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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MindOcean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20-04-21 09:08:38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uncledesmond (uncledesmond)
標題 Re: [新聞] 1.8萬罰單法拍暫緩點交 下跪婦仍怨:他
時間 Sun Apr 19 19:48:25 2020


大家好,我是 Victor 實習律師。

昨天我已經有針對這個人:

「到底知不知道房子被法拍」、「為什麼不拍賣家電就好」和大家討論,文章在此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129131228720035&id=112296890403469
 

至於今天執行署突然轉彎,決定「暫緩點交」,從法律角度又該如何評價?

想法:

執行署因為輿論壓力「縮了」,
決定先暫緩執行,會發生什麼「蝴蝶效應」?

1.「在台灣利用輿論施壓公務人員很有效」

台灣作為一個法治國家,
「依法行政」是人民對國家最基本的期待跟要求。
今天此例一出,
日後國家在要求人民履行法定義務的時候,將會困難重重,

因為大家知道只要循此案的手段(老母下跪、教授聲援),
就可以用輿論壓力逼迫國家就範,

難道這是我們嚮往的公民社會嗎?

2.「當法律的例外變成原則」

行政執行法第9條規定,翻成白話文是這麼說的:
「行政執行原則上不會因為異議而停止,
但是如果有必要情形,則例外可以停止執行」

那麼本案真的有所謂的「必要」情形嗎?
我不這麼認為。

假設今天有個人,
在行政機關通知他13次記得繳罰鍰、
並在執行房屋拍賣的過程中,12次通知他拍賣情形,
但是這個人依舊置之不理(參上述文章)

在他完全知情的情況下,
實在看不出來,有任何停止執行的「必要」情形。

如果執行署隨意的讓本案停止執行,
大家就會知道:
「只要房子快被拍賣了,趕快異議就可以停止執行」
這種「把例外當原則」在用,
已經違反「依法行政」原則,反而傷害了法律的威信。

3.「拍定人的權益誰來捍衛?」

請站在拍定人的立場想:
「我照著合法的法拍程序取得房子,憑什麼你執行署一句話就停止點交程序。」

今天此例一開,
善意的房屋買家,
對於法拍制度的信賴完全崩潰,
法院的公信力盪然無存。

結語:
我們試圖建構出一套對於所有人都適用的執行程序,
為了確保制度的公平性,
法院一定會多次通知相關人,以維護「程序正義」,
但是如果有人在過程中擺爛,然後事後再用輿論壓力影響結果,
受傷害的只會是我們努力建構出來的制度而已。
(很可惜,在台灣就是特別容易發生這種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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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1.73.68 (臺灣)
※ 文章代碼(AID): #1Ud3gBEM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87296907.A.396.html
cmq29: 很棒的分析1F 04/19 19:49
bamama56: 有條有理 等等補推2F 04/19 19:49
coffee112: 法律也可以轉彎,以後我出事怎麼不為也我轉個彎?3F 04/19 19:50
piadora: 違反比例原則了啦!家具全扣掉拿去拍賣4F 04/19 19:50
blackyw: 所以那些出面的法律系教授是智障還別有意圖?5F 04/19 19:50
kayak5566: 推6F 04/19 19:51
bamama56:7F 04/19 19:51
warbreaker: 很多聖人認為政府就是錯的阿8F 04/19 19:51
yui2307: 推9F 04/19 19:51
dp44: 輿論其實多數都是支持行政機關的  只是執行署為什麼縮了10F 04/19 19:51
dp44: 真的是讓人遺憾
DudeFromMars: 推 毫無法治的政府12F 04/19 19:52
askey: 可憐哪13F 04/19 19:53
guava1068: 推14F 04/19 19:53
shiaobai: 推15F 04/19 19:53
wind93: 這一例如果沒成功賣出 以後誰還敢買法拍屋16F 04/19 19:54
scratch01: 這樣亂搞以後誰敢買法拍17F 04/19 19:54
vovhsin: 推18F 04/19 19:55
scratch01: 還是現在欠政府錢的都可以這樣搞了?19F 04/19 19:55
wccw010034: 跟法扯上邊的官果然腦子結構不一樣20F 04/19 19:56
wccw010034: 特別優秀阿真棒真棒
dtdon1699: 是與論還是壓力呢22F 04/19 19:56
gobidesert: 希望只是暫避風頭 後續還是依法執行23F 04/19 19:56
love1987817: 搞的越皮的反沒事 照規矩走的像北七24F 04/19 19:57
pogopin: 法律威信?砍小孩頭 殺路人 都不會被判死了 有何威信?25F 04/19 19:57
kayak5566: 執行官如果個案氣不過能不能採用觀感不好但是在規則內26F 04/19 19:58
kayak5566: 的玩法?比如說禁奢條款加盯梢,對方家裡有新添購千元
kayak5566: 以上物品就發函調查鑑價查封,這就是另一派超額查封禁
kayak5566: 止派想要的,但人力與鑑價成本不知道有沒有明文要歸誰
kayak5566: 就是了!這樣玩執行處跟當事人家庭一起崩潰但很帶感
moomin60129: 推31F 04/19 19:59
avgirl: .........你真以為台灣是法治社會阿?32F 04/19 19:59
clyde0119: 這樣下去 那些居家防疫罰款的 也都不用繳了 賴皮就好33F 04/19 19:59
yoho: 推34F 04/19 20:00
N48212: 推35F 04/19 20:00
jokerming847: 很簡單阿 就用媒體造成的社會輿論壓政府 看能不能36F 04/19 20:00
avgirl: 下次有這類案例,執行官只會做到更完美,不會被嘴的程度37F 04/19 20:00
jokerming847: 壓到罰單不用繳 房子可以拿回來 被罵幾句就無事一38F 04/19 20:00
jokerming847: 身輕 整個爽翻
seazure2016: 完全不懂板上那些替他講話的在想什麼 這個人就是完40F 04/19 20:00
seazure2016: 全擺爛 認為政府那他沒輒
wrc0903: 推  就一堆垃圾人42F 04/19 20:01
claireboa: 同意43F 04/19 20:02
autoppp: 說個笑話:台灣司法公正44F 04/19 20:03
blessbless: 王景玉先判死刑再來說威信45F 04/19 20:03
lf0827m: 在鬼島會吵的人有糖吃46F 04/19 20:04
ZhouGongJin: 法律的威信不就是敗在一堆荒謬的判決?47F 04/19 20:05
roger50409: 看金館會就知道了,各種轉彎48F 04/19 20:08
s09371703: 實習律師走開啦!考不上司法官跑來討拍嗎?49F 04/19 20:08
lengcycat: 拍定人又沒虧到什麼錢50F 04/19 20:08
kamisun: 傢具是媽媽買的,用別人的東西還債叫比例原則?51F 04/19 20:08
king04569: 應該先檢討那位酒駕的才對吧52F 04/19 20:09
lengcycat: 拍定人只是想貪小便宜53F 04/19 20:09
iam0718: 人家弱勢哩 搞到他發作增加社會成本哩 !!54F 04/19 20:09
lengcycat: 違規不繳罰款應該被強制關起來做義務的事55F 04/19 20:10
ion10000: 推56F 04/19 20:10
bestteam: 這案件發展到現在已經莫名其妙到跟法律無關了57F 04/19 20:10
luismars: 第2點...不就模糊的保留裁量空間嗎?58F 04/19 20:11
hjrc: 現在已是民粹治國 法律是三小59F 04/19 20:11
poiuyyulj02: 推60F 04/19 20:12
Yuwuen: 酒駕罰1.8萬本來就不符比例原則 酒駕罰600就好  第二次8折61F 04/19 20:12
pupuputtt: 孫子都高中生了在那扯阿嬤不識字,不處理不過問還討拍62F 04/19 20:12
MKIU: 推63F 04/19 20:13
lescholar: 拍定並發給權利移轉證書 程序就終結了64F 04/19 20:13
pupuputtt: 所以不覺得有讓人同情的點65F 04/19 20:13
luismars: 而且以律師的立場...不就是要挑戰"僵化"的法律規定嗎?66F 04/19 20:13
mihwa607: 推67F 04/19 20:13
lescholar: 他已經不能再聲明異議提了理論上要被駁回68F 04/19 20:13
Sandytw: 台灣法治就是敗在法盲理盲跟文盲這三盲上啊(這案子還真的69F 04/19 20:14
seraphwind: 說拍定人沒虧到錢的,請問時間成本資金利息租金收入是70F 04/19 20:15
seraphwind: 你要出嗎?
Sandytw: 剛好三盲到齊72F 04/19 20:15
ComiCooL: 有爭議自然有輿論 有什麼好不嚮往的73F 04/19 20:15
hawls: 修法改成政府不會因為你欠小錢就把你的住屋拍賣掉不就好了74F 04/19 20:15
ComiCooL: 沒有輿論服貿早就過了75F 04/19 20:15
jerboa: 理盲、濫情76F 04/19 20:15
ComiCooL: 而且經過這次之後 法規才有更完善的機會77F 04/19 20:16
Sandytw: 但是這個case 真的是因為法律不完備或違背常理才造成的嗎78F 04/19 20:18
andy978: 你好 可以考慮去跟台大教授討論79F 04/19 20:19
king22649: 合理80F 04/19 20:20
kamisanma: 果然會吵的才有糖吃81F 04/19 20:20
Semaj543: 政府為了一個賴皮酒駕犯繼續揮霍本來就不多的公信力82F 04/19 20:23
j6m3: 推83F 04/19 20:24
antibody27: 依法行政簡直笑話84F 04/19 20:25
st11: 可是法盲看不懂.只會吵比例原則85F 04/19 20:25
AIyA878958: 台灣公務員本來就是被輿論玩弄86F 04/19 20:26
kkenex: 台灣悲歌87F 04/19 20:30
GGY5566: 推 酒駕仔不值得同情88F 04/19 20:34
swjlsc: 民粹啊  嘻嘻89F 04/19 20:38
menqyeu: 執行署真的很棒 還通知底下的人近期小額不要拍賣呢 避免90F 04/19 20:39
menqyeu: 糟民怨^^
elfindor: 推92F 04/19 20:41
peiring: 執行署可以有種一點嗎,為什麼要屈服這種人93F 04/19 20:44
ddtlau: 給推94F 04/19 20:46
atbb: 如果確實通知到本人,那罰死他吧!95F 04/19 20:48
ren740719: 你得先證明台灣司法公正這件事情96F 04/19 20:50
DustinFu: 台灣就一堆刁民亂挺,87理盲一堆,事主根本就是故意不繳97F 04/19 20:51
haseo00: 這案件輿論多是支持法拍吧98F 04/19 20:52
ren740719: 法律是保護懂法律的人,哪有甚麼公正?99F 04/19 20:52
DimlyLit: 推100F 04/19 20:55
auxiliary11: 酒駕垃圾最好全家都變支那人101F 04/19 20:55
cooji74115: 酒駕仔把自己家人撞死就不必擔心家人沒地方住102F 04/19 20:56
tinabjqs: 推103F 04/19 20:57
ryan0222: 陳水扁:什麼是司法威信,啊是能號孤膩啦?104F 04/19 21:00
pinhanpaul: 最大的問題還是在於執行署是行政機關  上面的大頭還想105F 04/19 21:00
pinhanpaul: 繼續升官捏
lanmua: 推107F 04/19 21:01
pinhanpaul: 如果這件是法院執行處  誰理你們  兩天後直接輾過去108F 04/19 21:01
pinhanpaul: 畢竟行政機關受到的政治干涉還是太多了
dream1124: 推 執行署這次真的不該縮110F 04/19 21:05
berserkman: 這篇我不能同意更多111F 04/19 21:05
gnitiy: 推112F 04/19 21:07
djviva: 推113F 04/19 21:09
dream1124: 補推 都已經有道理了真的不該縮,出征教授的臉書吧114F 04/19 21:10
rumicco: 推 可憐哪115F 04/19 21:15
s8624032: 法院為了一個垃圾失去公信,我也看不懂為什麼是這樣操作116F 04/19 21:16
xhung: 酒駕最大啊... 可以不繳罰款 不理通知 還不能強制執行117F 04/19 21:20
vipgk2002: 法律已經沒有公信力了118F 04/19 21:21
rabbit2233: 推119F 04/19 21:26
rabbit2233: 台灣法律實在可悲
dunhilln: 司法像月亮初一十五不一樣121F 04/19 21:26
dmeiki: 推122F 04/19 21:32
abasqoo: 推 根本不該暫緩點交123F 04/19 21:34
CCBaxter: 修法啊 這中間確實預留了人謀不臧的空間124F 04/19 21:34
james575043: 酒駕進步黨125F 04/19 21:38
jmangeL44: 推推126F 04/19 21:48
sylvia9511: 推127F 04/19 21:49
waterskyew: 例外會變成慣例 真的不支持128F 04/19 21:50
fhscyt: 同意129F 04/19 21:54
Godofthebutt: 法盲再繼續當聖人啊130F 04/19 21:57
gn22431347: 坐等結果 如果這樣都沒事 我以後稅健罰費都不打算繳131F 04/19 21:59
waitwind: 前篇文章論點只有公文通知,就直接推論到此人置之不理132F 04/19 22:14
waitwind: ?用主觀的你阿嬤相不相信當論證= =?這豈不是直接預設
waitwind: 當事人說謊,通知過程有許多環節可以去討論查證吧?
waitwind: 而且只有欠繳1.8萬罰金的情況下,我想鑑價費用怎樣都是
waitwind: 不划算?不懂以此為理由可以家電不行房屋就可以的論點
waitwind: 再者家電是生活必須品,那房屋豈不是更必須?在批判
waitwind: 輿論壓力之前,已經先預設政府必定正確,而不去考慮
waitwind: 案件的真相究竟為何,我不認為這樣就是好的法治國家。
sosoandsoso: 踏馬的,早知道這幾年幾十萬的罰單就不用繳了阿!!140F 04/19 22:19
sosoandsoso: 來個一哭二鬧三上吊搞不好還有善心人士的捐款咧?!
danic: 推~我還是繼續詛咒那一家 趕快去投胎吧~~~142F 04/19 22:24
scufjh: 確實很困惑行政執行署為什麼縮了143F 04/19 22:24
iMANIA: 推144F 04/19 22:26
kinomon: 推 讓輿論反轉回來吧145F 04/19 22:27
oidkk: 推146F 04/19 22:29
haohaobobo: 沒看過卷 就相信執行官的話 看看國軍這次事件吧 官方147F 04/19 22:38
haohaobobo: 的話能信嗎
cccone: 推149F 04/19 22:39
firemothra: 這篇正解150F 04/19 22:40
cka: 最後就是變成低收入戶根本無敵151F 04/19 22:42
terry910333: 推152F 04/19 22:47
SkySwimmer: 推153F 04/19 22:47
Ryan951: 推154F 04/19 22:48
smiling0211: 推155F 04/19 22:59
FannWang: 可悲弱智的台灣人156F 04/19 23:02
chocoball: 去看多國這類電影吧  這種事最後就 政府被拍拍定人亂鬥157F 04/19 23:16
chocoball: 通常最敢鬧的都贏
vegeflower: 推159F 04/19 23:18
assass: 同業推,以實習律師來說,說的算不錯,在了解相關實務多點160F 04/19 23:25
assass: 就更加分了
LockHate: 推162F 04/19 23:52
MaySnow2010: 根本鼓勵違規163F 04/20 00:03
DH0617: 推164F 04/20 00:13
ryan999fish: 推165F 04/20 00:26
hakkiene: 所以法律就是一個文字模糊地帶 可以隨不同人解釋 理工人166F 04/20 00:27
hakkiene: 數據是多少每個人解讀都一樣
piket: 政府硬起來啊168F 04/20 00:27
WiserWilly: 支那早上說要拆,晚上回家就不見了169F 04/20 00:31
GeminiRabbit: 這次先例一開,以後大家就像華安一樣看誰比較慘170F 04/20 00:37
kendiv: 這種的就是把其他繳罰鍰的當白癡171F 04/20 00:48
jajoy: 真的很瞎 以後大家都擺爛172F 04/20 00:56
letme: 賴皮173F 04/20 01:02
gametv: 幹你娘垃圾政府該硬時不硬,不該硬時倒是很頑固174F 04/20 01:13
ohya3838: 完全沒錯 連這種刁民都在手軟 台灣就成了徹底的偽善國175F 04/20 01:31
adairchang: 執行署真的是北7  一手好牌打成這樣176F 04/20 01:38
kobeday: 轉什麼彎。很有事177F 04/20 01:44
huabandd: 推,台灣就是情理法,一堆濫情178F 04/20 01:49
a856445: 司法獨立,呵呵179F 04/20 01:56
CJhang: 推180F 04/20 02:55
taiwanbear1: 推181F 04/20 04:30
ezqq123: 推 可惜台灣快沒救了182F 04/20 04:58
treefrog: 推183F 04/20 06:33
neimad: 推184F 04/20 07:11
choufoun: 台灣只要還有一雙膝蓋,就能讓例外變成原則185F 04/20 07:51
kumabartho: 在台灣就是守法的人是白癡,看那違建工廠就知道186F 04/20 08:00
cs005337: 說得很對,但只對一句話有意見:在台灣利用輿論施壓公務187F 04/20 09:43
cs005337: 人員很有效...要加註除了法官以外....
smallz: DPP玩法呀189F 04/20 11:52
airherry: 推190F 04/20 12:13
paoiest: 不能同意你更多191F 04/20 12:28
hydra7: 跟石油正二一樣啊。輿論壓力來政府就縮了。192F 04/20 12:44
lllkkkjjj: 推這篇193F 04/20 12:48
zeratulleo: 推194F 04/20 13:28
tp6ful6: 覺青本來就沒在管依法行政呀,文林苑事件195F 04/20 1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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