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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MindOcean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6-11-25 19:28:05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pili012140 (mike)
標題 Re: [爆卦] 維冠宣判
時間 Fri Nov 25 17:17:24 2016




夭壽 這個真的是重判

刑法 第276條(過失致人於死罪)


  因過失致人於死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二千元以下罰金。
  從事業務之人,因業務上之過失犯前項之罪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得併科
三千元以下罰金。


業務過失致死判處最重刑就五年有期徒刑

這位真的不是恐龍法官

法官權力再大 也不能判超出法律規定的範圍

那所以 立委在幹嘛哩?


※ 引述《charles226 (查爾斯)》之銘言:
: 剛剛在法院聽宣判
: 依業務過失致死判處最重刑
: 五年有期徒刑
: -----
: Sent from JPTT on my LGE LG-D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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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主題文章:
VXcc: 砍假阿1F 11/25 17:18
kevincfvgb: 立委豬公不易外2F 11/25 17:18
EvilPrada: 我的想法是  難道沒有更重的法條嗎?3F 11/25 17:18
DogBe105: 耶4F 11/25 17:18
VVizZ: 廠商:還好一次死一百人跟死一人是一樣的5F 11/25 17:18
minejel: 要是出事時有先喝酒,就不會被判這麼重了6F 11/25 17:19
steven211: 在睡阿 選舉又還沒到7F 11/25 17:19
Gallardo: 民進黨支持廢死 保護詐欺犯 重視犯人人權 689投出來的8F 11/25 17:19
Gallardo: 不要崩潰
kingfsg7326: 民進黨上任以來吵的是什麼? 砍假、一例一休、特赦10F 11/25 17:20
kingfsg7326: 阿扁、黨產、同性戀婚姻
orze04: 有更重的法條 但變更起訴罪名那是檢察官的事12F 11/25 17:20
EvilPrada: 像偷工減料這種事  難道沒有用不確定故意殺人來判的空13F 11/25 17:21
kingfsg7326: 剩下的酒駕、交通、....呢?好像沒事一樣14F 11/25 17:21
sidvrra: 都到頂了呀.... 不然要用哪條...?15F 11/25 17:21
EvilPrada: 間嗎?  另外  法官我記得也能變更適用法條吧?16F 11/25 17:21
Justice5566: 你要怎樣證明他有不確定殺人故意17F 11/25 17:22
orze04: 印象法官要變更不能改更重 刑事訴訟法的規定18F 11/25 17:22
orze04: 你用故意殺人可能還會無罪 過失殺人定罪率最高
sidvrra: 原來可以用過失殺人20F 11/25 17:24
yokozuna: 修一下啊幹 5年是三小21F 11/25 17:25
VVizZ: 是行為數的問題阿 一行為殺一人跟殺一百人還是只能算一罪22F 11/25 17:25
f124: 砍假阿23F 11/25 17:26
VVizZ: 鵝且人家只是業務過失而已呢24F 11/25 17:26
kevincfvgb: 間接鼓勵一罪多殺25F 11/25 17:26
jiunyee: 7326是要DPP兩年做完所有事嗎..列的那些事都吵不完了26F 11/25 17:26
no7012: 如果要為個案去修通案的法律 這個國家早就亂了27F 11/25 17:27
Justice5566: 過失本來就沒有三小一罪多殺  故意才有那問題28F 11/25 17:28
Justice5566: 會看了這判決就去殺人的  本身就是有問題了
Justice5566: 不要牽拖判決
Sinreigensou: 個案常常才是能看出現行法律漏洞的地方31F 11/25 17:28
Sinreigensou: 像是業務過失致死不管規模最高五年就是一個
zakijudelo: 可是建商應該知道這樣蓋有突發事故會倒的機率很大,還33F 11/25 17:30
zakijudelo: 算業務過失嗎?
Xenogamer: 先去搞懂刑法故意 過失 知和意欲的差別吧35F 11/25 17:31
Sinreigensou: 那就要證明有蓄意36F 11/25 17:31
Xenogamer: 不是你覺得故意就是故意...37F 11/25 17:31
lhy8104522: 應該要有但書 超過幾個人以上要加罰38F 11/25 17:31
zakijudelo: 還容任這樣可能會倒的結果發生阿39F 11/25 17:32
Justice5566: 業務過失致死刑度確實可以加重啦  但不會適用這案子40F 11/25 17:33
sherman0315: 有沒有法律人來解釋一下法律上的故意和鄉民的有啥不41F 11/25 17:33
Justice5566: 你很難證明建商在蓋的時候就有會死人的故意42F 11/25 17:33
Justice5566: 畢竟都是二十幾年前的事情了
zakijudelo: 不是說他鋼筋彎的角度不對(印象中),這樣沒有那種即使44F 11/25 17:35
home2588: 我想問一下,業務過失致死罪最重處五年以下,可法官不就45F 11/25 17:35
home2588: 判五年嗎?有什麼問題嗎?
potential208: 判地震殺人好了wwwww47F 11/25 17:35
zakijudelo: 有稍微強一點的地震來會倒的機率不低,還蓋這樣的房子48F 11/25 17:35
Justice5566: 法官沒有問題啊  他判到最重了49F 11/25 17:36
zakijudelo: ,縱使死人了我也沒關係的意思在嗎?50F 11/25 17:36
Justice5566: 也不是稍微強一點就倒  921他就沒倒啦51F 11/25 17:36
Justice5566: 重點是你要怎樣證明他蓋的時候就知道會死這麼多人
zakijudelo: 921當時台南震度多少?53F 11/25 17:37
Justice5566: 台南五級54F 11/25 17:37
lhy8104522: 我記得他有符合當時的建築法規 921後才改55F 11/25 17:38
zakijudelo: 好吧,這樣我應該可以接受他沒有故意的說詞了56F 11/25 17:38
mikachuwo: 立委睡啊57F 11/25 17:39
Justice5566: 他也有可能有故意啊  但太難證明了  二十幾年了58F 11/25 17:39
zakijudelo: 也是啦,不過死者很冤就是了,已後買房自己小心點囉59F 11/25 17:40
Xenogamer: 直接故意 明知+意欲 間接故意 明知+不違背其本意;知60F 11/25 17:41
Xenogamer: 的部分應該沒爭議,重點在你要怎麼證明他有意欲(使大
Xenogamer: 樓崩塌或殺人)
z7352779: 推文一堆低能,以哪條罪起訴是檢察官的職責,法官只負責63F 11/25 17:42
z7352779: 判刑,干法官屁事
dividers0798: 想像競合65F 11/25 17:43
Windk610i: 死1人法官不會判到5年ㄅ66F 11/25 17:46
st2913sbck: 立委不砍假難道要立老房健檢讓自己選不上嗎?67F 11/25 17:48
jacky7987: 你不能證明他故意這樣蓋房子來殺人68F 11/25 17:48
jacky7987: 或是說不容易證明
snownow: 故意這個太難證明了,亂用罪名起訴反而會敗訴70F 11/25 17:49
snownow: 除非像韓國大豐百貨,改圖改到建築師不敢蓋章,居然炒了
snownow: 建築師,自己成立一個建設公司來蓋,要倒時還堅持營業
boogieman: 亂用罪名真的會導致免關 不要看到罪重的就傻傻的亂套73F 11/25 17:55
greedypeople: 刑法大概就這樣吧  現實上很難證明故意74F 11/25 17:58
Xenogamer: 亂用法條 構成要件該當性就直接出局了 連違法性罪責都75F 11/25 17:59
Xenogamer: 不用檢討
greedypeople: 不過理論上法官也有權力改變適用法條的樣子77F 11/25 18:00
xeloss: 維冠是921前完工的建築 修正後新建築法規不溯及既往78F 11/25 18:00
tllpp 
tllpp: 立委忙著上電視護航砍七天假跟核災食品啦 沒空79F 11/25 18:02
greenman8888: 建商要故意殺這些人幹嘛啦XD然後要阿還要拖20年降嗎80F 11/25 18:04
akway: 業務過失範圍很廣 有時候真的不是故意或情節不大 重判會不81F 11/25 18:06
akway: 符比例原則 但很嚴重也不能說殺人罪判
Dreamkids: 累加不行嗎......83F 11/25 18:06
comparable: 構成要件難在哪?夠多人上街抗議法官們就會決議該當了84F 11/25 18:07
comparable: 好嗎
greedypeople: 故意法律上的定義是要預見其發生而不違背本意86F 11/25 18:09
greedypeople: 最鬆散你也要證明維冠覺得房子倒了也好
DON3000: 法官依法判最重的刑 沒有什麼問題88F 11/25 18:29
Min70916: 這個判決完全合理啊,該討論的是法定刑應該調整89F 11/25 19:01
phix: 找不到其他法條告他嗎90F 11/25 1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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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樓 時間: 2016-11-25 19:37:10 (台灣)
-2 11-25 19:37 TW
跟民進黨有什麼關係?又不是貪污而且沒有漏屎漏尿啊!還不會罵人,也不會上電視台call in
2樓 時間: 2016-11-25 20:43:19 (台灣)
  11-25 20:43 TW
聽說之前都是KMT一黨獨大~~DPP提的法案都會封殺~~或改用KMT暗渡陳倉版~~然後誣賴給DPP
3樓 時間: 2016-11-26 01:21:45 (台灣)
  11-26 01:21 TW
DPP、立委:我們再用力砍假阿!勞工假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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