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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標題 [新聞] 最高法院決議 正副議長選舉亮票均無罪
時間 Tue Sep 1 15:47:14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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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決議 正副議長選舉亮票均無罪
2015年09月01日15:22
2010年高雄縣市合併後,首屆正副議長選舉時,爆發議員亮票案,檢方將亮票議員起訴,
卻都被法院判決無罪定讞,對此最高檢察署檢察總長顏大和今年初以判決違背《憲法》、
脫離現實、豈能「市斗小民亮票有罪,民代公然亮票有理」等理由,提出非常上訴。
卻都被法院判決無罪定讞,對此最高檢察署檢察總長顏大和今年初以判決違背《憲法》、
脫離現實、豈能「市斗小民亮票有罪,民代公然亮票有理」等理由,提出非常上訴。
今天下午最高法院駁回檢察總長的非常上訴,但同時另召開刑庭會議作成決議,就是日後
議員們推舉正副議長選舉亮票,均無罪。(法庭中心/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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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最高法院決議 正副議長選舉亮票均無罪 | 即時新聞 | 20150901 | 蘋果日報
2010年高雄縣市合併後,首屆正副議長選舉時,爆發議員亮票案,檢方將亮票議員起訴,卻都被法院判決無罪定讞,對此最高檢察署檢察總長顏大和今年初以判決違背《憲法》、脫離現實、豈能「市斗小民亮票有罪,民代公 ...
2010年高雄縣市合併後,首屆正副議長選舉時,爆發議員亮票案,檢方將亮票議員起訴,卻都被法院判決無罪定讞,對此最高檢察署檢察總長顏大和今年初以判決違背《憲法》、脫離現實、豈能「市斗小民亮票有罪,民代公 ...
5.備註:
不意外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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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 該記名投票的1F 09/01 15:47
→ : 這不是廢話嗎? 顏大和真的是超級白癡的 政治打手2F 09/01 15:48
→ : 呵呵呵3F 09/01 15:48
推 : 犬叫爽到最後一把 之後的人就沒有這麼好康的了4F 09/01 15:48
噓 : (σ′▽‵)′▽‵′▽‵)σ 哈哈哈哈~顏大和,UCCU~5F 09/01 15:48
→ : 顏是誰任命的啊6F 09/01 15:48
推 : 那幹嘛不舉手投票就好7F 09/01 15:48
推 : 記名更好!8F 09/01 15:49
推 : 給台階下不下,搞到台階被拆掉9F 09/01 15:49
→ : 糟糕----最高法院背叛國民黨了!!!!!?10F 09/01 15:50
→ : 最高法院檢察署檢察總長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之。11F 09/01 15:50
推 : 哭哭12F 09/01 15:50
推 : 亮票-似乎與人民感情相違背 不亮票-各黨議員被收買13F 09/01 15:51
推 : 拿民代和一般公民比 顏大和 你真的檢察嗎 ?14F 09/01 15:51
推 : 本來就要亮票,民意代表要對選民負責15F 09/01 15:51
推 : 本來就該記名,秘密投票只是方便有錢的黨買豬仔。16F 09/01 15:53
推 : 馬英九看得上的人才,事實證明都是17F 09/01 15:53
推 : 法院認證18F 09/01 15:53
推 : 亮票才好19F 09/01 15:54
推 : 代議士本來就是對選民負責,顏某法律沒讀通20F 09/01 15:55
推 : 乾脆改成記名投票21F 09/01 15:55
推 : 讚22F 09/01 15:55
推 : 顏...科科23F 09/01 15:56
推 : 幹 本來就應該亮票阿 白痴24F 09/01 15:56
推 : 最好改成記名投票阿 議員本來就該對選民負責25F 09/01 15:57
→ : 顏大和難道支持李全教議長買票這種行為嗎?
→ : 顏大和難道支持李全教議長買票這種行為嗎?
推 : 選民投你出來黑箱作業,投你幹嘛27F 09/01 15:58
→ : 最高院也懂跳船28F 09/01 15:59
推 : 本來就要亮票,民意代表要對選民負責+129F 09/01 15:59
推 : 廢話 我投票給你當議員 你議長投給對手 這樣對嗎30F 09/01 16:00
推 : 馬的 顏大和根本○○,責任政治拿來跟一般選民類比?31F 09/01 16:01
推 : 議員反而應該記名吧 不然亂投都不知道32F 09/01 16:02
推 : 明知道會被買的民代也敢投,還要怪民代賣台哦33F 09/01 16:03
推 : 民代投票本來就要記名吧,不然怎麼對的起選民34F 09/01 16:03
推 :35F 09/01 16:03
→ : 對不起選民是不會罷免啊36F 09/01 16:04
推 : 不亮票,人民怎麼監督你37F 09/01 16:05
推 : 顏大和這種貨色38F 09/01 16:05
推 : 表決的時候就是數人頭啊 有本事不要掛黨籍出來選39F 09/01 16:06
→ : 掛了黨籍卻不依黨的意志選議長 這才是違背選民意志
→ : 掛了黨籍卻不依黨的意志選議長 這才是違背選民意志
推 : 代議士 本來就必須公開其選擇了好不好41F 09/01 16:08
推 : KMT政治打手欠人打臉42F 09/01 16:08
→ : 爽啦43F 09/01 16:09
推 : 馬政府執政失敗不是沒有原因啊,他就都用一些空有學歷,44F 09/01 16:10
→ : 但腦子不見得比路邊隨便抓個阿宅還好的人。
→ : 但腦子不見得比路邊隨便抓個阿宅還好的人。
推 : 未來投票直接用舉手的就好了,還搞甚麼假掰投票箱46F 09/01 16:10
推 : 政治打手不意外47F 09/01 16:11
推 : 應該記名才對48F 09/01 16:11
推 : 選出來的民意代表本來就該記名,對民眾負責49F 09/01 16:12
→ : 本來就該記名投票阿幹50F 09/01 16:13
推 : 一個是對選民負責 一個是避免賄選 顏大和真的不懂?51F 09/01 16:15
推 : 「やまと 行きます!」顏大和會開鋼彈嗎?52F 09/01 16:16
推 : 敢請FMANT賜教如何判斷"明知道會被買的民代"特徵 謝謝53F 09/01 16:16
推 : 民代要對選民負責 亮票才知道有沒有違背選民的期望54F 09/01 16:16
→ : 推55F 09/01 16:17
推 : 不亮票怎麼知道我們選出的議員投了什麼票?56F 09/01 16:22
推 : 推57F 09/01 16:23
推 : 就改記名阿 法院都你家開的喔 想怎麼說就怎麼說58F 09/01 16:24
推 : 推 責任政治的表現59F 09/01 16:24
→ : 當然亮票阿~才看得出來背骨欸60F 09/01 16:24
→ : 真屌 只准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61F 09/01 16:29
推 : 這種檢察總長 笑死人 哈哈62F 09/01 16:29
推 : 代議政治的精神本來就是這樣,亮票看誰敢收錢?63F 09/01 16:29
→ : 不然就改記名 以免又爭議64F 09/01 16:30
推 : 顏大呵就馬英狗的人啊 哈哈65F 09/01 16:31
推 : 馬英九認證 品質保證66F 09/01 16:35
→ : 要記名這樣很難買票捏 有錢沒處花很痛苦的 難怪有人反67F 09/01 16:37
→ : 本來就該記名投票啊68F 09/01 16:38
→ : 代理投票均應記名才符合民主精神69F 09/01 16:43
→ : 鍾年晃說民主國家投票不記名是偏頗的說法
→ : 鍾年晃說民主國家投票不記名是偏頗的說法
→ : 讚讚讚 本來就該亮票71F 09/01 16:49
推 : ...72F 09/01 16:49
推 : 太棒了 以後都記名投票 這樣人民才能監督73F 09/01 16:50
推 : 檢察官是智障嗎? 民代亮票是對選民負責. 一般民眾亮票要74F 09/01 16:54
→ : 幹嘛?
→ : 幹嘛?
推 : 民代是代表民意,不是代表自己,本來就該記名76F 09/01 16:56
噓 : 顏大和77F 09/01 16:56
→ : 民代 代表人民 本來就該記名投票78F 09/01 16:58
推 : 早該記名了79F 09/01 16:59
→ : 顏大和 uccu80F 09/01 17:00
推 : 民選代表對選民負責 這都不懂 當 檢察總長81F 09/01 17:02
推 :82F 09/01 17:02
推 : 顏根本沒民主素養,好意思還待在民主體制下的司法系統?83F 09/01 17:04
推 : 顏笨笨der84F 09/01 17:05
→ : 這樣那以後就舉手表決吧,不要浪費紙和油墨85F 09/01 17:14
推 : 顏大合就馬的鷹犬阿,86F 09/01 17:16
推 : 記名就是對選民負責呀 不然投了議員誰知道他議長選誰87F 09/01 17:20
噓 : 好一個超越憲法的判決88F 09/01 17:27
推 : 那立委能立法,小民不能立法,怎麼不見那堆"小民"抗議?89F 09/01 17:29
推 : 判無罪總該有理由吧90F 09/01 17:36
推 : 本來就該記名投票91F 09/01 17:42
推 : (σ。▽。)σ(σ。▽。)σUCCU92F 09/01 17:45
推 : 代議制度,亮票合理93F 09/01 17:57
推 : 民代政見寫上表決時絕不公開自己支持立場,大概只有支持94F 09/01 17:59
→ : 黑箱的人會投他
→ : 黑箱的人會投他
推 : 推96F 09/01 18:02
推 : 這個檢察總長…97F 09/01 18:02
推 : 推動記名投票!!98F 09/01 18:03
→ : 無下限!! X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99F 09/01 1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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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樓 時間: 2015-09-01 17:09:19 (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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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編輯過) TW
你們看看日本國會,投票都是公開投票 議員只能手拿 白,青木板票, 只能拿一張, 清楚表明是贊成反對, 沒有啥米碗糕廢票,也不用蓋印圈選雞雞巴巴的,搞爛票 上台就直接堆積票數,看木板堆多高,就知道票數 議員公開的上前投票, 走了一圈瞬間就開票了 公開唱名,記名投票,無法買票作票!操牠的 BIG G8的台灣立法院, 打死也不敢這樣公開瞬間記名投票
4樓 時間: 2015-09-03 05:52:12 (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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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編輯過) TW
5樓 時間: 2015-09-01 16:35:45 (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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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09-01 16:35 TW
的確...該學學日本的制度...那這樣就可以很清楚的讓自己的選民知道所選出來的人在面對政策決議時的想法...才可以變成下次投票的依據...但...台灣喬事的文化會這樣容易去改變嗎!?讓我們繼續看下去吧...
6樓 時間: 2015-09-01 16:55:49 (台灣)
→
+1
(編輯過) TW
你們看,投票透明盒,還畫上票數高度線, 堆多高,看畫線格就知道多少票,不用計算! 比你國民黨的立法院 更超級簡單到不可思議的境界, 不用驗票,唱票,還驗廢票,打架吵死人? 直接大家看,看木板堆積多高,大家都知道票數有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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