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為 npc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4-04-15 21:40:41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標題 [新聞] 全民自首 50萬人癱瘓司法
時間 Thu Apr 3 20:23:00 2014
1.媒體來源:
蘋果日報
2.完整新聞標題/內文:
全民自首 50萬人癱瘓司法
太陽花學運已超過兩周,柯文哲日前建言「拖久了就有反作用力」。臉友「Chung-Chung
Chen」今天下午在臉書發起「全民自首」活動,「我想我們全台灣的人都應該去自首,起
碼檢調單位要偵辦50萬人!」
Chen」今天下午在臉書發起「全民自首」活動,「我想我們全台灣的人都應該去自首,起
碼檢調單位要偵辦50萬人!」
全民自首活動預計4月30日在台北市警局中正一分局舉行,發起6小時已有43人預計出席,
其中攻占立院發起人之一的社運名人「妖西」,是第一個響應者。
發起臉友分享「台灣農村陣線」的自首流程貼文,包含要帶身分證、印章,自首做筆錄流
程包含說出姓名、身分證字號等確認人別,接著警方會告知選律師、緘默權等權利,然後
再開始詢問。
程包含說出姓名、身分證字號等確認人別,接著警方會告知選律師、緘默權等權利,然後
再開始詢問。
全民自首可行性如何?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執行委員、律師高涌誠直呼:「真有可能癱瘓
檢警!」他說民眾自首,檢察官就要依法受理並進行調查,但「檢方有辦案的能量限制」
,先前特別費涉及幾千幾萬名政務官,檢方無法負荷,就說是歷史共業,「不用到50萬人
,只要是205人的10倍、2000人自首,就會受不了」。高涌誠提醒,自首的民眾若確實參與攻佔政院、立院,若檢方進行偵辦,確實有可能會面
臨法律責任,但若未親身參與而自首,則不會有任何法律責任。
他也批評,現在是網路世代,大家用LINE、臉書聯繫,大法官釋憲已裁示「偶發性緊急性
集會沒有首謀」,檢方還在抓首謀已過時。他認為,全民自首應是個「運動」,要彰顯檢
察官陷入傳統的窠臼,喚醒檢察官檢視網路時代是否構成首謀,「運動層面高於法律實質
意義」。
集會沒有首謀」,檢方還在抓首謀已過時。他認為,全民自首應是個「運動」,要彰顯檢
察官陷入傳統的窠臼,喚醒檢察官檢視網路時代是否構成首謀,「運動層面高於法律實質
意義」。
全民自首:
https://www.facebook.com/events/1412292529031812/
自首流程及其法律效果
http://tinyurl.com/mpkatwz
3.新聞連結: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politics/20140403/372822/
【鄉民獻策】全民自首50萬人癱瘓司法 | 即時新聞 | 20140403 | 蘋果日報
太陽花學運已超過兩周,柯文哲日前建言「拖久了就有反作用力」。臉友「Chung-Chung Chen」今天下午在臉書發起「全民自首」活動,「我想我們全台灣的人都應該去自首,起碼檢調單位要偵辦50萬人!」 ...
太陽花學運已超過兩周,柯文哲日前建言「拖久了就有反作用力」。臉友「Chung-Chung Chen」今天下午在臉書發起「全民自首」活動,「我想我們全台灣的人都應該去自首,起碼檢調單位要偵辦50萬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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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2.43.58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Gossiping/M.1396527783.A.0DC.html
推 :有更精確的作業方式嗎?1F 04/03 20:24
推 :PTT阿宅:我鍵盤支持不用自首 顆顆2F 04/03 20:24
推 :XDDDDDDDDDDD 好方法3F 04/03 20:24
推 :一直很想問 這個妖西 是以前常被西斯板戰的妖西嗎?4F 04/03 20:24
→ :有創意!5F 04/03 20:25
→ :有創意+16F 04/03 20:25
推 :這筆錄要做到馬英九下台都還沒做完7F 04/03 20:25
※ 編輯: mited (114.32.43.58), 04/03/2014 20:26:16推 :不錯8F 04/03 20:25
推 := ="我如果去自首還不知道要講什麼9F 04/03 20:26
推 :新招!到時候來個法院認證的歷史共業10F 04/03 20:26
推 :基層警察表示:11F 04/03 20:26
推 :法官拖到明年,從舊從輕,全部無罪12F 04/03 20:27
推 : 一次約個兩百人,去同一間派出所......酷!!!! XDDDD13F 04/03 20:27
推 :就是那個傳說中的妖西!!!!!14F 04/03 20:27
推 :請問鍵盤參與學運也算嗎?15F 04/03 20:28
推 :癱瘓它!16F 04/03 20:28
推 :我可以!!!17F 04/03 20:28
推 :好像不錯喔18F 04/03 20:28
→ :還我西斯匿名!!!!19F 04/03 20:28
推 :超爽ㄉ~20F 04/03 20:28
推 :新招啊!!! 可惡 衝的時候都沒跟到OTZ21F 04/03 20:29
推 :請問罵馬賣國可以被官方記錄下來嗎22F 04/03 20:29
推 :可以詳細點嗎,希望能多做點事!23F 04/03 20:29
→ :自首就說 是人民沒有關注 跟鞭策立委 才讓學生這樣犯難24F 04/03 20:29
推 :25F 04/03 20:29
推 :哥想自首罵國家元首 該去哪單位報到呢26F 04/03 20:29
推 :唉 模糊訴求 爛招對幹內耗27F 04/03 20:29
推 :1人作是犯罪 2000人作是歷史共業28F 04/03 20:30
推 :快點跟我說流程29F 04/03 20:30
→ :沒差啊,司法機關和你慢慢耗就好,不用覺這樣可癱瘓,太天真30F 04/03 20:30
推 :我:我有衝撞警察(在床上)31F 04/03 20:30
推 :呃~我要自首~ 那個~我好像有攻佔立法院 可是沒有人看到~~32F 04/03 20:30
→ :所以這段其間,檢警就做這件事就好了,其他事都不用做33F 04/03 20:30
推 :我可以!!34F 04/03 20:30
→ :拖垮法院跟反服貿的關係是什麼?35F 04/03 20:30
推 :我有污辱元首與行政院長及現場抗議 這三條是不是分三次筆錄?36F 04/03 20:31
→ :小心沒罪去自首有刑法一百六十四條第二項 頂替罪的問題!37F 04/03 20:32
→ :怎麼會有這麼白癡的活動 反服貿反到不相關的事情上38F 04/03 20:32
推 :推 自首幫住侵入公署39F 04/03 20:32
推 : 可以讓檢警有很多事情做,這樣就沒空跑去立院打人了(誤)XD40F 04/03 20:32
→ : *祝41F 04/03 20:32
推 :+142F 04/03 20:32
→ : 樓上,是 " 助 " Orz43F 04/03 20:33
→ : *助44F 04/03 20:33
→ :這應該可以實質提高就業率(從法警 檢調 一直到清潔人員)45F 04/03 20:33
推 :自首應該是為了回應 /秋後算帳46F 04/03 20:33
→ :謝謝nae XDD47F 04/03 20:33
推 :頂替罪不是這樣用的啦....48F 04/03 20:34
→ :頂多把你查無事證敕回而已
→ :頂多把你查無事證敕回而已
推 :是不會想一個跟自己有關的罪名 怎麼會是頂替罪50F 04/03 20:35
推 :司法機關沒時間跟你慢慢耗51F 04/03 20:35
推 :自首得戰功!52F 04/03 20:36
→ :這樣有偽證、妨礙公務的問題嗎?53F 04/03 20:37
推 : 自首應該不會不做筆錄吧?54F 04/03 20:37
→ : 實際有去靜坐的話就是有事實,甚至佔立院的理由更正當。
→ : 實際有去靜坐的話就是有事實,甚至佔立院的理由更正當。
推 :XDDD56F 04/03 20:37
推 :全民自首中57F 04/03 20:38
→ :這什麼奇怪的活動? 浪費國家資源一點好處都沒有58F 04/03 20:38
→ : 馬不是都說要用瞎咪 " 占領公署 " 的過期法條哦?來辦學生。59F 04/03 20:39
噓 :又要為難警察了....60F 04/03 20:39
推 :作筆錄時可能觸犯刑法二百一十四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61F 04/03 20:39
→ : 對啊,國家又在為難我們了,逼得我們只能出此下策。62F 04/03 20:39
噓 :只有我覺得這活動很蠢嗎?63F 04/03 20:40
推 :所以就無聊打發時間而以,完全沒意義,還不如想關於服貿的64F 04/03 20:40
推 :來吧!我也要自首65F 04/03 20:40
→ :浪費司法資源吧66F 04/03 20:40
→ :警察穿護具拿警棍 打破人頭的時候 看不出來有為難67F 04/03 20:41
→ :倒不如大家去告 馬 江 以及施暴員警 還比較實際68F 04/03 20:41
噓 :而且這活動真的蠢炸了,又不是同時得受理69F 04/03 20:41
→ :我不自首70F 04/03 20:42
推 : 司法辦學生超迅速,但鎮暴警察的暴行有過問嗎?國家的司法機71F 04/03 20:42
推 :妖西(遠望72F 04/03 20:42
→ : 關是這種德行,居然還要討論會不會浪費司法資源!?73F 04/03 20:42
→ :辦得快慢看證件啦 黨證和學生證是不一樣的辦法74F 04/03 20:42
→ :當被告說謊還沒關係如果是被當證人傳喚時說謊還具結的話的75F 04/03 20:43
→ : 先討論司法機關有沒有浪費稅金啦。幫國家欺負人民,很爽!?76F 04/03 20:43
推 :我也來自首77F 04/03 20:43
推 :這個妖西 就是那個西法大戰的妖西啊 沒人注意到嗎?78F 04/03 20:44
→ :浪費國家資源 一起去吧 讓我們一起悲慘世界79F 04/03 20:44
→ :上個星期 還有上挖挖哇80F 04/03 20:44
推 :筆錄又不能當證據 怎麼適用登載不實...81F 04/03 20:44
噓 :要革命就快點拉 少在那拖拖拉拉的 一群屁孩 有種一點好82F 04/03 20:45
→ :更正:唯一證據83F 04/03 20:45
→ :不好84F 04/03 20:45
推 :哇 妖西 十年前的ptt名人……85F 04/03 20:45
推 :覺得這招行得通還真是天真...86F 04/03 20:45
噓 :癱瘓司法只是出怨氣,或者有其他實質功能?87F 04/03 20:45
→ :屎蛆真會自動補屎 XDD 真不塊是頭殼裝屎的囧mmmm88F 04/03 20:45
→ :早說了就一群不是生產的暴民 還在那邊裝三小89F 04/03 20:46
推 :有阿~讓學運變成歷史共業~大家承擔90F 04/03 20:46
推 :說自己每天都蓋著棉被睡覺所以是暴民自首?91F 04/03 20:46
→ :那就是刑法一百六十八條偽證罪 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雖然很92F 04/03 20:47
推 : 有 " 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 ",所以只要登記的是事實就沒問題93F 04/03 20:47
推 :我蔡逼巴 可以請老人補一下 妖西 過往事跡嗎?94F 04/03 20:48
推 :你都去自首了還會是當證人嗎?95F 04/03 20:48
推 :還有時間罵人家屁孩 不知道羞恥心去哪了96F 04/03 20:49
→ :少有判到最高刑,但是公親變事主得不償失啊!97F 04/03 20:49
推 :啥偽證阿 XD 真的有去學運阿 XD98F 04/03 20:49
推 :如果沒有去 假裝自首會怎樣?99F 04/03 20:50
推 :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 若該公務員有對其審查義務 審查真實與否100F 04/03 20:50
推 : 還有 " 我不知道這樣無罪 ",警察只好一個個叫你回家 XD101F 04/03 20:50
推 :萬人響應 一人自首102F 04/03 20:51
→ :才要記載的話 這種非公務員登載不實罪103F 04/03 20:51
推 :XXXXXXXX智障行爲104F 04/03 20:51
→ :Push105F 04/03 20:52
推 :推啦 XDDDDDDD106F 04/03 20:52
推 :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必須要無審查義務公務員才行107F 04/03 20:52
→ :偽證罪...被告自己作自己的偽證是無罪的喔 XD
→ :偽證罪...被告自己作自己的偽證是無罪的喔 XD
推 :有時檢方或院方耍賤不以被告身分傳你而以關係人身分傳你出109F 04/03 20:53
推 :基本上你沒罪跑去喊自首 大概是被架出去居多啦110F 04/03 20:53
推 : " 我的靈魂受到煎熬,因為我跑去了凱道 " ......XDDDD111F 04/03 20:54
推 :推112F 04/03 20:54
推 :等你發現案底的影響力後~就會開始恨這個活動了~不聽算了~113F 04/03 20:54
→ : " 請接受我的自首,順便告訴我犯了什麼罪 " ......呼呼。114F 04/03 20:55
→ :我也可以參加!115F 04/03 20:55
→ :欸,你們真的有來自首嗎?116F 04/03 20:55
→ :歷史共業 馬金不要太過分117F 04/03 20:56
推 :這招不錯118F 04/03 20:58
→ :w庭作證人就要具結,當人你也可以以因陳述致自己刑事追訴119F 04/03 20:59
→ :或處罰來拒絕證證言,但反面解釋 就 科科!
→ :或處罰來拒絕證證言,但反面解釋 就 科科!
推 :+1 我那天有去^.<121F 04/03 21:07
推 :的確,依91.11.26第17次刑庭會議其中一個要件公務員尚須為122F 04/03 21:08
推 :+1啊 行政院都去過了123F 04/03 21:09
推 :馬丁· 路德· 金恩號召 "把監獄填滿" 運動....124F 04/03 21:09
→ :實質之審查以判斷其真實與否,使得為一定記載者。無成立125F 04/03 21:12
推 :推126F 04/03 21:13
→ :成立214可能。但員警製作筆錄依當事人所言記載能否做實質127F 04/03 21:15
推 :好辦法!128F 04/03 21:16
噓 :要去自首快去還拖到30號是怎樣?作秀129F 04/03 21:16
推 :檢調都傳喚議場內學生了 怎麼還有人在喊跟司法無關XD130F 04/03 21:17
→ :審查有疑義,如警察能審查修改會影響筆錄真實信吧?警察應131F 04/03 21:18
推 :這就是不合作運動阿!!! 讚!!!132F 04/03 21:19
→ :該沒有實質審查權,真正有實質審查權的的是決定是否起訴133F 04/03 21:20
→ :可以去立院的還是先去立院吧 必要時才能錄影蒐證134F 04/03 21:21
→ :的檢察官,警察只能依當事人所言記載,歡迎大家討論!135F 04/03 21:22
噓 :癱瘓派出所同時也會影響報案民眾權益,你可以想像要136F 04/03 21:24
推 :神父 我有罪!!!137F 04/03 21:24
→ :報案卻因此排了好幾號的民眾有多幹,被拿來作文章138F 04/03 21:25
推 :推139F 04/03 21:26
→ :這個活動的支柱是民意,不光是靠癱瘓所謂的國家機器就140F 04/03 21:26
→ :可以撐起來
→ :可以撐起來
推 :公民不服從運動!! 我們每個人都是甘地!142F 04/03 21:27
推 :還有已經被傳喚的就不用去自首了檢方已經知道是誰在訴追了143F 04/03 21:31
推 :我一開始就是想這麼做,為這個還跟父母大吵一架144F 04/03 21:33
→ :只進去逛大街但未破壞裡面任何公物者不起訴機會很大..
→ :還有要呼籲幹走AED的 要記得還回去 不然抓到會有刑責..
→ :只進去逛大街但未破壞裡面任何公物者不起訴機會很大..
→ :還有要呼籲幹走AED的 要記得還回去 不然抓到會有刑責..
推 :參加330可以去自首嗎147F 04/03 21:37
推 :希望司法給所有自首者從新做人的機會,罰款30萬就好不要關148F 04/03 21:37
推 :這招紅衫軍有用過,最後是沒人被起訴149F 04/03 21:41
推 :請問供應物資使學運得以持續進行算不算共犯?150F 04/03 21:41
→ :糟糕 我也寄了物資過去 KMT啊! 我有罪151F 04/03 21:42
推 :反正法院是kmt開的XD152F 04/03 21:43
噓 :成功50萬自首我吃屎…153F 04/03 21:44
推 :法院會判50萬人有罪! 不過馬英九已經判台灣死刑了154F 04/03 21:44
推 :幹走AED的起碼值二十多萬結果偷太陽餅和蛋糕不值錢的一樣155F 04/03 21:45
→ :觸犯加重竊盜罪,你想政府機關裡面會沒監視器嗎?
→ :觸犯加重竊盜罪,你想政府機關裡面會沒監視器嗎?
噓 :真正的罪犯就再等檢警被癱瘓 這招根本是要把學運抹黑157F 04/03 21:47
噓 :結果沒50萬158F 04/03 21:51
→ :有人要去嗎?159F 04/03 21:51
推 :想幫忙 想確定一下這樣不會越幫越忙嗎~?160F 04/03 21:53
推 :161F 04/03 21:53
→ :一堆人對佔領立法院非法在那裡幹幹叫 現在遵守法律自首162F 04/03 21:57
→ :又在那邊"怎麼不快去革命" 不要放棄治療好嗎?
→ :又在那邊"怎麼不快去革命" 不要放棄治療好嗎?
推 :為什麼要放棄治療!!!y164F 04/03 22:01
推 :這樣沒有什麼訴求, 浪費的司法資源比訟棍還多165F 04/03 22:11
推 :推啊166F 04/03 22:16
推 :幹走AED不是只有竊盜罪,我覺得還有故意殺人等刑責167F 04/03 22:22
→ :因為那是救命工具 幹走一定有很重的刑責 這不能開玩笑
→ :絕對不是一台二十多萬那麼簡單而已.....
→ :因為那是救命工具 幹走一定有很重的刑責 這不能開玩笑
→ :絕對不是一台二十多萬那麼簡單而已.....
→ :唉,在我心中已經判這政府法西斯化了170F 04/03 22:26
推 :政府是為了服務人民而存在的171F 04/03 22:35
推 :太棒了!173F 04/03 22:54
推 :的確自首很有趣174F 04/03 22:59
→ :究竟要消耗多少社會資源175F 04/03 23:10
→ :司法應該用在更需要主持正義的地方
→ :司法應該用在更需要主持正義的地方
推 :!!177F 04/03 23:14
推 :這我可以178F 04/03 23:15
推 :鍵盤鼓吹大家自發前往立院聲援也可以嗎??179F 04/03 23:19
推 :攻占立院的發起人去自首不就是真的自首了嗎...180F 04/03 23:24
推 :如果大家都能去 會很有效 但大家都會怕被賣 ...181F 04/03 23:33
推 :推推182F 04/03 23:42
→ :歡迎去自首阿,留個案底183F 04/03 23:57
推 :還不錯阿!!自守了吧184F 04/03 23:59
推 :DDOS185F 04/04 00:00
推 :!!186F 04/04 00:06
推 :PUSH187F 04/04 00:47
推 :push188F 04/04 01:35
推 :推 比起台灣被這樣搞 沒什麼189F 04/04 04:19
→ :推190F 04/04 04:32
推 :只好去自首罵過馬英九了191F 04/04 14:34
推 :走192F 04/04 14:38
→ :實際的DDOS 攻擊警察193F 04/04 14:42
噓 :214條是用在公務員不需查証情況下才有,不然犯罪的人做194F 04/04 15:12
→ :筆錄否認犯罪 是不是最後都要加一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
→ :筆錄否認犯罪 是不是最後都要加一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
噓 :法院只要抓幾個從重量刑 看還有幾個趕去196F 04/04 15:29
推 :197F 04/04 16:27
推 :推198F 04/04 16:32
噓 :不要再浪費資源了拜託199F 04/04 17:22
→ :去自首然後就行使緘默權 或者就一直背出師表?200F 04/04 18:33
推 :推201F 04/04 19:02
推 :我多年前還小時曾誇講過馬英九很帥 這下得自首了202F 04/04 20:46
推 :樓上你居然這樣說謊203F 04/05 22:41
推 :該面對問題的從來都不該是基層人員204F 04/06 12:05
噓 :警察:「自首批次處理作業軟體開發中。」205F 04/07 13:47
推 :資源根本過剩 現在不用 何時用~~~206F 04/07 15:30
→ :線上自首軟體 開發ing
→ :線上自首軟體 開發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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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b goest101 說讚!
4樓 時間: 2014-04-04 00:19:05 (台灣)
→
04-04 00:19 TW
6樓 時間: 2014-04-04 00:20:48 (台灣)
讚
04-04 00:20 TW
1.癱瘓檢警。 2.2000人自首,就會受不了。 3.若未親身參與而自首,則不會有任何法律責任。請說明「資料」、「資訊」與「知識」三者的意義、特性及不同點?! 一、資料(Data):是對一些與組織交易相關的人、事、時、地、物等最基本單位描述之記錄與儲存。二、資訊(Information):是「經過組織、整理、分析過的資料,它可能會改變使用者的看法、判斷、決策或行動,因此,對於某些特定的使用者具有意義笸價值。」三、知識(Knowledge):是「人類對於一切現象的知曉、瞭解,它要經過人類學習與思考的過程,它本身是有行動力的,可以直接促成人類的行動,因此它是主動、有行動力的。」四、資料只是對基本事實描述的記錄,對使用者而言,未包含任何意義。而資訊則是分析、整理過的資料,可以對某使用者具有意義,而促成他們採取行動。知識的貢獻則大於資料和資訊,因為必須要靠使用者本身的知識,才能有效的利資料和資訊來判斷和解問題,所以資訊只是一個傳遞知識的工具,是沒有行動力的,必須經由人類知識的思考與處理過後才會有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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