牽扯到公信力阿62F 08/19 12:58
smalltwo: 發生在自己身上的都是個案.發生在別人身上的都是通案63F 08/19 12:59
kuninaka: 你要捍衛也不打算說服別人64F 08/19 12:59
ZMittermeyer: 這部分尚市長維護個人權益的主張是有效的,我道歉65F 08/19 12:59
smalltwo: 這個標準跟政客也是一模一樣的66F 08/19 12:59
ZMittermeyer: 然後重複一下看尚市長想怎樣,其他事情無關不回XD67F 08/19 12:59
ZMittermeyer: 隨便你講XD
kuninaka: 你很適合從政耶 還是你經從政?69F 08/19 13:00
smalltwo: 不你誤會了.我是希望你拿出證據來反將尚市長一軍呢70F 08/19 13:00
ZMittermeyer: 哪有空整天私鬥吃飽太閒喔.....71F 08/19 13:00
expiate: 不愧是風向大師,轉真快阿72F 08/19 13:00
smalltwo: 那之前貼的那段話.不是私鬥是啥??73F 08/19 13:01
smalltwo: 明明就常常很有空整天私鬥吃飽太閒呀
smalltwo: 私鬥要拿武器出來讓人一刀斃命呀~~快點
BanJarvan4: 寬以待己 嚴以律人 已經是個合格的政客了76F 08/19 13:03
ZMittermeyer: 有沒有寬以待己啦,尚市長主張有效這部分我道歉啊77F 08/19 13:04
ZMittermeyer: 也沒有
ZMittermeyer: 就事論事是很重要,先這樣吧,本人說話我再理XD
ZMittermeyer: 不過我們也不用太虛偽,道歉是道歉,不太會改變看法
hirokofan: 道歉的態度是這樣,那我也用同等規格來看此人說的話了81F 08/19 13:05
BanJarvan4: 本人說話你在理? 結果對他人要求是回應多數質疑.....82F 08/19 13:05
ZMittermeyer: 有其微妙的比例原則啊XD83F 08/19 13:05
BanJarvan4: 這不就是寬以待己嗎84F 08/19 13:06
BanJarvan4: 台電沒回應所有質疑就上竄下跳 要把人家賣掉
BanJarvan4: 自己抹黑他人 就只一句 本人說話我再理.....
BanJarvan4: 如果你真的標準一致應該要試圖把自己賣掉 呵呵
smalltwo: 自己愛嘴個人事蹟的 現在又說回到台電....88F 08/19 13:08
Moscato: 支持提告 吉下去 是我就吉89F 08/19 13:17
cypress626: 支持提告+190F 08/19 13:18
mkiWang: 網內互打免費91F 08/19 13:19
westwet: 神父偷亂入沒人發現?92F 08/19 13:20
Moscato: 尚市長,說真的 吉下去 ZM造謠也不是第一次 都食髓知味了93F 08/19 13:24
Moscato:  不告不行
hirokofan: 啊,應該可以主張當天是愚人節(誤)95F 08/19 13:25
xcvfrd: 那篇文章裡面不是講一堆 怎麼這裡馬上道歉???96F 08/19 13:31
eas06u4: 先吉97F 08/19 13:43
GimO: 吱吱內戰真可惜我98F 08/19 13:54
GimO: 看不懂到底有什麼好吵的,不過就是之微末節的小事X
aabbcdcd: 呵呵 大街造謠小巷道歉 真爽 快吉他100F 08/19 13:56
snpr: 尚市長 你對他太好了,難怪這種人才會一直囂張亂po文= =101F 08/19 14:14
wowqweasd: 市長參戰惹 神父在旁邊亂入102F 08/19 1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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