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為 npc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3-07-25 10:11:49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標題 Re: [新聞] 朱學恆:曹金生立場跳躍 誰會信軍檢
時間 Thu Jul 25 00:46:23 2013
**請記者大哥大姊要抄的話,請務必轉告洪家律師團,小弟口齒不清,拜託了。**
這是我剛剛寫給九把刀及朱大的信
有關洪案,若要請第三方介入,有個方法可行。
按規定,凡是軍人若死亡,要由軍檢驗屍。
如果軍檢驗屍覺得沒有問題,就發給死亡證明,並將大體發還家屬。
我當副連長時有個阿兵哥自殺,我從頭陪到尾,因此很清楚。
在洪案,軍檢一定也要驗屍(不是高大成他們),
但是軍檢在驗屍第一時間並沒有發覺異狀(反正他們也不會去注意),
才會讓整件案子成為這樣。 因此,洪家可以告軍檢「刑法瀆職罪」,
這樣也許可以讓法務部插手管此案,跳過軍事檢察體系。
才會讓整件案子成為這樣。 因此,洪家可以告軍檢「刑法瀆職罪」,
這樣也許可以讓法務部插手管此案,跳過軍事檢察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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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po我不知道有沒有用,在我妹妹鼓勵之下,我直接貼上來給鄉民看看。
寫信給這二位大大的目的,是希望藉由他們的力量提醒家屬,或許這招可以使用。
我分析一下關鍵之處。
一般民眾死亡,若是自然死亡,由醫院開自然死亡證明,就可以直接送到殯儀館。
若是意外死亡,則由檢察官相驗。如果沒有異常,則結案;有異常,檢察官主動偵辦。
但是軍人不然,軍人死亡要通知憲兵隊及軍事檢察官,由軍檢驗屍,若無異議,
就能發還大體。
反之,若是發現異常,就必須「主動偵辦」。
但是洪案,軍檢有主動偵辦嗎?並沒有,這案子是國防部「移送」。
那麼,軍檢在驗屍時,到底做了什麼?他們竟然沒發現異常?沒有主動偵辦就算了,
還等國防部「移送」,其獨立何在?
刑法瀆職罪:
第一百三十條
公務員廢弛職務,釀成災害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廢弛職務釀成災害罪)
軍事檢察官是廣義的公務人員,可適用此條規定,若告軍事檢察「署」,為要利益迴避,
或許有機會讓第三方介入不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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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233.86.253
→ :災害不會過關 *[m1F 07/25 00:47
您誤會了,這是手段,不是要讓軍檢有罪。
→ basicnet:推啦 07/25 00:48
推 :Good point2F 07/25 00:48
推 :幫高調3F 07/25 00:48
推 :幫忙高調4F 07/25 00:49
推 :災害的定義感覺好模糊5F 07/25 00:49
就是因為模糊才可以告。洪仲丘之死對於家屬來說不就是一場災難?身心靈都是。
推 :快告6F 07/25 00:50
※ 編輯: goduses 來自: 118.233.86.253 (07/25 00:51)→ :褻瀆罪是三小阿XDD7F 07/25 00:50
瀆職啦,抱歉手殘。XD
推 : 災害8F 07/25 00:51
→ :有時候不怕軍檢有多神...9F 07/25 00:51
→ :看水母態度,應該不容易10F 07/25 00:51
推 :幫推11F 07/25 00:51
推 :幫高調!12F 07/25 00:52
推 :+114F 07/25 00:52
※ 編輯: goduses 來自: 118.233.86.253 (07/25 00:53)推 :都連夜逼家屬簽切結書了心裡自然有鬼...15F 07/25 00:53
推 :高調16F 07/25 00:54
推 :+117F 07/25 00:55
推 :18F 07/25 00:56
→ :還是這麼古早以前的判例XD20F 07/25 00:57
推 :+121F 07/25 00:58
推 :中華民國刑法「偽證與誣告罪」於執行審判職務之公署審判時或22F 07/25 00:58
→ :於檢察官偵查時,證人、鑑定人、通譯於案情有重要關係之事項
→ :,供前或供後具結,而為虛偽陳述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於檢察官偵查時,證人、鑑定人、通譯於案情有重要關係之事項
→ :,供前或供後具結,而為虛偽陳述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我覺得洪家律師團應考慮能否依軍審法第64條第第1款第2條規定25F 07/25 00:58
推 :+高26F 07/25 00:58
推 :XD27F 07/25 00:59
→ :不知道檢察官能不能用這條辦自己28F 07/25 00:59
推 :要也是濫權不追訴吧29F 07/25 00:59
→ :, 聲請曹姐迴避該案30F 07/25 01:00
推 :高調!31F 07/25 01:00
推 :高調32F 07/25 01:00
推 :高調33F 07/25 01:00
→ :第64條第1項第2款才對, 後段"足認其執行職務有偏頗之虞者。"34F 07/25 01:02
推 :高調35F 07/25 01:02
推 :寄給家屬!!36F 07/25 01:04
推 :推37F 07/25 01:05
推 :38F 07/25 01:05
推 :高調 給他爆啊各位39F 07/25 01:05
推 :加油40F 07/25 01:07
推 :高調41F 07/25 01:09
推 :推!!!高調!!42F 07/25 01:09
推 :64那是指軍法官,軍檢不適用43F 07/25 01:09
推 :高調!!!!44F 07/25 01:10
推 :應該可以試試看 可以給軍檢壓力 成不成再說45F 07/25 01:10
推 :幫高調46F 07/25 01:10
→ :推啦,快把案子交出來47F 07/25 01:10
推 :push48F 07/25 01:11
推 :高調49F 07/25 01:12
推 :高調50F 07/25 01:13
→ :刑法125可以參考參考51F 07/25 01:13
推 :高調 金生給我死出來52F 07/25 01:14
推 :金生這麼垃圾 要拔終生俸拉53F 07/25 01:16
推 ::高調54F 07/25 01:16
推 :真不是我要說,軍方假資料這麼強,說不定過幾天就變出死55F 07/25 01:16
→ :亡證明了......
→ :亡證明了......
推 :推 高調!!!!!!!!!!! 軍檢根本就是垃圾 辦半天不知道搞什麼57F 07/25 01:16
推 :推!!!!金生別再亂說話58F 07/25 01:17
推 :幫高調59F 07/25 01:19
推 :幫高調!!!60F 07/25 01:19
推 :幫高調61F 07/25 01:20
推 :高調62F 07/25 01:21
推 :幫高調!!!!!!!63F 07/25 01:21
推 :值得一試!!!64F 07/25 01:21
推 :高調65F 07/25 01:21
推 :告下去,叫他要不要轉污點証人66F 07/25 01:22
推 :幫高調67F 07/25 01:23
推 :68F 07/25 01:23
推 :高調!!69F 07/25 01:24
推 :幫高調!!70F 07/25 01:24
→ :要告瀆職,有個困難點~就是你要找得到醫生當你證人。71F 07/25 01:24
告軍檢「瀆職」有一個藉口,就是軍檢未主動發現大體異常。
其次大家誤會了,告他們不是要他們真的「有罪」,這是一種「手段」。
成不成罪是另外一件事,但是既然家屬提告,法院必定要受理,受理過程中,相關人等就
必須迴避嫌疑。
電視上不都是這樣演的?XD
※ 編輯: goduses 來自: 118.233.86.253 (07/25 01:27)
推 :加油72F 07/25 01:26
推 :加油!!!!!!73F 07/25 01:27
推 :曹:沒有災害 完全沒有災害74F 07/25 01:28
推 :能不買就不買啊 就算得去X7也絕不買上面有X一的東西75F 07/25 01:28
推 :加油76F 07/25 01:29
→ :上面按錯Sorry 幫高調!!!77F 07/25 01:29
推 :推 有可能78F 07/25 01:29
推 :對啊,告瀆職需要證人,但證人都被封口了,可以換掉曹和第79F 07/25 01:29
推 :幫高調!!!!!80F 07/25 01:30
推 :昨天高大成已爆軍方驗屍報告寫意外身亡,各方也會聚焦這點吧81F 07/25 01:30
→ :三方介入的好機會82F 07/25 01:30
推 :爆吧 報吧83F 07/25 01:30
※ 編輯: goduses 來自: 118.233.86.253 (07/25 01:33)推 :告了告了84F 07/25 01:32
推 :85F 07/25 01:33
→ :125應該比原po說的130適合,法醫鑑定報告太瞎的話就告21386F 07/25 01:33
推 :87F 07/25 01:35
法源哪一條倒是不重要,哈哈。再說我也不是專業法律人,只是提供一個辦法而已。
※ 編輯: goduses 來自: 118.233.86.253 (07/25 01:36)
推 :88F 07/25 01:35
推 :請問有寄給律師團了嗎 高調89F 07/25 01:36
沒耶,一介草民不知如何聯繫。歡迎各位正義鄉民主動告訴洪家相關人員。
→ :只要讓第三方介入就有效,他們現在很怕,所以都不敢告名嘴90F 07/25 01:36
※ 編輯: goduses 來自: 118.233.86.253 (07/25 01:38)推 :幫高調 快讓洪家人及律師團知道!91F 07/25 01:42
推 :高調92F 07/25 01:42
推 :這個很難 因為會官官相護 辦瀆職在台灣很難93F 07/25 01:45
推 :高調推!94F 07/25 01:45
推 :爆吧95F 07/25 01:48
推 :推!!!96F 07/25 01:49
推 :高調!97F 07/25 01:53
推 :告瀆職主要是要拿來當手段 讓地方檢察官可以介入偵察98F 07/25 01:54
推 :高調99F 07/25 01:55
推 :高調100F 07/25 01:56
推 :幫高調101F 07/25 01:57
推 :幫高調 有方法就試試102F 07/25 01:57
推 :幫高調~~103F 07/25 01:57
推 :高調高調,整一定要讓洪家知道104F 07/25 02:00
推 :105F 07/25 02:01
推 :高調106F 07/25 02:01
推 :幫高調!!!!!107F 07/25 02:05
推 :幫高調!快爆108F 07/25 02:05
推 :幫高109F 07/25 02:08
推 :高調110F 07/25 02:08
推 :給你爆111F 07/25 02:11
推 :幫高調112F 07/25 02:12
推 :告訴洪家的律師團比較有用!!告訴九把刀朱學恆也只是幫你113F 07/25 02:13
→ :高調而已
→ :高調而已
推 :誠實可靠小郎君115F 07/25 02:16
推 :高116F 07/25 02:17
推 :置底文有律師團聯絡方式117F 07/25 02:18
→ : ★ 你要高調、幫助 應該要給記者抄吧才對吧?118F 07/25 02:25
想想也對。那我改成請記者大哥大姊務必轉達律師團才能抄好了。請不要採訪我謝謝。
推 :推119F 07/25 02:25
推 :PUSH120F 07/25 02:26
推 :高調121F 07/25 02:28
推 :高調122F 07/25 02:32
推 :推高調!!!123F 07/25 02:41
※ 編輯: goduses 來自: 118.233.86.253 (07/25 02:42)推 :124F 07/25 02:41
※ 編輯: goduses 來自: 118.233.86.253 (07/25 02:44)推 :謝謝你,小郎君!125F 07/25 02:48
推 :推126F 07/25 02:49
→ :我轉給他們的email了 本版有127F 07/25 02:56
謝謝喔!推 :試試看吧128F 07/25 03:02
推 :高調129F 07/25 03:02
推 :push130F 07/25 03:04
推 :高調131F 07/25 03:04
推 :這是手段,不是一定要告得成。至少可以讓第三方介入132F 07/25 03:06
推 :推!133F 07/25 03:06
推 :幫高調134F 07/25 03:13
推 :幫高135F 07/25 03:16
推 :高調!136F 07/25 03:18
推 :高137F 07/25 03:20
※ 編輯: goduses 來自: 118.233.86.253 (07/25 03:25)推 :高調!!!138F 07/25 03:30
※ 編輯: goduses 來自: 118.233.86.253 (07/25 03:38)推 :高調139F 07/25 03:40
※ 編輯: goduses 來自: 118.233.86.253 (07/25 03:51)推 :高調140F 07/25 04:26
→ :高調~只要能有機會打敗軍檢,大家都要奮力一試阿141F 07/25 04:48
推 :推142F 07/25 05:13
推 :幫推143F 07/25 05:27
推 :推144F 07/25 05:46
推 :幫高調145F 07/25 05:52
推 :我猜軍檢畜牲會說 "有驗屍 意外死亡 無異議" ...幹!146F 07/25 06:01
推 :不應該是用這一條 其它條可能OK147F 07/25 06:08
嗯嗯,再次強調,我只是提出這個BUG,法源的部分真的不是我的專長,可請律師研究。
推 :高148F 07/25 06:18
推 :推149F 07/25 06:28
※ 編輯: goduses 來自: 118.233.86.253 (07/25 07:09)→ :這麼做馬上會讓家屬馬上被污名化 = =150F 07/25 07:21
我想不出來為什麼會被汙名化?這並不是刻意汙衊他們。如果他們真的盡了軍事檢察官的職責
,也不至於會發生洪案、蔡案、李案如此多矛盾至極的「意外」事件。而且這些案件最後
發言的人都是軍事體系的幹部,而非軍法體系。
到了司法階段,說真的這種攻防戰都必須面對。很殘酷,但是兵不厭詐。
小弟所提的手段如果可行,還算是合法的。比軍方事發後才移交,熬夜趕資料,整理禁閉
室來得正派多了。
推 :高調151F 07/25 07:28
推 :帥152F 07/25 07:31
※ 編輯: goduses 來自: 118.233.86.253 (07/25 07:43)※ 編輯: goduses 來自: 118.233.86.253 (07/25 07:44)
※ 編輯: goduses 來自: 118.233.86.253 (07/25 07:45)
推 :家屬為何會被汙名化.....153F 07/25 07:46
→ :不要理會某些政戰人員,他們現在也在抖,正考慮上報154F 07/25 07:50
推 :推155F 07/25 07:52
推 :高調156F 07/25 07:59
※ 編輯: goduses 來自: 118.233.86.253 (07/25 08:01)推 :push157F 07/25 08:08
推 :告惹!!158F 07/25 08:16
推 :幫高調159F 07/25 08:29
推 :告啦!別說不可能 真的是瀆職阿!!160F 07/25 08:31
推 :推!161F 07/25 08:40
推 :鍵盤政戰戰力可以強一點嗎?162F 07/25 08:52
推 :繼續幫推 ~163F 07/25 08:53
推 :164F 07/25 08:54
推 :幫高調165F 07/25 09:05
推 :這招不錯 是談判的技巧166F 07/25 09:07
推 :推167F 07/25 09:09
推 :幫高調~168F 07/25 09:12
推 :專業!! 幫你高調!!169F 07/25 09:13
推 :加油!!!!!!!!!!!!!!!!170F 07/25 09:28
推 :家屬不會被汙名化啦 之前政戰丟消息到新聞早就把死者171F 07/25 09:30
→ :抹黑、亂丟個啥忠烈祠國賠的就抹黑了
→ :抹黑、亂丟個啥忠烈祠國賠的就抹黑了
推 :高調173F 07/25 09:38
推 :幫高調174F 07/25 09:38
推 :高調175F 07/25 09:45
推 :熱心推176F 07/25 09:47
推 :加油!177F 07/25 09:48
推 :高調178F 07/25 1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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