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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guapisimo.bbs.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3-03-16 23:15:04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belmontc ( ̄▽ ̄#)
標題 Re: [新聞] 馬總統:現在貿然停建核四恐違憲
時間 Fri Mar 15 10:20:00 2013


※ 引述《gtrx (天啊)》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聯合新聞網
: 2.完整新聞標題/內文:
: 據轉述,馬英九總統日前與立委餐敘時表示,「沒有誰有資格可以說停建核四」,十二年
: 前的大法官第五二○號解釋文已宣布陳水扁政府停建核四是違憲,「現在貿然停建核四,
: 恐怕會違憲」。
基本上有念過書或是有看過釋字520號本文都會知道 馬英九又在公然說謊了

讓我們來詳讀一下這個釋憲本文:
釋字第 520 號

解釋爭點  政院停建核四廠應向立院報告?

解釋文
        預算案經立法院通過及公布手續為法定預算,其形式上與法律相當,因其內容、
規範對象及審議方式與一般法律案不同,本院釋字第三九一號解釋曾引學術名詞稱之為措
施性法律。主管機關依職權停止法定預算中部分支出項目之執行,是否當然構成違憲或違
法,應分別情況而定。

點評:這段告訴我們立法院所通過的預算案是"措施性法律"
     而並非正常立法程序中所產生的法律 所以有無違憲,不是我說了算 要看個案
名詞解釋: 措施性法律按照在釋字391中理由書解釋可簡述為:
          法律案可不限次數的反覆實施產生規範效力,
          然而預算案這種每一年度實施一次之後即失其效力,則是措施性法律。

諸如維持法定機關正常運作及其執行法定職務之經費,倘停止執行致影響機關存續者,即
非法之所許;若非屬國家重要政策之變更且符合預算法所定要件,主管機關依其合義務之
裁量,自得裁減經費或變動執行。至於因施政方針或重要政策變更涉及法定預算之停止執
行時,則應本行政院對立法院負責之憲法意旨暨尊重立法院對國家重要事項之參與決策權
,依照憲法增修條文第三條及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十七條規定,由行政院院長或有關部會
首長適時向立法院提出報告並備質詢。本件經行政院會議決議停止執行之法定預算項目,
基於其對儲備能源、環境生態、產業關連之影響,並考量歷次決策過程以及一旦停止執行
善後處理之複雜性,自屬國家重要政策之變更,仍須儘速補行上開程序。

點評:這段告訴我們如果停止不給經費,導致機關被迫停止運行甚至影響存續,這是法律所不
     允許的,但是政策轉彎跟預算的停止執行有關的話,則要尊重立法院對於國家重要事項
     的參與決策權,所以行政院長要去向立法院報到備詢報告,並考量政策轉彎善後處理

簡單來說:立法院你不可以亂停止會影響機關運作的經費,這是法所不容!(結果好笑的是
         民進黨執政時,藍營多次杯葛預算案....嘖嘖 大法官在講他們卻完全無視)
         行政院要政策大轉變會導致預算停止的話,麻煩去立法院罰戰被罵
         並且想清楚之後要怎樣擦屁股

其由行政院提議為上述報告者,立法院有聽取之義務。行政院提出前述報告後,其政策變
更若獲得多數立法委員之支持,先前停止相關預算之執行,即可貫徹實施。倘立法院作成
反對或其他決議,則應視決議之內容,由各有關機關依本解釋意旨,協商解決方案或根據
憲法現有機制選擇適當途徑解決僵局,併此指明。

點評:阿幹你媽的還點三小評,國字看不懂喔? 哪邊有寫違憲? 違你媽啦!!!
     結論就是大法官對於這種重大事件只有要求行政院跟立法院趕快坐下來別互相亂搞
     行政院你該多爭取立法院席次的支持,如果兩邊意見不合,請坐下來協商打破僵局
     最後根本連啥個屁合憲違憲都沒講好嗎!!!    

就連理由書中,大法官也僅就行政院未經過立法院同意就逕行廢核四這一點
要求"補正"而已,甚麼叫補正? 就是說如果你把該做的做完了 你就是合憲合法!
沒做完會怎樣? 就只是效力未定! 並沒有直接斷言"行政機關你違憲喔"

因為司法機關本來就要尊重行政權跟立法權 不應該去侵犯或是撈過界!
況且憲法並沒有明文規定以議決通過的預算案的法效性跟拘束力
這嚴格說起來是憲法上的漏洞,除非你去修憲把這東西補上,不然永遠都是漏洞!
所以關於預算案還是要回歸權力分立原則,要行政機關跟立法機關兩相制衡跟妥協
大不了就是你倒閣投不信任案 大家重新來過由人民選出他們所信任的結果!
怎可能會有司法院大法官逕自宣布這兩個本來就不屬於他的權利範疇的事違憲?


而最後我還是要罵他X個馬英九,你真的有念過法律嗎? 還是你是假法律人?
連解憲解釋文跟理由書都看不懂,
你拜託別跟人家說你念過台大法律系好嗎? 真的說出去很丟臉!
而且有無違憲是你馬的總統的職權嗎? 你可以這樣亂宣布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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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信        
       \◥▅▃︻—  ▋|▊   奈   丹    
         ′ ̄        \    ▎の   羽    
   ▉    ︳   ◥▎ ▎                   /▊|   野   長    
   ▊   ∥   ∥                    ,    _ ∥   望   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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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4.33.56.87
tetsuro:PUSH1F 03/15 10:20
kent:馬英九是台美憲法權威 連綠卡都解釋成可自動失效2F 03/15 10:20
flipflap:只看了第一句 就知道你是對的3F 03/15 10:21
bassrock:拿這個來說不能停建不是自打嘴巴嗎4F 03/15 10:21
query:美國的律師執照  都考不上了  當然亂宣布5F 03/15 10:21
QQER:馬才是憲法6F 03/15 10:21
bassrock:當初說要公投不也是內閣提的?7F 03/15 10:21
2003年總統陳水扁提出通過公投來解決核四有關問題的想法。
6月,國民黨改變立場,宣布支持公投。
7月,立法院召開臨時會議討論《公民投票法》草案,民進黨提出蔡同榮的不設限版本。
由於民進黨直到最後才於會內表明支持蔡同榮版,
反而造成國民黨不同意法案因此協商破裂。

你是哪隻眼睛看到公投是內閣行政院長張俊雄提的?
lynn2007:PUSH+18F 03/15 10:23
guapisimo:推!9F 03/15 10:24
black5566:專業推10F 03/15 10:24
wsyfish:反正他隨便亂扯,後面的事情蛆蛆會想辦法11F 03/15 10:24
henry753:馬囧大概誤以為國民的邏輯和法律程度和她差不多12F 03/15 10:25
wsyfish:想不出辦法,還有兩大絕招:跳針和反觀,金剛不壞之身呢13F 03/15 10:25
logooo77:幹您娘,人民若要停蓋,憲法是算沙小14F 03/15 10:26
wsyfish:馬大概忘記現在是全民國考時代,國民法律素質可是大提升呢15F 03/15 10:26
kent:不反攻大陸、追求兩岸統一 一直偏安臺灣 算不算違憲?16F 03/15 10:26
jma306:阿扁本來就是亂搞 違約罰金全民承擔 馬窘不廢核四是聰明的17F 03/15 10:27
拜託別跳針了 扁停核四固然霸道 但早已停損,馬的續建可是要燒銀子阿!!
哪裡聰明? 你股票有那種買到已經套牢還要再加碼繼續套更大的道理嗎?(摔筆)
TaiwanJunior:18F 03/15 10:27
kent:國土的95%都可以不要了 一個核電廠不要算違憲?19F 03/15 10:27
jma306:民進黨政府羈押欠稅黃任中也是違憲20F 03/15 10:27
ababmiou:真的沒有刺客打算刺殺當今聖上嗎21F 03/15 10:28
logooo77:幹您娘, 633政見 沒一個成的 還來靠腰停蓋會怎樣22F 03/15 10:28
Noobungas:憲法是給they台灣人遵守的23F 03/15 10:28
rhino0314:推24F 03/15 10:28
zoea:一個J520各自解釋25F 03/15 10:29
jma306:要廢核四 責任不應該馬窘來擔 既然是全民共識就來投票26F 03/15 10:29
wsyfish:沒程度的蛆蛆,黃任中哪時候被羈押了,那叫管收好嗎27F 03/15 10:29
jma306:不敢接受公投結果 叫什麼共識28F 03/15 10:29
jma306:民進黨政府最有程度 違憲被糾正
bernicellu:專業的來了..給推30F 03/15 10:30
prestige1:問題是政院主導停建核四併沒有經過立院同意31F 03/15 10:32
"憲法並沒有明文規定以議決通過的預算案的法效性跟拘束力"
所以只有被要求補正,反問你會對"沒拘束力"的法律去遵守嗎?
jma306:幾千億停損之後呢? 民進黨政府有蓋出來好東西嗎? 核一  二   03/15 10:32
echoempty:專業給推32F 03/15 10:33
jma306:廠五年就可蓋好  核四給DPP政府經手蓋13年還蓋不好33F 03/15 10:33
logooo77:核一扯遠了吧34F 03/15 10:33
query:jma306 你現在說的話 你以後不得後悔 要讓你後代知道35F 03/15 10:34
langeo:笑死人 原來對蛆蛆來說dpp已經執政十三年了36F 03/15 10:34
jma306:核四的疑慮不是基本核安  是DPP政府黑手  所以泛藍才會出現37F 03/15 10:34
jid:又來馬英九有錯 一定是別人讓他犯錯那一套...又別人負責38F 03/15 10:34
jma306:廢核4的聲音39F 03/15 10:34
jid:核四都是DPP的陰謀啦 騜好可憐40F 03/15 10:35
kent:是不是有人在反串啊41F 03/15 10:35
jid:現在KMT裡面怎麼那麼多DPP的暗樁阿....42F 03/15 10:35
langeo:難怪到現在吃屎的看到阿扁還會悲憤 原來馬英九是被挾持43F 03/15 10:35
logooo77:要不是有蔣經國跟其他前輩我看核123差不多也掛了44F 03/15 10:36
jma306:核四13年 第2年輪給DPP政府執政 到第9年才又回KMT執政45F 03/15 10:37
jma306:阿扁執政 還有機會剪綵李登輝政府開始的建設
prestige1:這就是所謂的法律漏洞..所以要修憲47F 03/15 10:38
關於這點是否屬法律漏洞 其實學者有討論過 我簡單帶一下:
很多學者認為立法權跟行政權本來就是兩相制衡的權利,
或行政本質是挾公權力對公眾社會做成各種處分或措施,其中不乏會有牽涉侵犯基本權利的
或者是不合理的狀況,然而,立法權監督的本質事實上就是把這匹野馬套上一個韁繩
這韁繩的作用就在於告訴行政權 你該怎麼走,還有別衝太快或適時拉回避免誤入歧途
然而這繩並非絕對的權力,並沒有絕對高於行政權,所以當行政權的行使發現立法者
給的指示窒礙難行的時候,他可以透過覆議這種比較和平的手段,要求立法者重新檢視
所下的指令,而當立法者發現行政權管不住,應該要做的不是再多套一個韁繩(拘束力)
而是轉投不信任案,要人民選擇 是要重新換過韁繩? 重新換過這匹馬?
所以用既有的體系跟法律就可以解決的問題,雖然看似是漏洞,但有可以解決的方法
我們不應該為此大動干戈修憲,只是國民黨當時並沒有倒閣 是她們自己放棄這個措施!
jma306:馬窘只能撿屎 看來阿扁能力真好                            03/15 10:38
Verola:國民黨杯葛監察院好幾年才真的有違憲之虞48F 03/15 10:39
※ 編輯: belmontc        來自: 114.33.56.87         (03/15 10:51)
jma306:你的腦袋裡面叫做是憲法的話  不合你意就是違憲了49F 03/15 10:40
prestige1:其實憲法全文很短..也根本不可能對所有情況都有明文50F 03/15 10:41
langeo:633達不到 開放美牛 開放陸生都是dpp的陰謀 馬英九也不想阿51F 03/15 10:41
prestige1:沒經過立院同意片面停建已經違憲惹..不然泥想怎樣52F 03/15 10:42
jid:中華民國是KMT建的 誰不聽KMT的就是違憲...結案53F 03/15 10:43
EraKing:jma反串無誤54F 03/15 10:45
Makishi:馬的法律和政治能力值應該趨近於055F 03/15 10:45
whitezealman:幫高調  可惜台灣人民無知  689萬看不懂56F 03/15 10:47
Oslo:這篇揭露真相57F 03/15 10:48
antje1211:你好讚喔!!!!!((為什麼我誠心地說話 自己看完都覺得像在58F 03/15 10:48
antje1211:酸人)))
ian90911:推專業文60F 03/15 10:49
fuda:國民黨跟祖國報紙一直在餵我們錯誤資訊 多少人蒙蔽其中61F 03/15 10:51
fuda:要不是這篇...長知識了
tina1007:推專業文 大概馬騜也已經放棄了KMT內部的溝通才是事實63F 03/15 10:53
Makishi:跟8月,3月傻傻分不清楚的官員有點像。64F 03/15 10:54
s58565254:689無視65F 03/15 10:57
eslite12:66F 03/15 11:01
hsien1105:推67F 03/15 11:03
jid:不要再欺負騜了 騜好可憐 要幫忙處理DPP核電廠 又要被酸68F 03/15 11:04
Zenxiety:推 該尊重司法的時候不尊重69F 03/15 11:10
MyDarling:推70F 03/15 11:17
oue:多謝說明~71F 03/15 11:24
littlewoo:72F 03/15 11:28
ccl007:推73F 03/15 11:38
echo111:74F 03/15 11:40
Islo:總統大概也兼任大法官吧 嗯...75F 03/15 11:46
youre:專業打臉文!!76F 03/15 11:52
saddog:多數民眾不懂這個啦,直接相信馬英九囉77F 03/15 11:59
mystt:馬英九說謊不是第一次了,被戳破還是裝沒事,最後還是選得上78F 03/15 12:02
vchenkoshe:79F 03/15 12:07
lovelycateye:騜上說違憲就是違憲,你這一介草民吵什麼?80F 03/15 12:22
yangtsur:推81F 03/15 12:27
sam352306:現法有說要見合四就對了啦啦啦啦啦82F 03/15 12:31
CILOHAKROW:謝謝belmontc老師 希望之後有類似議題能夠繼續解說83F 03/15 12:39
h9ru8vup:長知識!!~馬英丸根本顆顆~84F 03/15 13:28
eemail:想也知道那個總統根本亂講話,停建一個建築會違憲= =85F 03/15 13:35
eemail:他講這句話就是說頭沒洗完就違憲了..哪來的歪理
faxy:不管啦 違憲啦~~~~~~~~~87F 03/15 13:43
Sign:推88F 03/15 14:16
fgwilliam:推89F 03/15 14:29
shikiDS:推!!!!90F 03/15 17:51
kevin31202:推!!!Y91F 03/15 18:02
kiliman:推上色與分析92F 03/15 18:07
takenouch:待會補推 我在想有沒有人可以寫一篇去投經濟學人93F 03/15 18:14
takenouch:推!!
kersihi:1推!!!95F 03/15 18:58
dlevel:推專業法律人96F 03/15 21:29
dummydoll:專業!97F 03/15 21:32
jenqhau:馬 連律師都考不到,跟他要求法學 真是強人所難98F 03/15 22:42
damody:推 感覺有專業99F 03/15 22:47
tran628:只能推了100F 03/15 22:48
bc026057:這種文章出來又一推廢物被打臉,超好笑101F 03/16 10:41
j20006640:推102F 03/16 16:05
scottlsw:103F 03/16 2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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