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21-03-10 22:20:24
看板 car
作者 標題 Re: [新聞] BMW競速AUDI!導致華航副機師撞護欄身亡
時間 Wed Mar 10 14:24:54 2021
不好意思 小弟法盲 懇請各位解說一下
這個案例 似乎是法官不採信他不知道後面有車跟他競速 因此才會有此判罰
而被告所採用之抗辯
是說 他根本不知道後面有車跟他競速
所以應該是單純的嚴重超速
還是說 只要你嚴重超速 不管有無跟他人競速之意圖
都會用以它法致生公眾往來危險來判刑????
小弟會這樣問是因為
當你在高速公路開車 你自己開快 驀然回首 後面忽然跟著一群車要跟你飆
這是很常見的狀況其實.............
大家應該都有注意過一件事
高速公路上 只要一台車很快飆過去 沒多久 很常見到的事情
就是後面接著又有兩三台用同樣的速度飆過去
這就是俗稱的;跟狗一樣 看到會跑的東西就要追;
可是第一台車其實沒有要跟後面的車競速的意圖
就算真的講有要競速的 是後面那幾台車
所以該位bmw先生的說法 我個人是認為不會難以相信.........吧xdddddddd
也就是 BMW本來就自己開自己的 開很快 後面的AUDI跟狗一樣看到會跑的就追
結果AUDI出事了
BMW被判刑
所以小弟要問的是
實務上 不管有無競速意圖 只要你超速的當下 後面的車死了 你也要被判刑
是這樣的嘛????
謝謝各位
※ 引述《Aqqqa (Aqqqa)》之銘言:
: 原文連結:
: https://udn.com/news/story/7320/5307832
: 原文內容:
: BMW競速AUDI!導致華航副機師撞護欄身亡 男遭判4年徒刑
: 2021-03-10 13:49 聯合報 / 記者蕭雅娟/台北即時報導
: 60歲馮姓男子前年涉嫌在國道1號駕駛BMW,和駕駛AUDI轎車的華航副機師張姓男子高速競
: 速,導致張失控撞擊護欄樹木身亡。今天士林地院宣判,認定馮恣意與張在高速公路上高
: 速競駛,致張慘死,其父母悲送黑髮,依以他法致生公眾往來危險致人於死罪,處有期徒
: 刑4年。
: 馮坦承過失致死,但否認以他法致生公眾往來危險致人於死。他辯稱,張的車輛始終在其
: 車後,因專注在前方車行狀況,並未特別注意到後方車輛,根本不知道張駕車行駛在後,
: 沒有競速危險駕駛。在案發現場國道南向25.2公里附近時,車速約在時速150 至180 公里
: 間,當時雖有自內側車道變換至中線車道,又變換至外側車道,但僅是超越前方車輛後直
: 線加速。
: 死者張男從美國加州Pinnacle航空學校畢業,2014年進入華航工作,2016年投入營運的空
: 中巴士A350-900機隊擔任副機師。平常喜歡賽車,臉書有許多賽車和跑車照。前年7月6日
: 清晨6時許,開車前往機場執行飛行勤務,卻車輛失控衝出中山高重慶北路匝道護欄,撞
: 進邊坡樹叢身亡。
: 判決指出,馮在國道一號南向25.2公里處高速行駛並不當變換車道外,也在南向24.2公里
: 處至25.2公里處與被害人競駛,距離非短,且馮的車速時速150 至180 公里,超速行駛持
: 續相當時間,又多次變換車道至張駕駛路線前方,並非僅短暫違規,亦非僅影響特定車輛
: 往來,馮駕駛方式已屬以他法致生公眾往來之危險。
: 士林地院審酌,馮僅因一時勝負心作祟,恣意與被害人在高速公路上高速競駛,又未保持
: 安全間距驟然變換車道,嚴重罔顧自己、被害人及公眾往來安全,致被害人當場慘死,寶
: 貴生命遭到剝奪,被害人當時年僅30歲,其父母痛失愛子、悲送黑髮。
: 馮犯後並未坦承犯行,亦未能與被害人家屬達成和解或取得原諒之犯後態度。台北市車輛
: 行車事故鑑定會所認定,張不當變換車道外,與張競速,2人均超速行駛,終至失控而自
: 撞肇事,也是肇事原因。法院審酌依照刑法59條減刑。全案依以他法致生公眾往來危險致
: 人於死罪,處有期徒刑4年。可上訴。
: 心得/說明:(30字以上)
: 兩邊都競速 活下來的被判刑
: 副機師太衝動了 平常開飛機 對方不管開什麼車都輸
: 何必計較一時輸贏
--
Alle Wahrheit ist krumm, die Zeit selber ist ein Kreis.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4.147.53 (臺灣)
※ 文章代碼(AID): #1WI6OvDd (car)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ar/M.1615357497.A.367.html
※ 同主題文章:
03-10 13:55 ■ [新聞] BMW競速AUDI!導致華航副機師撞護欄身亡 男遭判4年徒刑
● 03-10 14:24 ■ Re: [新聞] BMW競速AUDI!導致華航副機師撞護欄身亡 男遭判4年徒刑
03-12 22:13 ■ Re: [新聞] BMW競速AUDI!導致華航副機師撞護欄身亡
推 : 你有本事不要變換車道應該沒差1F 03/10 14:31
※ 編輯: whitestripe (36.234.147.53 臺灣), 03/10/2021 14:33:50→ : 法官意思是後面有車要跟你玩你要裝俗辣2F 03/10 14:32
→ : 如果你逞勇加速後車跟上後車撞了你有事 簡單說就醬
→ : 如果你逞勇加速後車跟上後車撞了你有事 簡單說就醬
噓 : 後面想跟你飆?我怎沒遇過,你開跑車嗎?4F 03/10 14:33
→ : 競速不是三台以上才成立嗎??5F 03/10 14:33
→ : 改天自己飆車後面有車跟上來你要馬上裝孬就沒事了
→ : 以後國道上你踩到150以上看到後車有接近要注意了
→ : 後車技術差撞了,嘿嘿你就等地被關 法官應該是這意
→ : 改天自己飆車後面有車跟上來你要馬上裝孬就沒事了
→ : 以後國道上你踩到150以上看到後車有接近要注意了
→ : 後車技術差撞了,嘿嘿你就等地被關 法官應該是這意
→ : 上次在一號就真的遇到GLS跟Q5飆來飆去9F 03/10 14:37
推 : 嚴重超速造成事故也會觸及公眾往來危險致人的刑責,10F 03/10 14:38
→ : 沒競速ㄧ樣有責任
→ : 沒競速ㄧ樣有責任
→ : 踩到150還被跟,這換誰都會繼續踩吧 法官判決12F 03/10 14:38
→ : 不夠人性化 這樣不行 法律不是這樣讀的
→ : 不夠人性化 這樣不行 法律不是這樣讀的
→ : 這是開太快導致慢車嚇到犁田的概念嗎?14F 03/10 14:42
推 : 沒撞隨便你,撞到隊方就有對價關係15F 03/10 14:50
推 : 飆車重機仔不要來反串好嗎 = =16F 03/10 15:04
→ : 這個真的很奇怪,如果只是單純大超速,後面就是要17F 03/10 15:06
→ : 貼著跟你尬車,這樣他撞死你有責任?
→ : 貼著跟你尬車,這樣他撞死你有責任?
推 : 看被告怎麼舉證的讓法官認為行為是帶頭飆車吧?19F 03/10 15:15
推 : 判決不是說你嚴重超速不超速那麼單純,重點在於你的20F 03/10 15:22
→ : 嚴重超速,與他人傷亡有沒有因果關係。以本案為例,
→ : 檢方提出etc門架雷射測得行車時速為200公里;監視器
→ : 畫面則顯示,被害人與馮男以前後跟車方式高速飆車約
→ : 1公里。合議庭故認定,馮男執意超速競馳、變換車道
→ : 等致生公共危險的故意行為,與被害人死亡有相當因果
→ : 關係,應擔負刑責。
感謝您提供更清楚的細節→ : 嚴重超速,與他人傷亡有沒有因果關係。以本案為例,
→ : 檢方提出etc門架雷射測得行車時速為200公里;監視器
→ : 畫面則顯示,被害人與馮男以前後跟車方式高速飆車約
→ : 1公里。合議庭故認定,馮男執意超速競馳、變換車道
→ : 等致生公共危險的故意行為,與被害人死亡有相當因果
→ : 關係,應擔負刑責。
所以實務上法官還是會依據其他直接或間接證據
證明有無因果關係
如果把嚴重超速想成酒駕 可能就會比較好理解了
你酒駕本意也不是致人於死
沒出事那就是酒駕
可是有出事 而且有因果關係 那就會更嚴重
這樣理解應該沒錯?
推 : 看報導老飆仔從內側高速瞬切到外側27F 03/10 15:23
→ : 導致後面AUDI被逼到只能急切,然後撞飛出去
→ : 你200公里保持直線就算了,你鬼切別人的路線還喊冤
→ : 如果這種切法無罪,以後國道100都能瞬切逼別人撞牆
→ : 你沒有罪證確鑿,這種很少會判到四年的啦
→ : 導致後面AUDI被逼到只能急切,然後撞飛出去
→ : 你200公里保持直線就算了,你鬼切別人的路線還喊冤
→ : 如果這種切法無罪,以後國道100都能瞬切逼別人撞牆
→ : 你沒有罪證確鑿,這種很少會判到四年的啦
推 : 奧迪如果沒飆就認同樓上講法 有飆那就活該32F 03/10 15:27
推 : 才一公里 不就1X秒嗎 講的好像跟了10分鐘一樣33F 03/10 15:29
推 : 你只要超過速限太多就是公共危險啊34F 03/10 15:31
推 : 你一路200狂飆鬼切,任一輛車因閃你撞死,你就有罪35F 03/10 15:33
→ : 無論撞死那輛是開80還是180,都跟你有關
→ : 你自己一個人飆200鬼切,後面閃你撞死的都跟你無關?
→ : 沒人跟你競速,所以一切罪都能拖得一乾二淨?
→ : 這個老屁孩就是老屁孩,屁眼洗一洗進去吧
→ : 無論撞死那輛是開80還是180,都跟你有關
→ : 你自己一個人飆200鬼切,後面閃你撞死的都跟你無關?
→ : 沒人跟你競速,所以一切罪都能拖得一乾二淨?
→ : 這個老屁孩就是老屁孩,屁眼洗一洗進去吧
推 : 靠 原來我是狗!40F 03/10 15:42
→ : 踩到200就算你鬼切應該也不會讓後車危險41F 03/10 15:46
→ : 依照國道標準你不超速120 200鬼切在你面前
→ : 也是秒就消失車尾燈
→ : 你還來不急緊張一轉眼車尾燈就消失了好嗎
※ 編輯: whitestripe (36.234.147.53 臺灣), 03/10/2021 15:51:53→ : 依照國道標準你不超速120 200鬼切在你面前
→ : 也是秒就消失車尾燈
→ : 你還來不急緊張一轉眼車尾燈就消失了好嗎
推 : 原來踩到200,隨便切你都免罪啦,記得去跟法官說45F 03/10 15:49
→ : 那你自己也超速照理來說腎上腺激發專注力+10046F 03/10 15:50
→ : 這樣被嚇到 理應是自己體質差造成的怎麼怪別人
→ : 這樣被嚇到 理應是自己體質差造成的怎麼怪別人
→ : 原來開兩百後,可以隨意變換車道,學習了48F 03/10 15:51
→ : 兩百後,被你嚇到撞車的,你完全免責,偉哉鬼島
→ : 會被嚇到是你反應太快,因為開200怎麼嚇的到人呢XD
推 : 反正競速的前車永遠不是競速,是後車自己開太快
→ : 兩百後,被你嚇到撞車的,你完全免責,偉哉鬼島
→ : 會被嚇到是你反應太快,因為開200怎麼嚇的到人呢XD
推 : 反正競速的前車永遠不是競速,是後車自己開太快
推 : 所以可以上訴阿,說不定會翻盤52F 03/10 15:55
→ : 可以改寫競速了,這樣競速永遠只有一台車有罪53F 03/10 15:55
→ : "又多次變換車道至張駕駛路線前方" 重點在這裡54F 03/10 15:55
推 : 我是覺得這兩台駕駛沒撞在一起死一死很可惜啦55F 03/10 15:56
→ lain2002 …
推 : 但很多四輪說 重機嚇到我怎麼辦欸?58F 03/10 16:22
→ : 嚴重超速本來就涉及公共危險的範疇,本來就不需要59F 03/10 16:28
→ : 競速這個條件
→ : 競速這個條件
→ : 如果超速造成附近的人發生事故 例如嚇到失控61F 03/10 16:29
→ : 其實就算後車沒事也應該判刑,只是台灣通常都是初62F 03/10 16:29
→ : 四了才處理
→ : 四了才處理
→ : 就算沒碰到 的確也應該承擔部分責任64F 03/10 16:30
→ : 重點還是在有沒有因果關係
→ : 重點還是在有沒有因果關係
推 : 有dah大描述的情節那就可以理解了66F 03/10 17:04
推 : 下次看到Focus和馬三都得躲遠一點67F 03/10 17:15
推 : 嚴重超速本來就可以判公共危險罪了 反而過失致死因68F 03/10 17:29
→ : 他是前車 他撇清競速意圖的話 反而未必能對價 結果
→ : 這廝坦承過失致死罪 不承認公共危險罪是哪一招? 是
→ : 因為前者可以和解 後者是公訴罪嗎?
→ : 他是前車 他撇清競速意圖的話 反而未必能對價 結果
→ : 這廝坦承過失致死罪 不承認公共危險罪是哪一招? 是
→ : 因為前者可以和解 後者是公訴罪嗎?
推 : 過失致死也是公訴啊72F 03/10 17:33
推 : 好好開車遵守交通規則和友善行車 很難一樣73F 03/10 17:43
推 : 開到200鬼切就不會造成後車危險xdd 車版水準和邏輯74F 03/10 17:55
→ : 就這樣嗎?
→ : 就這樣嗎?
推 : 國3雲林定速150,還被超車76F 03/10 18:45
推 : 前面的718帶頭衝 我幹嘛不加速77F 03/10 19:15
→ : 帶頭衝後面真的會有人跟 不是要競速.. 是怕照相機..78F 03/10 19:16
→ : 認為前面的是老司機知道哪邊有照相會減速
→ : 認為前面的是老司機知道哪邊有照相會減速
推 : 這裡在戰什麼@@?80F 03/10 19:19
推 : 會跟上去通常是覺得有人掃雷吧81F 03/10 21:06
→ : 會成為法盲最主要的原因都是把法官當白痴,法官手82F 03/10 22:09
→ : 上又不是只有被告的證詞,整篇都這麼長了在說飆車
→ : 過程了,還在不知道後面有車?
→ : 上又不是只有被告的證詞,整篇都這麼長了在說飆車
→ : 過程了,還在不知道後面有車?
--
※ 看板: Car 文章推薦值: 0 目前人氣: 0 累積人氣: 113
作者 whitestripe 的最新發文:
- 單純針對這段回覆 先講懶人包(很抱歉我也只能提供懶人包) 到底是不是智商稅 我相信時間(或更好的 已經有人先測試了)會解答 簡單的說 toyota在風洞測試的時候 發現他們的原型車(通常是用陶土做的 …55F 22推
- 15F 8推
- 11F 8推
- 單純針對這段來回 我覺得我們賦予車子太多的投射跟形象 這種現象舉世皆然 並不是台灣獨有的 可是要說要長怎樣才配得上野馬這我就會覺得真的是有極端了 我隨時可以舉出反例 而且這個反例甚至已經是既定印象 …48F 22推 1噓
- 71F 37推 1噓
點此顯示更多發文記錄
03-10 23:28 TW
╳
jxdkt:[自己刪除]
回列表(←)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