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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板 Gossiping
作者 tel7928pin (菜瓜布)
標題 Re: [新聞] 同學炫女裸照 男大生勇揪性侵(重新整理)
時間 2013年04月23日 Tue. AM 10:25:53


因為原PO的寫得,有些鄉民看不太懂。在我細看之下,大概了解始末,所以在此小妹代為整理。

※ 引述《abc6997381.》之銘言:(原文)
: 各位鄉民晚安:
: 我想上來澄清一些事情。
: 不過我想說的是,其實念哪間學校不重要,而且也不是學校造就了他這樣的行為。
: 其實這整件事情裡面,我認為最誇張而且最應該受到處分的就是那位吳同學。
: 但是他卻沒有事情。

原PO指最該處分為吳同學,因為沒有吳同學的邀約,就不會有整件性侵發生

: 事情是這樣的,吳同學約了兩個女生去夜店,然後他極力說服這位陳同學,陪他一起去,
: 他說:你去順便保護這兩個女生阿,我一個人無法兩個都照顧到。
: 當天因為陳同學就起床去靈骨塔打工,所以感到很疲累,但是基於保護自己學校的女生
: ,他還是答應了吳同學的邀約。然後兩男兩女就開心的前往夜店了。

事情是這樣的,始作俑者吳同學邀約早上有在靈骨塔打工的陳同學,陪同兩位女學生去夜店,理由是:保護

: 在夜店裡面時,吳同學跟陳同學一直灌兩位女同學龍舌蘭,直到她們很醉了,才出
: 來攔計程車回租屋處。當時,吳同學跟那位女同學並不是男女朋友,而且那位林女同學
: (我就稱受害那位為受害者吧,這位林女同學不是受害者,以免大家搞混)

(兩名女學生,同為姓林。為求各位鄉民看文時不混淆,所以以林同學和被害人稱之。)被害人與林姓同學在夜店一直被加害人陳姓學生以及吳姓學生灌酒,直到醉到不省人事,才被加害人吳姓與陳姓同學帶回住所。

: 當時有個男朋友,就讀於位於屏東很大一間的科技大學,然後她男朋友在是發的幾天前
: 才PO了一篇很感性的文章,內容不外乎是他有多愛這位林女同學。
: 可笑的事那天晚上,吳同學跟著這位林女同學回到他租屋的地方,然後就跟那女生一起睡
: ,我只知道那天陳同學跟吳同學都沒喝到爛醉,所以有沒有幹什麼大家就自己去猜吧。
: 結局是好的,後來他們交往了。

吳姓學生帶著當時還有男朋友的林同學回房間睡,事後並且交往。諷刺的是,林同學的[前男友]在幾天前才PO一篇感性,深愛林同學的文章而已。

: 可笑得是,你用這種方法從別人手裡搶到女人,那別人跟你女朋友走近一點,你就要
: 打人?這樣不太對吧,有種你在自己搶回來阿,何況別人只是跟你女朋友走近了點而已。
: 你也瘦瘦小小的一隻,憑什麼要扁人?不要得了便宜還賣乖!!!!!!

這應該是題外話。
也就是說,吳同學用這種睡別人女友的爛招式搶女友,卻也因為這種心態問題,只要有人跟他女友走近些,他就他媽的不爽,扁對方。也不想想看自己跟哈比人一樣(哦!應該是咕嚕才對)

: 然後陳同學回去之後還假裝很紳士,告訴那位林女同學,妳睡床上,我睡地板。
: 人心險惡阿,那位受害者雖然醉得沒力氣了,但是她的意識是半清楚的。
: 陳同學就這樣拖去他的衣服,跟內褲跟絲襪,然後性侵。

陳同學回到住處,一開始讓被害人睡床上,沒想到看被害人喝醉,無力反抗,大膽起了色心,強制脫去被害人的衣物,性侵得逞。

: 陳同學是說:那女生有反抗,但是我真的忍耐太久了,因為我本身禿頭,都交不到女朋友
: 所以受不了只好直接插了,不知道為什麼,差了兩下就射了,內射,內射!!!!!!!!!!!!
: 然後受害者在被性侵時,有一直喊很痛,但是陳同學真的受不了了。

加害人在事後,告訴原PO,自己因為禿頭,想交女友都交不到。所以看到被害人,自己才會難以控制獸慾。這期間,被害人有因為痛而反抗,可想而知還算半清醒狀態。

: 後來因為那位受害者她意識是清楚的,所以他就用棉被,遮住了受害者的眼睛,
: 然後強拍她的下體照特寫以及胸部特寫。

加害人還變態的拍了被害人的私處特寫

: 然後隔天他一早就去上課了,奇怪的是,他不常來上課的阿,怎麼那天我九點去
: ,他已經在教室了,還趴在那睡覺,很奇怪,但我也沒多問。
: 在後來,他才跟我說這整件事的過程,原來他一早去學校就是為了怕那女生恢復體力
: 及意識醒來會很尷尬,然後還說:我還做了一件很畜牲的事,我有偷拍她的下體跟胸部。
: 他馬上拿出他手機給我看,還真的有,這真的很誇張,本身我就蠻痛恨這種色狼,
: 再加上當時李X瑞事件才剛發生不久,他怎麼會做出這種事!
: 好笑得是,他還自嘲,他要改名了,就叫陳宗瑞,我當下也陪他笑一笑,心裡卻想媽
: 得你真的該改名了!

隔天一早,原PO到了學校看到原本不常早到的加害人,突然已到校,且趴在桌上睡。原PO心有疑問,直到加害人醒來,才真正暸解事情原委,並且看了加害人出示被害人的私密照。
加害人表示因為怕被害人醒來,有所尷尬反應不好處理,所以提早到校。



: 我不知道他拍照的目的是要幹馬,但是他說他馬上就要刪掉了,
: 我就想說如果女生要報警,也死無對證,所以我就盡我所能得將照片拿到。
: 我一直希望這女生能自己去報警,然後我再拿出照片,我等了好一段時間阿,可惜,沒有!

原PO看完照片,為怕陳姓同學會把相片刪掉,於是跟陳姓學生要了一份,以備受害人作証。只是,被害人一直沒提告動作。

: 事發隔天早上,陳同學有問我到底該不該讓吳同學知道,我當下跟他說不好,不要!
: 但是他還是跟吳同學說了!
: 根據陳同學當天晚上跟我說的說法是:我跟吳XX講了,可是他非常畜牲的,第一句話就
: 問我照片咧?

隔天早上,私密照已經四處流竄被陳姓學生張揚出去。看過的同學,也包含了吳姓學生。

: 然後他就拿照片給吳同學看,吳同學看完還跑去問那位受害者有沒有發生什麼事。
: 媽哩幹,你不是全都知道了?還問個屁?
: 但是那位受害者還是說:沒有,怎麼可能發生什麼事阿
: 陳同學很確定的告訴我,那位受害者一定知道她被強暴,因為她後來內射拍照完,絲
: 襪穿不回去,所以就把絲襪放在旁邊,更何況那受害者是半清醒的!

吳姓學生看完照片,作勢詢問被害人。只是被害人的反應讓原PO,以及加害人不解。加害人當時表示,被害人是以半清醒狀態,不可能完全沒印象。

: 吳同學跑去跟陳同學說,那位女生沒怎樣耶!導致陳同學後來告訴我:我發現在夜店能
: 找回我的自信,原來在夜店都是這樣上妹的!
: 當下我沒答腔,陳同學是我一位很好的朋友,可以說好到每天都一起吃飯一起聊天,
: 他也只會跟我聊他的禿頭心事,因為他覺得只有我能相信!
: 我在這之間,一直很猶豫是否該挺身而出,因為國中時,有幾個朋友偷拍幾個老師裙底,
: 都是我去跟老師講的,沒啥麼好怕的,因為我要講都會先提醒他們!
: 不要說我爪耙子,我就是痛恨色狼,我自己也不是多好的學生,做過的話是也一大堆,
: 但是就這種色狼行為我無法接受。

原PO跟加害人,是要好的同學。但是他不能諒解加害人這種舉動,以及加害人這種原來在夜店都是這樣上妹的觀念。

: 曾幾何時,長大了之後這種事卻不敢講了,可能因為體悟到這就是社會,現實面考量,
: 讓我憋在心裡很久,後來告訴一位跟我很好的姊姊YUNI,她說她已經把我跟她講的話
: 記下來了,他明天就要去備案。媽的不行阿,他是我好朋友耶,再讓我考慮一下,
: 要報警我自己會去報!YUNI只說:我不報警可以,但是請你遠離他。
: 後來我決定跟受害者講了,起出我是問:妳是不是有去住一位禿頭那?那有發生什麼事嗎?
: 她說:對阿,我有去住過一位禿頭那,沒有發生什麼事阿,不要亂講,真的沒有阿
: 後來我就直接說:我都知道了,妳就直接說吧
: 她還是說:沒有阿,真的沒有阿
: 我接著說:妳被偷拍了你知道嗎?照片在我這?晚上我會去學校做實驗,我們約晚上談,
: 如果妳不信任我,妳可以找幾個妳可以信賴的朋友來找我。
: 後來,這位受害者果然找了幾位朋友一起來我實驗室,然後受害者就一直哭,想必哭
: 一段時間了,眼睛很紅腫。

原PO在猶豫之下,決定找被害人出來談。

: 我只說:我把照片給妳,至於要不要報警,就是妳自己去做決定。
: 她說:可不可以報警,但是不讓父母知道?
: 我說:怎麼可能,要這樣的話乾脆別報警了!這個時候,家人一定是會挺妳的,不可能會在
: 責備妳,想想看如果妳是父母妳會忍心再責備她嗎?我覺得妳必須先跟妳父母說這件事,
: 如果妳們決定要報警,那我就會全力幫忙妳們,把我所知道的,毫不隱瞞的講出來。
: 受害者說:那我要不要告訴吳XX同學,告訴她我被他叫來保護我的那位陳同學強暴了?
: 我說:就他不能講,因為他早就知道了,但是他是幸災樂禍得看這件事,他也會挺陳
: 同學的,不可能會幫妳的。

被害人對原PO解釋自己,為什麼否認,為什麼不提告的心情。內容包含,父母的責難,以及同學間的尷尬情誼。
原PO安撫了被害人,鼓勵她站出來,並且告知連當時的吳姓同學也知道此事,只是他以看熱鬧心態看待。

: 隔天受害者爸媽就趕來我學校,然後也是在猶豫是否要報警。
: 我只跟她們說:這件事要不要報警真的就是看妳們,不過這種感覺很糟糕,他現在有
: 這種女人都可以這樣上的想法,在加上他之前在大一時已經有偷拍過別系女生的裙底,
: 我覺得這只會更嚴重,所以假如不報警,而產生下一個受害者,妳們也多少要負點責任!
: (忘了說,陳同學在大一時就偷拍別人的裙底了,還把照片拿給我看,只是我當時看看
: 罵了聲:靠杯!,這件事就這樣平息了,那位女生當時是系花)

隔日,被害人父母到校。原PO解釋了整件事,以及陳姓學生的偷拍私密照心態問題,表態希望被害人能站出來。

: 在當天她爸媽還在猶豫時,我就打電話給陳同學,我說:我已經把這件事跟女生講了,
: 我不知道她會不會報警,可是你這樣的行為就是強暴犯。
: 他回我:喔,沒差阿,可能就要跑幾趟法院吧!而且我不是強暴犯,因為她沒有說不要。
: (幹殺小,沒有說不要就不是強暴犯,那這樣鄉民可以開團去路上拉正妹去廁所做合
: 法的事了,只要那女生喊得不是不要,就不會有罪,媽的白癡)

因為加害人毫無反悔之心,依舊自我。

: 後來她們報警了,我也在警局待了一天,從中午到晚上九點多,要等受害者去驗傷,
: 驗完產生匿名代號我才能做筆錄,就在那坐了一天,有夠無聊。
: 過幾天,刑事組的去抓人,叫我陪他們去,第一次做刑事的車,還蠻奇怪的。
: 後來我幫刑事得看哪一棟,而且人在不在。

被害人決定報警,由原PO為証人,協助辦案

: 他們被破門而入帶回警局做筆錄,陳同學跟那位吳同學,吳同學筆錄還講的零零散散,
: 還一直互相矛盾。(跟我一開始講的一樣吧!)
: 後來回來之後,吳同學跟學長說,那位劉XX就是爪耙子,還跟我好幾個朋友講,
: 說我出賣了陳同學,還在臉書PO文:第一次去警局泡這麼久的茶,嚇得差點閃尿。
: (我實在不知道吳同學再囂張什麼)
: 而我朋友也都知道這件事,我都有跟他們說,他們很支持我,很支持我做這樣的事。
: 本來這是錯的,就該講出來!我還深深記得我的朋友,樊XX說:你不報警,我真
: 的會徹底瞧不起你!

警方在陳姓住所,帶回吳姓,陳姓學生。作完筆錄,事後的反應想當然爾,原PO被加害人以及吳姓同學兩人責罵不堪。

: 後來檢察官開庭,我跟吳同學就一起進去做證詞筆錄,吳同學當時還在那邊閃東閃西的,
: 連檢察官都看不下去,拜託法警在旁邊待命,她隨時要把吳同學轉為做偽證,我在旁邊
: 聽了也覺得很好笑,他說他什麼都不知道,然後後來又說他知道什麼什麼,他以為
: 地檢署是幼稚園吧!((可以跟著老師帶動唱YO~~~,媽的白癡
: 我一直很不希望這件事被報出來,所以我也告訴我那些朋友沒去跟別人亂講,
: 學校會不名譽,畢竟大家都會把錯怪到學校,開始就有人說,這種學校不意外。
: 可是記者很強的,竟然被挖出來,然後開始就有很多人再傳了,所以我想要上來澄清
: 一些事。
: 希望大家不要以訛傳訛,我跟那位受害者,也只是單純的朋友關係,也沒在一起。
: 我也曾經後悔過,我爸曾說:事情都不要做絕,別人犯錯要懂得給別人機會。
: 因為我這樣就毀了一個人,畢竟會產生前科,但是我朋友說那是他
: 先毀了自己,而他也先毀了別人,這樣別人不就很可憐?
: 同情心要放在對的地方。
: 最後,謝謝那些曾經我在後悔時,曾經我很煩惱這件事,而女朋友又跟我提分手的時
: 候,支持鼓勵過我的那些人。

最後,整件事落幕後。原PO表達,這件事是為個人品格修養,無關學校名譽,請大家客觀看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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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tel7928pin 時間: 2013-04-23 10:2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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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樓 時間: 2013-04-23 11:15:11 (台灣)
  04-23 11:15 TW
整理的蠻詳細的,推。
2樓 時間: 2013-04-23 11:36:43 (台灣)
  04-23 11:36 TW
原來如此,現在才發摟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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