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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板 Gossiping
作者 NicoToscani (女友很像吉澤明步 ^^)
標題 [新聞] 新北地院:酒駕雖肇禍但非故意撞警 10萬
時間 Sun Jul 17 18:33:10 2016


中時電子報

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60717000025-260402
新北地院:酒駕雖肇禍但非故意撞警 10萬元交保 - 中時電子報
[圖]
無照酒駕女駕駛陳以恩撞斷執行行政院長林全交管勤務員警陳昭宏,雖遭新北地檢署聲請羈押,但新北地院羈押庭評議後,法官認為重傷害部分罪嫌不足,而酒後駕車肇事的法定刑是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裁定陳女10萬元交保。 法官認為,肇事女駕駛陳以恩有酒精反應,影響判斷能力,因此是否有衝撞員警故意難以判斷,因此以 ...

 

無照酒駕女駕駛陳以恩撞斷執行行政院長林全交管勤務員警陳昭宏,雖遭新北地檢署聲請
羈押,但新北地院羈押庭評議後,法官認為重傷害部分罪嫌不足,而酒後駕車肇事的法定
刑是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裁定陳女10萬元交保。


法官認為,肇事女駕駛陳以恩有酒精反應,影響判斷能力,因此是否有衝撞員警故意難以
判斷,因此以陳以恩觸犯刑法185條之3酒駕公共危險罪事證明確,但重傷部分犯嫌不足,
在評議後裁定10萬交保。


★中時電子報關心您:喝酒有害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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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Winker: 強化版的三寶1F 07/17 18:33
asdfghjklasd: 腳都截了..這法官是腦子?2F 07/17 18:33
YU0121: 無照還說非故意?3F 07/17 18:33
occboy: 把人腿撞廢了~只要關七年~膃腥的鬼島4F 07/17 18:33
avgirl: 酷喔  喝酒一切好說5F 07/17 18:34
james732: 撞成這樣罪嫌不足到底是............6F 07/17 18:34
avgirl: 法律就是這樣啊~~~~不爽就修法阿7F 07/17 18:34
orfan: 鬼島法官提醒你: 只要有錢 你做什麼都可以8F 07/17 18:34
XZXie: 恐龍法官  酒駕就有蓄意殺人的意圖了9F 07/17 18:34
colan8: 不EY 快學土耳其 把87%的法官都拖出來槍斃10F 07/17 18:34
kid725: 關不到七年的 能關三年就很好 打對折不到兩年就出獄了11F 07/17 18:35
WeGoYuSheng: 我操12F 07/17 18:35
wind0710: 真希望下一個被酒駕撞的就是這些法官!!13F 07/17 18:35
nautasechs: 法律人快出來教育法盲喔14F 07/17 18:35
hogu134: 法匠15F 07/17 18:35
funnily: 酒駕本身就是故意吧!!16F 07/17 18:35
nextpage: 這邏輯我看不懂,難道是有人強迫強灌這個女人酒然後強17F 07/17 18:35
nextpage: 迫他酒後開車上路嗎?
Leo4891: 所以應該修法了吧  把喝酒開車撞人一律視為故意19F 07/17 18:35
andys86498: 正妹就算拉~放你一馬 要是醜女看我怎麼判死你20F 07/17 18:35
kit279: 把人的腿撞斷,為什麼不是重傷害啊???21F 07/17 18:36
Leo4891: 因為法官邏輯是是喝酒歸喝酒   但撞人歸撞人阿22F 07/17 18:36
disa26118: 87法官23F 07/17 18:36
headcase: 法律人快來嗆法盲都不念書的24F 07/17 18:36
JMill: 不是這法官問題,故意的判斷去問學過法律的就知道25F 07/17 18:36
brokenXD: 酒駕就是垃圾 不過在鬼島法官面前不算什ㄉ26F 07/17 18:36
nextpage: 他一定有自己是無照駕駛的認知,他也一定知到自己是酒27F 07/17 18:37
nextpage: 後駕車,請問這不算故意,還有什麼叫故意?
Leo4891: 這應該要求立委修法比較快  酒駕撞人一律視為謀殺29F 07/17 18:37
japan428: 這個是行為怎麼切割認定的問題30F 07/17 18:37
kshs930709: 不羈押而已 又還沒審判 一堆人不知道在鬼叫什麼31F 07/17 18:38
nautasechs: 法官是神 我判生我判死我有我的道理(請參閱「法官說32F 07/17 18:38
WeGoYuSheng: 法官邏輯:她就算知道自己酒駕,但撞人也不是她能控制33F 07/17 18:38
WeGoYuSheng: 的,所以非故意
nautasechs: 了算」一書,搜尋博客來)35F 07/17 18:38
Harionago: 無知也是罪36F 07/17 18:38
LIONDODO: 這是有酒駕但不是故意去衝撞員警啦37F 07/17 18:38
Merkle: 強強強強強 果然是台灣法官的正常表現38F 07/17 18:38
JMill: 無照酒駕 跟 酒駕前就認定要撞誰然後喝酒藉此逃避刑責 不同39F 07/17 18:39
shintz: 法官的意思是要殺人前請先喝酒40F 07/17 18:39
ps20012001: 上次有個酒駕撞死人 才判6年半 這次沒死 能期待什麼41F 07/17 18:39
nautasechs: 法律人:不羈押而已你們鬼叫什麼,再叫我告你喔42F 07/17 18:39
ssaw5166: 等等又會有法律人發千字文在同溫層取暖惹43F 07/17 18:39
lizardc1: 三寶看完新聞會不會開始隨車備酒 撞到人就先喝幾口44F 07/17 18:39
wargod536: 加法官剛好四寶45F 07/17 18:40
celet: 雖然詛咒人很不好  但是 這次真心希望法官自己被撞試試看46F 07/17 18:40
winiS: 不小心喝到酒 不小心坐上車 不小心踩了油門的啦 沒事兒47F 07/17 18:40
kshs930709: 我不算法律人啦 只是也不是文盲就是了48F 07/17 18:40
gbcowandy: ...欸欸他是酒駕欸49F 07/17 18:40
nautasechs: 有人要被告了嗎?50F 07/17 18:40
LIONDODO: 酒駕跟故意撞員警兩個是要分開來看的51F 07/17 18:40
este1a: 廢物法官52F 07/17 18:40
amethystboy: 哈哈三寶哈哈53F 07/17 18:41
james732: 酒駕應該要修法成蓄意殺人啊…可是我們偉大的立委們…54F 07/17 18:41
td770715: 等到你家人被撞殘再來說不是故意的55F 07/17 18:41
james732: 喝酒還開車上路不就是想殺人嗎QQ56F 07/17 18:41
salvador1988: 我想殺誰就開車撞他 然後趕快罐幾瓶酒 的意思?57F 07/17 18:42
JMill: 看到不少法盲在崩潰 法律就這樣定,炮法官不如去嗆該修法的58F 07/17 18:42
TohnoMinagi: 法官比中時狗報還不如59F 07/17 18:42
a856445: 酒駕都去死,誤人一生,幹60F 07/17 18:42
AirPenguin: 你他媽喝了酒還開車就跟蓄意殺人沒兩樣好嗎61F 07/17 18:42
LIONDODO: 如果你被找到有預先想要撞/殺人的證據,灌酒上路就會是62F 07/17 18:42
yourmom5566: 拜託修個法 修法才是治本63F 07/17 18:42
winiS: 列車擺炸彈也是不小心的啊 玩鞭炮不小心的啦~ 罰那麼重都是64F 07/17 18:42
winiS: 法盲啦~
LIONDODO: 酒駕+故意了66F 07/17 18:43
Rayleonard: 要幹壞事前記得先飲酒 都不是故意的67F 07/17 18:43
nautasechs: 大絕出現了,法律就這樣訂的不然你要怎樣68F 07/17 18:43
happytheater: 無照還上路就是故意了!!!69F 07/17 18:43
kissa0924307: 想殺人 就喝酒去開車啊 還要我教你?70F 07/17 18:43
AustinPowers: 罪名購成要件本來就是這樣...唯一解決方式是修法71F 07/17 18:43
winiS: 明明裁定範圍超級寬 法官權力超級大 出了狀況通通撇清72F 07/17 18:43
JMill: 法官依法審判 如果法官可以不照法條判,那叫立委自己判就好73F 07/17 18:44
Palaclin: 學起來了 謝謝法官的指導74F 07/17 18:44
jdklas: 去你的 林杯要存錢在法院門口開居酒屋 幹75F 07/17 18:44
james732: 這樣鄭捷砍人之前先喝醉酒不就變成不小心砍人了?76F 07/17 18:44
nextpage: 藍綠都不可能把酒駕修得跟外國一樣重罪,因為他們都要跑77F 07/17 18:44
longeye709: 白痴法官。刑法第十條是看不懂喔。78F 07/17 18:44
nextpage: 選舉酒場,樁腳也都是靠酒肉應酬的場合再運作79F 07/17 18:45
nautasechs: 法律人:啊你就修法嘛,不修怪我喔?80F 07/17 18:45
ccasskia: 應該在修法,改成謀殺罪......81F 07/17 18:45
tyifgee: 酒駕三寶就是屌 下次又是誰倒楣82F 07/17 18:45
james732: 台灣法律的邏輯怎麼會這麼神QQ83F 07/17 18:45
jerrylin: 10萬交保以後馬上脫產84F 07/17 18:45
JMill: 不修法那要立委幹嘛? 沒有法就算黨產你一毛也不能動阿85F 07/17 18:46
job5786: 1.這只是羈押庭 羈押不是用來處罰的 搞清楚86F 07/17 18:46
winiS: jdklas沒用啦 高雄地方跟高等旁邊都有酒場啊 問題是法院旁87F 07/17 18:46
winiS: 邊就是宿舍 他們根本不需要出門啊
nautasechs: 法律人:鄉民不要秀下限,沒讀書真可悲89F 07/17 18:47
Baby: 重傷害部分這樣還不明顯?!90F 07/17 18:47
lineage170v: 小腿只值10萬91F 07/17 18:47
dnserphim: 瘟腥判決 叭叭92F 07/17 18:48
walkwall: 累犯應該要加重其刑  快關吧  別緩刑了93F 07/17 18:48
nashmvp: 一堆鄉民在個高潮什麼,這是無羈押必要下的裁定,又不是94F 07/17 18:48
CCWck: 一堆法盲,酒駕故意和重傷故意差很多好嗎?95F 07/17 18:48
nashmvp: 判決XDD96F 07/17 18:48
nashmvp: 新聞也寫得不好就是囉
winiS: 重復酒駕,無照上路,重傷害不明顯喔>.ob98F 07/17 18:49
nashmvp: 要司法改革不如先媒體改革99F 07/17 18:50
yugo740416: 幹  明知喝酒會害人還故意喝100F 07/17 18:50
LIONDODO: 重傷害要有預謀犯意故意的證據阿,阿沒有相關證據怎麼判101F 07/17 18:50
DON3000: 酒駕關故意屁事?102F 07/17 18:50
winiS: 酒喝下去還上車 不能當成故意? 這就是法匠的觀點啊103F 07/17 18:51
LIONDODO: 除非有找到酒駕女跟警察有私仇故意朝他開過去等等的104F 07/17 18:51
winiS: 不小心上車 不小心轉鑰匙 不小心踩了油門的啦105F 07/17 18:51
Moratti: 幹106F 07/17 18:51
kanoki: 好棒棒107F 07/17 18:51
lesnaree2: 酒駕殺人天堂 =鬼島108F 07/17 18:51
andrexie: 喝酒開車=蓄意殺人109F 07/17 18:52
madeinhell: 本來就不能做連結可以冷靜點嗎110F 07/17 18:52
winiS: 故意跟私仇無關 放炸彈的也可以故意啊111F 07/17 18:52
shermanqoo: 好多法盲112F 07/17 18:52
oaoa0123: 請注意: 這不是判決, 只是要不要羈押而已, 三寶是能逃到113F 07/17 18:52
oaoa0123: 哪?
LIONDODO: 因為故意要針對被你傷害的那個人,不特定的是公共危險115F 07/17 18:52
winiS: 酒駕跟炸彈有啥不同我真的看不出來 法律人大大解釋一下嘛116F 07/17 18:52
nautasechs: 你又知道沒私仇了,她不是被吊銷駕照了?難道看到警117F 07/17 18:53
nautasechs: 察不會心生怨恨?我光被開單在路上看到警察都會不爽
nautasechs: 了
LIONDODO: 阿就不同條阿...所以她酒駕公共危險成立120F 07/17 18:53
Szss: 這種罪ㄧ直都這樣判吧 換個法官還是ㄧ樣啊121F 07/17 18:53
james732: 我不太懂…被鄭捷砍死的人也跟鄭捷沒有私仇吧?122F 07/17 18:54
fallheart: 說好的怪立委不怪法官呢^.^123F 07/17 18:54
jardon: 主要應該是他沒那個意圖 問題是酒駕 難道大家要賭運氣124F 07/17 18:54
wjes30325: 法官也是會開車 車應該也不錯 大概是這樣125F 07/17 18:55
Szss: 說真的這結果跟以前比起來都同吧126F 07/17 18:55
james732: 那是不是可以說鄭捷只是在捷運做揮刀運動剛好砍到人QQ127F 07/17 18:55
john61314: 只是交保 又不是判刑 一堆人在高潮什麼128F 07/17 18:55
Gamelop: 重傷到底是以結果論 還是 以犯意論啊?129F 07/17 18:55
o11i: 殺人前先飲酒無誤130F 07/17 18:55
Szss: 不覺得這法官有什麼差異。131F 07/17 18:55
winiS: 捅人很難捅到別人就算了 炸彈還會炸到自已 結果他可以故意?132F 07/17 18:55
winiS: 沒人扯特定法官 而是酒駕這通例整個都有問題
wadeabc: 喝酒故意開車不是蓄意?134F 07/17 18:56
jardon: 酒駕撞死人也不是用殺人罪的樣子135F 07/17 18:56
momo1244: 警察腳都截肢了136F 07/17 18:56
linceass: 馬的酒駕根本蓄意殺人 法關應該給車撞一撞137F 07/17 18:57
doom3: 鬼島酒駕的罪行本來就世界輕 也沒立委敢改138F 07/17 18:57
Szss: 除非找到他想撞人的證據 這樣才有因果139F 07/17 18:57
billybbb: 原因自由行為?140F 07/17 18:58
same60710: 有人是故意不知道這根本就還沒判刑嗎...141F 07/17 18:58
gn7722: 不確定故意叫做不是故意呵呵呵142F 07/17 18:58
gn7722: 抽象危險犯的不確定故意就不是故意
a8785007: 一堆沒學過法律的,不爽就叫立委諸公們修一修144F 07/17 18:59
kshs930709: 就說只是交保了還在罪刑 交保跟羈押不是罪刑 OK?145F 07/17 18:59
gn7722: 優秀見解146F 07/17 18:59
freesamael: 幹你娘147F 07/17 18:59
CoolboyLinya: 高調148F 07/17 19:00
nautasechs: 好啦,不懂法律的可以回家了149F 07/17 19:00
gn7722: 腳都截掉了重傷害嫌疑不足,wooooow150F 07/17 19:01
dennisto: 原來殺人前把自己灌醉就對了151F 07/17 19:02
machiusheng: 殺人都是非故意,可教化152F 07/17 19:02
lapentti: 以後要殺仇人就喝酒開車去撞他153F 07/17 19:02
kshs930709: 羈押這種東西看得懂中文的人花幾天翻個書就能弄懂 少154F 07/17 19:02
kshs930709: 在那邊什麼都不懂還裝一副被高級知識分子打壓的樣子
kshs930709:  很好笑
gn7722: 原因自由,抽象危險,不確定故意,簡稱馬路自殺炸彈157F 07/17 19:03
johnsonliang: 不意外158F 07/17 19:03
lyu0001: 對受害家屬來說 民事賠償金額才是重點159F 07/17 19:03
higashi: 之前就因為酒駕被吊照了,這次又酒駕還說是非故意?160F 07/17 19:04
gn7722: 不確定故意=間接故意=故意論161F 07/17 19:04
sid300: 大概知道結果了  法官:她就不小心的  不是故意的沒關係啦162F 07/17 19:05
higashi: 這法官沒問題嗎?163F 07/17 19:05
valdez: 就是他陳以恩https://www.facebook.com/profile.php?id=10164F 07/17 19:05
tcc1210: 以後殺人記得用酒駕的方式165F 07/17 19:05
sid300: 為什麼酒駕的殺人的就是不會去殺到法官?166F 07/17 19:05
sorrisoo: 根本故意,還交保==168F 07/17 19:06
hsinyuet: 鬼島法官不意外~~~當初就想到這結果了169F 07/17 19:06
ndtoseooqd: 酒駕就該以故意論了。170F 07/17 19:07
gn7722: 我知道啦,大家別罵錯了,是記者自己理解錯171F 07/17 19:07
edit852: 叫立委修法 最愛喝的就立委 專門橋酒駕的也是立委 你這不172F 07/17 19:07
sid300: 喝酒是她自己的決定  又不是別人強灌她酒173F 07/17 19:07
edit852: 是要他們的命嗎 台灣最大的亂象就是立委啦 幹174F 07/17 19:07
gn7722: 「不是故意」應該講的是重傷害的部份175F 07/17 19:07
SeTeVen: 法匠、 法匠、 法匠、 法匠、 法匠。176F 07/17 19:07
rich1699: 三寶表示:淪家是女森餒!!177F 07/17 19:08
msk127: 酒駕屬無認識之過失 應注意能注意而不注意 然後重傷5~12Y178F 07/17 19:08
gn7722: 公共危險一定是故意沒有問題179F 07/17 19:08
sid300: 法官這樣認定的話  那路人自己小心  酒駕沒一件是故意的180F 07/17 19:08
gn7722: 公共危險一定是故意,至於造成的傷害應該屬過失,兩罪併罰181F 07/17 19:09
nautasechs: 就真的沒有一件故意的啊...182F 07/17 19:10
gn7722: 記者攪和在一起講容易讓人誤會183F 07/17 19:10
jeff0925456: 在這邊吵不如趕快去修法184F 07/17 19:10
freedom77: 雖然我也認為酒駕罪太輕,但看到一堆法盲崩潰蠻好笑的185F 07/17 19:12
ubcs: 溫馨法律人 只怕判太重 大犯罪時代要開始了186F 07/17 19:12
forest204c: ..................187F 07/17 19:12
msk127: 簡單來說 公共危險屬故意 酒駕屬過失 兩者都合乎責任要件188F 07/17 19:12
sincere77: 交保而已法盲到底在崩潰什麼?189F 07/17 19:12
freedom77: 不懂就去多唸書別再翹法律通識課啦 理組的各位190F 07/17 19:13
Taidalmc: 台灣人法治觀念真差 法官照法來判也能罵 怎麼不罵立法的191F 07/17 19:13
scores: 因為吊照無照自己決定開車....這不就是故意了192F 07/17 19:13
Taidalmc: 是很希望以後法官都無視法條自己亂判嗎193F 07/17 19:13
fish5123: 挖糙 以後看誰不爽就喝酒開車撞他就沒事了 讚讚讚!194F 07/17 19:13
Taidalmc: 台灣法學素養跟50年前比沒提高多少195F 07/17 19:14
ghostforever: 老實說不覺得有問題 她無照酒駕不代表她希望撞到人196F 07/17 19:14
vykxtoz: 一年以上七年以下~鬼島立委的傑作197F 07/17 19:15
onstar: 依現行法律, 如果法官羈押這酒駕嫌犯, 法官可能被懲戒198F 07/17 19:15
freedom77: 看誰不爽就喝酒撞他 你故意殺人啊 多唸書好嗎199F 07/17 19:16
msk127: 八卦板真的一堆法盲 是否故意要看犯罪事實的認知和意識200F 07/17 19:16
razor99: 鬼島法官…………201F 07/17 19:16
pooznn: 酒駕累犯和無照 難道不構成故意?202F 07/17 19:17
onstar: 還會在法律界變成人人喊打的對象.203F 07/17 19:17
bling127: 看ptt刑法不退步個十年 我才不信204F 07/17 19:18
bryantmonkey: 酒駕都該關好嗎205F 07/17 19:18
msk127: 不是看到一個人酒駕就認定他就是想要撞人206F 07/17 19:19
johnsnow: 請尊重法律專業好嗎 不知道樓上一堆在崩潰什麼207F 07/17 19:19
fish5123: 故意?怎麼認定?208F 07/17 19:19
f496328mm: 專業??反正不是故意就沒事了  你三歲小孩?209F 07/17 19:20
iuexeyz: 所以酒駕出門不是故意的?210F 07/17 19:20
f496328mm: 做什麼都說我又不是故意的   跟幼稚園真像211F 07/17 19:20
shadow50427: 釣出一堆理組法盲 故意過失分不清楚212F 07/17 19:21
apple00: 酒駕非故意 開槍不殺人 吸毒顧身體213F 07/17 19:21
f496328mm: 除非是白痴  不然酒駕出多少事沒腦袋嗎?214F 07/17 19:21
eiriyuki: 要罵之前不會先翻羈押要件嗎? 她是有逃亡還是滅證之虞?215F 07/17 19:21
niwota: 以後殺人前先喝酒,跟法官說我酒醉不是故意的216F 07/17 19:21
f496328mm: 酒駕撞斷腿然後說我不是故意的   腦袋裝大便?217F 07/17 19:22
uyrmb47: 台灣人談法學素養xdddd 就跟台灣人談民主一樣218F 07/17 19:22
johnsnow: 是沒有過失跟民事責任嗎? 樓上論點跟幼稚園也挺像的219F 07/17 19:22
shadow50427: 又一個說喝酒殺人的 原因自由行為有沒有唸過 法盲220F 07/17 19:23
eiriyuki: 如果有 那也要檢察官提出證據 沒有的話裁定交保錯在哪221F 07/17 19:23
johnsnow: 要構成刑法的故意就跟一般生活所說的故意不同嘛 是有沒222F 07/17 19:23
johnsnow: 有這麼難溝通
williamsc: 現實路上開車撞到人多半過失 除非有證據顯示是故意撞的224F 07/17 19:24
williamsc:  或喝酒前早有預謀
freedom77: 跟法盲談法跟對狗談一樣 都在吠  哈哈法盲哈哈226F 07/17 19:24
f496328mm: 你知道酒駕會判斷成刑法的故意有多少嗎?227F 07/17 19:25
nashmvp: 這已經不是認定故意過失的問題了,這個只是很單純的程序228F 07/17 19:25
nashmvp: 問題,判決出來要罵再罵也都不遲XD
chloeslover: 台灣人的法學素養看來跟中國人差不多 ㄏ230F 07/17 19:25
comparable: 以為判決了 羈押交保也可以看著中時高潮 口年唷XD231F 07/17 19:26
Ghost325: 以後要殺法官就喝點酒上車再撞232F 07/17 19:26
comparable: 笑你XDDD233F 07/17 19:27
Waterpig: 不用吵啦 反正一堆人只有死刑和無罪兩種選項234F 07/17 19:27
f496328mm: 好像講的沒有判決所以都沒事喔  你當台灣第一天判酒駕?235F 07/17 19:27
coolfunk8938: 釋字665:滅證、逃虞、重罪羈押必要不能僅憑重罪236F 07/17 19:27
chloeslover: 還有一堆法盲推文喝酒再殺人 呵呵 最後被用原因自由237F 07/17 19:27
jackie0804: 法官  臺灣亂源之一238F 07/17 19:27
hothotdog: 台灣法律爛到透頂239F 07/17 19:27
msk127: 就是一堆北七法盲 以為刑法只有罰故意沒有罰過失240F 07/17 19:27
johnsnow: 可以啊樓上趕快喝酒去做 實驗看看241F 07/17 19:27
chloeslover: 行為定罪大概又要靠北司法不公了242F 07/17 19:28
coolfunk8938: 只是不羈押,有不是不起訴不審判Orz243F 07/17 19:28
Ghost325: 頂多7年出來又是一條puma244F 07/17 19:29
f496328mm: 審判結果是什麼?撞死人才幾年245F 07/17 19:29
f496328mm: 現在是斷條腿  你認為會判多久?呵呵
Ghost325: 就算故意殺人,反正也是可教化,無期247F 07/17 19:29
DVW: 早知道不會罰多重248F 07/17 19:30
f496328mm: 每天這種事   最後結論就是法律問題  不要怪法官這樣249F 07/17 19:31
f496328mm: 反正就來看  需要多少條人命  多少事故  才會加重酒駕
sam1sam2sam3: 這..太輕251F 07/17 19:33
freedom77: 法盲崩潰252F 07/17 19:35
cary3410: 說好的酒駕死刑呢253F 07/17 19:37
keepwild: 下次記得撞司法官254F 07/17 19:37
soyjay: 原來酒駕不算蓄意殺人 超好笑255F 07/17 19:39
itachi0609: 等哪天撞法官才會重判了256F 07/17 19:39
dsilver: 希望法官自己被酒駕撞看看257F 07/17 19:39
sa0124: 酒駕撞死人直接無期徒刑不就好了 還要探討他動機故意非故258F 07/17 19:40
sa0124: 意有病嗎?
nicayoung: 怎麼不去撞法官260F 07/17 19:42
nicayoung: 文組不意外
yang0623: 不懂 如果是原因自由行為 三寶得預見自己會撞到人 應該262F 07/17 19:44
yang0623: 用故意 難道本案有過失空間嗎?
a3187as: 一堆白癡,因為三寶就羈押,那台灣一半人要住監獄了264F 07/17 19:47
ga652206: 有這麼快就判刑啊!?265F 07/17 19:47
ash9911911: 無照酒駕根本蓄意殺人266F 07/17 19:47
Anvec: 我支持酒駕重判 但是講酒駕是蓄意殺人是一般民眾講的267F 07/17 19:48
Anvec: 因為我們覺得酒駕撞死人的機率很高 必須要重罰嚴懲
humor33: 請鬼島島民尊重法律好嗎269F 07/17 19:49
gallanttoy: …………………270F 07/17 19:49
shan1126: 交保不等於無罪好嗎zz急什麼271F 07/17 19:49
Anvec: 可是法律上沒有蓄意殺人 只有故意殺人 就是兇手一開始就想272F 07/17 19:50
Anvec: 殺了特定的對象 或叫謀殺
Anvec: 我是支持將酒後駕車的刑責提高 很高很高很高
kinuhata: 法盲多讀點書好嗎 連法律是站在犯罪者這邊的這種常識都275F 07/17 19:52
kinuhata: 不知道還來秀下限
yang0623: 現在沒人在討論交不交保 討論的是 有沒有可能成立故意?277F 07/17 19:52
PePePeace: 喝酒開車上路還不算故意喔 嘖嘖278F 07/17 19:53
sa0124: 交保這件事也很沒邏輯 呂忠吉一交保立刻脫產戶頭剩0 這女279F 07/17 19:55
sa0124: 的回去也脫產誰賠錢?
pc2990: 天啊 10萬就交保了...。居然不用關 好扯281F 07/17 19:55
alonelykid: 一堆法盲在秀下限還叫那麼大聲喔叭叭282F 07/17 19:55
LIONDODO: 公共危險是故意阿,不是故意是說沒有預謀特定去撞警察283F 07/17 19:55
canappeco: 幹這女的之前就酒駕被吊銷 這次是無照加酒駕欸284F 07/17 19:56
q5h67z: 把這女的腿也撞廢我就沒話講285F 07/17 19:59
alans: 酒駕就是蓄意殺人286F 07/17 20:00
sa0124: 就吊銷執照沒用啊 沒關都沒在怕287F 07/17 20:01
qq210487: 10萬288F 07/17 20:03
gamania5972: 明知不可酒駕還酒駕,不是故意是甚麼=..=??289F 07/17 20:05
DJRobin: 以後街上亂揮刀也沒事了,不是故意傷人,被掃到是你倒楣290F 07/17 20:06
lin961213: 拜託修法 酒駕肇事一律死刑/鞭刑291F 07/17 20:06
tctv2002: 以後要撞人之前 記得先喝酒 不會變蓄意292F 07/17 20:07
FFSR: 包含妓者在內樓上一堆敗尺XDDDDDDD OD293F 07/17 20:07
jesus1102: 曹!! 酒駕就是故意294F 07/17 20:07
SPFH120: 事實沒錯啊,以後如果你想殺仇人,記得喝酒後開車用撞的295F 07/17 20:08
SPFH120: 刑期差很多喔~~~
FFSR: 台灣民眾法治素養之低落程度,約等於台灣新聞從業人員水準297F 07/17 20:08
vi000246: 我放火燒法院 會不會燒死人我不知道 我不是故意的喔298F 07/17 20:08
bhis: 罵法官不如去叫你的立委修法啦299F 07/17 20:08
FFSR: 妓者跟愚民一樣可恨,都無腦+被操控XDDD300F 07/17 20:09
LIONDODO: 故意喝酒開車撞殺仇人,這就百分之百故意逃不掉了....301F 07/17 20:09
tctv2002: 喝酒撞法官 只要十萬塊!!302F 07/17 20:09
bhis: 把喝酒或無照開車上路,改成視為故意303F 07/17 20:09
FFSR: 一堆跟著旺中屎報起舞的愚民秀下限大會,跟國中生開噴了有八304F 07/17 20:10
FFSR: 成像,我的觀察拉。Y
LIONDODO: 不特定對象跟特定對象的差別,不特定的故意是公共危險306F 07/17 20:10
Pietro: 這只是判斷要不要羈押 而非量刑307F 07/17 20:13
cbr0627: 這法官有事嗎…應該罰重一點308F 07/17 20:13
ifchen0: 請修法謝謝309F 07/17 20:16
hgddr6881686: 酒駕本身就故意啊乾310F 07/17 20:17
DJRobin: 大家酸的是法官故意非故意的認定很腦殘,某幾樓看不懂?311F 07/17 20:18
tim1112: 幹你娘法官 酒駕應該褫奪公權終身啦312F 07/17 20:19
BDUUU: 科科313F 07/17 20:19
arsian: 無照還酒駕ㄟ 這根本兇器314F 07/17 20:20
HayamaAkito: 說個笑話 酒駕非故意315F 07/17 20:21
prtscscroll: 法官沒啥問題 問題是出在酒駕刑責該上調很多才好316F 07/17 20:21
paul007: 以後撞死了人 只要喝幾瓶酒就沒事了317F 07/17 20:22
bling127: 真希望這些鄉民當我司法官對手318F 07/17 20:22
hahahalala: 殺人未遂價值10萬,真便宜319F 07/17 20:22
chister: 可教化320F 07/17 20:25
otld: 妳娘的 改天來撞法官  撞完再趕快喝罐啤酒321F 07/17 20:25
Sousake: 說個笑話: 滯台的支那法官322F 07/17 20:26
rosesonata: 鬼島法官正常發揮323F 07/17 20:27
jimmy5670: 幹,但是你故意喝酒啊324F 07/17 20:28
ultraccs: 再不提高罰金跟刑責 酒駕根本沒完沒了325F 07/17 20:28
godchildtw: 在鬼島台灣想殺人,開車狠狠把人撞爛,馬上喝一瓶烈酒326F 07/17 20:31
coflame: 酒駕=故意327F 07/17 20:32
Kevintsaitsa: 垃圾法官328F 07/17 20:33
SeanBoog: 法盲崩潰中329F 07/17 20:34
Breeze0805: 脫產囉~330F 07/17 20:35
serrier: 這樣叫非故意?沒駕照也可以開?法官你家人沒被撞對吧331F 07/17 20:36
lin821: 三寶法官332F 07/17 20:36
Godmyfriend: 所以我就說學法的都是智障 爛法還奉為圭臬333F 07/17 20:38
SABA0: 酒駕非故意 呵呵334F 07/17 20:38
ilove1530: 新北地院不愧是垃圾335F 07/17 20:38
bt222: 鄉民不要秀下限 法律就是這樣訂的 還能怎麼判336F 07/17 20:38
bt222: 要靠北去靠北你選區的立委好嗎 白癡
kiwibirds: 偉哉法官!酒駕就是蓄意殺人!338F 07/17 20:39
Djent127: 沒學過法律又怎麼樣啦,這種東西就是不合情理啊,你們法339F 07/17 20:50
Djent127: 律人都把法典當成聖經把法條當作世界真理就對了?
eiriyuki: 靠北 真的笑死人 連法官要依法審判都不懂341F 07/17 20:53
isawaghost: 殺人罪10年 以後有仇人記得先喝酒1到7年10萬交保哈哈342F 07/17 20:53
tin989: 真希望鄉民們都能考上司法官來伸張正義343F 07/17 20:55
eiriyuki: 羈押交保又不是無罪344F 07/17 20:56
killla: 來來來~ 法官你來讓我撞斷一條腿試試345F 07/17 21:00
funnyrain: 酒駕還上路 幹最好非故意346F 07/17 21:13
piercingX: 先搞清楚法律是誰訂的 是大家選出來的立委ok?347F 07/17 21:20
piercingX: 民主時代 法官不能造法枉法裁判 要以現行法律依法裁判
piercingX: 所以從結構性來看 法官可是符合民意的審判啊
aliceryugu: 可憐的警察TT350F 07/17 21:31
pilot1982: 法官殺人教戰手冊:先喝酒,再開車撞人=絕對免死+輕判。351F 07/17 21:32
pilot1982: 記得先脫產,連賠錢都不必了
pilot1982: 法條一堆,看判的人要怎麼用而已,不必牽扯立委
pkp: 法官變四寶354F 07/17 21:34
CVBL: 記者下這種標題真是唯恐天下不亂355F 07/17 21:41
FuNeraLL: 法官可以去_了 去給車撞斷雙腳看看356F 07/17 21:48
kotomi: 一堆盲人,這是聲請羈押又不是判決,是在高潮什麼357F 07/17 21:55
LeftCorner: 一堆只學過三民主義的意外嗎呵呵358F 07/17 22:09
evagreendye: 這法官.....359F 07/17 22:22
ChrisHeat: 酒駕法條根本沒屁用 完全沒嚇阻效果360F 07/17 22:25
IHD: 法官又不是白癡 幹嘛擋人財路呢? 就跟健保濫用一樣啊 誰要管?361F 07/17 22:26
IHD: 反正 應該沒有酒駕的敢開車衝撞法官啦 活膩了喔? 法官耶!!
ed47: 這是法的問題....363F 07/17 22:30
Windk610i: 有仇人先喝酒    哈哈標準刑法教科書成立殺人罪的案例364F 07/17 22:39
Windk610i: 阿
Windk610i: 學法的智障   那守法的也蠻智障的
Windk610i: 法律不合情理跟立委講    懂?
SPFH120: 教科書學說那些不用搬出來講,客觀行為就是喝酒撞死人368F 07/17 22:55
SPFH120: 主觀認知,是現在告訴你我要喝酒去撞仇人
SPFH120: 事實上,上了法院你也要有辦法證明主觀意圖
SPFH120: 書本上、教科書上每個都上帝視角,要論斷主觀當然沒問題
SPFH120: 實務上的主觀認定,是憑幾句話就能認定的嗎
hk416: 民進黨真的需要趕快把司法大改革373F 07/17 23:05
hk416: 撞人成這樣 還可以10萬交保就沒事?
LIONDODO: 審判都還沒開始,哪來的10萬沒事...這只是羈押庭375F 07/17 2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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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p qq12355q, mimiger 說瞎!
1樓 時間: 2016-07-17 20:16:27 (台灣)
  07-17 20:16 TW
法官自己家人就最好沒事情
2樓 時間: 2016-07-17 20:18:39 (台灣)
  07-17 20:18 TW
下次撞法官試試
3樓 時間: 2016-07-17 20:54:52 (台灣)
  07-17 20:54 TW
哀....司法趕快改革吧!恐龍法官一堆
4樓 時間: 2016-07-17 21:03:32 (台灣)
  07-17 21:03 TW
新北 不意外~
5樓 時間: 2016-07-17 21:41:27 (台灣)
  07-17 21:41 TW
希望國中或高中就能學習刑法,不然認知真的有落差。
6樓 時間: 2016-07-17 22:13:34 (台灣)
  07-17 22:13 TW
重傷部分犯嫌不足?????
7樓 時間: 2016-07-18 17:05:37 (台灣)
  07-18 17:05 TW
我喜歡這個法官....
以後喝完 開車放手 
讓它變自動駕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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