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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lunaX19.bbs.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3-11-05 01:08:32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diego99 (誰是我的小天使?!)
標題 Re: [新聞] 網路訟棍族「釣魚」 挑釁網友索和解金
時間 Mon Nov  4 09:04:21 2013


網路訟棍阿?!

像我曾經莫名其妙的被某訟棍告過,

讓我莫名其妙從高雄跑到桃園兩次。

文章代碼(AID): #1FdbNIvi (HomeTeach)
http://www.ptt.cc/bbs/HomeTeach/M.1335776722.A.E6C.html
閱讀文章 - 看板 HomeTeach - 批踢踢實業坊

抵制不良的家教社,歡迎與各家教社有糾紛的老師來分享經驗。
與該家教社有糾紛的老師可以寄站內信給diego99整理資料,感恩。 20130919
 ...
 

尤其這一位刑事告不成之後,還續告民事,

不過現在似乎所有被告幾乎都是全身而退,

只有一位是因為家裡的因素被迫付和解金。

文章代碼(AID): #1HFVR8JZ
http://www.ptt.cc/bbs/HomeTeach/M.1363015368.A.4E3.html
Re: [其他] 無法停止的紛爭 - 看板 HomeTeach - 批踢踢實業坊
大家好,
我被控告的第二個刑事案件, ...
 

從我的某一份刑事不起訴書上可以看到,

這位訟棍到目前至少告了24件刑事案件。

回這篇的目的在於,

如果被訟棍提起告訴,而且與該警局距離很遠的話,

不妨參考這篇文章

文章代碼(AID): #1Fnsjgl5 (HomeTeach)
http://www.ptt.cc/bbs/HomeTeach/M.1338469226.A.BC5.html
[其他] 應對"告人"家教社之懶人包 - 看板 HomeTeach - 批踢踢實業坊 以下是我自己的懶人包,是這2個月來,我所蒐集的資訊,歡迎大家轉錄取用。
再次也感謝各個相關單位 給我的資源(援),讓我勇敢、冷靜的面對這一切。 ...
 

----

題外話,

這位訟棍為了告我,反而從桃園跑來高雄更多次。


※ 引述《RedCarRet (天長地久)》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聯合報
: 2.完整新聞標題/內文:
: 網路訟棍族「釣魚」 挑釁網友索和解金
: 【聯合報╱記者李承穎/台北報導】 2013.11.04 02:41 am
: 網路時代來臨,公然侮辱也從現實生活轉移到網路。最近出現一批「網路訟棍族」,專門
: 在網路上挑釁他人,有網友禁不起激怒,向對方大罵「你豬啊」、「白癡」而吃上刑事官
: 司,賠上和解金後才獲撤告。網友警戒,在網路上奔相走告「不要被釣魚!」
: 一名網友上周被台大批踢踢論壇的網友控告公然侮辱,一問之下竟發現同時有卅多名網友
: 也挨告,逼得版主在論壇上公告,提醒網友「不要被網路訟棍釣魚!」並舉例,有網友只
: 回說「你是奧客!」或「你算哪根蔥?」就被告涉嫌公然侮辱。
: 公告一出,曾深受其害的網友「維尼」上網吐苦水,說他因在網路上與一名網友筆戰,氣
: 得忍不住罵對方「你白癡啊!」就挨告。檢察官勸他們和解,他不想跑法院,付了兩萬多
: 元的和解金,對方才撤告;一問之下,才知有網友也被此人告,對方甚至故意到南部偏遠
: 地區的警分局提告,逼得他千里迢迢南下到分局做筆錄。
: 網友「瑞可」說,有網路訟棍專門鎖定某些對象,只要看這對象到哪個版發文,就去版上
: 挑釁,刻意激怒對方;有的人一開始不理會,後來忍不住還擊,向對方開罵,網路訟棍就
: 會留言「我已備份,大家法院見囉!」
: 法界人士說,公然侮辱罪的構成要件為「公然」侮辱他人,在網路上的BBS討論區或文章
: 留言版辱罵他人,因公開的網路論壇有多人瀏覽,有「第三人在場」,一定會留下證據。
: 「網路訟棍」就是利用「凡罵過必留下痕跡」的證據提告,讓警局及司法機關多了許多網
: 路公然侮辱案件,花費司法資源。
: 網友認為,這跟假車禍的「車禍蟑螂」何異?故意釣魚,讓人忍不住大罵,甚至藉和解金
: 牟利,網友除了隱忍,幾乎無法自保。
: 【2013/11/04 聯合報】  @ http://udn.com/
: 全文網址: 網路訟棍族「釣魚」 挑釁網友索和解金 | 法律前線 | 社會新聞 | 聯合新聞
: 網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6/8271724.shtml#ixzz2jcxBZDRB
網路訟棍族「釣魚」 挑釁網友索和解金 | 法律前線 | 社會新聞 | 聯合新聞網
[圖]
網路時代來臨,公然侮辱也從現實生活轉移到網路。最近出現一批「網路訟棍族」,專門在網路上挑釁他人,有網友禁不起激怒,向對方大罵「你豬啊」、「白癡」而吃上刑事官司,賠上和解金後才獲撤告。網友警戒,在網路上奔相走告「不要被釣魚!」 ...
 
: Power By udn.com
: 3.新聞連結:
: 4.備註:
: 上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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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85.175.77
season002:這篇推了會被告嗎  XD1F 11/04 09:08
我想那位訟棍如果沒看到,應該很安全吧!

目前最多應該是我又會再被告一次@@
※ 編輯: diego99         來自: 219.85.175.77        (11/04 09:09)
BRANFORD:推實用2F 11/04 09:11
ECZEMA:實用3F 11/04 09:13
unter:八卦板好恐怖... 該不該刪除阿4F 11/04 09:19
先生,並不是只有八卦版有訟棍阿!

我舉的例子就是從別的版來的阿XD
pinkowa:沒關係,他這樣做如果是蓄意的,自然會有人整他...5F 11/04 09:20
※ 編輯: diego99         來自: 219.85.175.77        (11/04 09:20)
ndr:怎麼忽然想到有人會去找黑道買凶的事....6F 11/04 09:21
dlevel:看到家教以為是教日文的,不過住桃園的話應該是不同人。7F 11/04 09:25
season002:告一串這回事,軍旅.洽特.八卦.甚至貓版都有過8F 11/04 09:26
rossikao:訟棍的id沒人公佈過??9F 11/04 09:31
season002:id加起來總數至少超過50個,你就算看過也不記得吧10F 11/04 09:32
leeccc:有公佈 慢慢爬吧11F 11/04 09:33
akey47742:在八卦版不能暢所欲言好難過哦12F 11/04 09:34
Dheroblood:這訟棍比馬芙丸還孬還爛阿13F 11/04 09:37
gamelag:這職業很適合失業的魯蛇來當 整天發費雯就好了14F 11/04 10:02
Dirk0001:聽說網路訟棍的父母被車撞死,小孩跳樓自殺 呵呵呵15F 11/04 10:44
xeins: 刑事訴訟法規定原告要去被告所在地 所以被告的人其實可以先16F 11/04 11:28
xeins:蹺腳等亂告你的訟棍先花交通費-你有自信沒侮辱的話不必去警
是的,一開始我根本不知道能這樣XD

所以就跑了兩趟桃園。

就當做學一次經驗就好,

被這種訟棍告真的沒什麼大不了的:)
※ 編輯: diego99         來自: 219.85.175.77        (11/04 11:31)
xeins:局做筆錄-只有地檢署才有權傳喚你而你必須到庭-你待原地即可18F 11/04 11:29
第2次去桃園,那是桃園地檢署的傳票。
※ 編輯: diego99         來自: 219.85.175.77        (11/04 11:33)
euphoria01:謝謝你得分享19F 11/04 12:22
b85040312:妳沒有反告他誣告20F 11/04 12:45
實在是很懶得理他,而且誣告又要再多花我時間。

不過有可能會提聯合誣告,還在考量中。

walacat:推 好恐怖喔 松棍21F 11/04 12:52
※ 編輯: diego99         來自: 219.85.175.77        (11/04 12:55)
aarzbrv:誣告沒這麼容易除非你確定他的證據全都造假22F 11/04 13:11
ilysien:他付和解金時不就可以看到對方了嗎?這時不就有仇報仇沒仇.23F 11/04 14:10
bilibala:你叫他訟棍,就很有可能再被告吧24F 11/04 14:56
是阿,所以既然敢po,就不要怕被告,不是嗎?

如果對方看到這篇覺得我對他妨礙名譽,其實我是很建議對方告我的。

不過這篇的目的就只是為了分享經驗,

讓其他被「訟棍」提起訴訟的網友知道根本不需要怕對方,

又很剛好的我是個活教材罷了。
※ 編輯: diego99         來自: 219.85.175.77        (11/04 15:06)
ellisnieh:推25F 11/04 15:23
cuteclare:推26F 11/04 16:41
EPGo:推27F 11/04 16:52
rota:是diego99! 不推不行28F 11/04 1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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