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為 MindOcean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4-05-08 23:37:06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標題 Re: [新聞] 因高鐵太貴而創業 七年級生架網站揪團買
時間 Mon May 5 13:30:06 2014
※ 引述《m760112 (廢文權威)》之銘言:
: 標題: [新聞] 因高鐵太貴而創業 七年級生架網站揪團買
: 時間: Mon May 5 12:50:10 2014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59.125.183.246
: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Gossiping/M.1399265415.A.25C.html
: → mapleone:這不就是黃牛票網站嗎! 05/05 12:52
: 噓 M1006:跟他買才貴 05/05 12:52
: 噓 wild2012:公然賣黃牛票還挺屌的 還賣到上新聞 真不簡單... 05/05 12:53
: → tort:這跟黃牛有何不同? 05/05 12:54
: 推 waloloo: 這不是黃牛嗎 05/05 12:54
: 噓 chenyeart:真希望趕快推出記名購票,讓這種搶票人吃屎 05/05 12:54
: 推 kutkin:就是黃牛。 05/05 12:55
: 噓 NDSLite:黃牛? 05/05 12:55
: 推 roalan:幹 這不是黃牛? 05/05 12:57
: → Leo4891:如果有收費 這網站就是黃牛 如果是提供平台換票 就不算啦 05/05 12:57
: 噓 bbdirty5566:職棒黃牛也是賣比原價便宜阿 還不是被批黃牛 05/05 12:59
: → XieXie9527:幹!什麼時候黃牛都可以科技創業了 05/05 12:59
: → wxtab019:沒有賣得比原價貴也被叫黃牛嗎... 05/05 13:00
: 推 kutkin:一成手續費有沒有收 先問這個 05/05 13:00
: → cidcheng:如果65折買,以八折賣出,那就是違法了吧 05/05 13:01
: 噓 M1006:那不就圖利 等被告吧 05/05 13:02
: → Leo4891:黃牛票是壟斷 又不一定要賣高價錢 沒人買還能抬價嗎? 05/05 13:02
: → wxtab019:又不是65折賣 然後原價多加個一成賣出 05/05 13:02
: → pooznn:很像只要有"獲利" 就算是黃牛吧!!! 05/05 13:02
: 噓 bbdirty5566:黃牛賣的比原價貴還有人要買嗎XD 一堆人好單純XD 05/05 13:02
: → M1006:非供自用,購買運輸、遊樂票券而轉售圖利者,處三日 05/05 13:03
: → M1006:處三日以下拘留或新臺幣一萬八千元以下之罰鍰 05/05 13:03
: → wxtab019:如果你買的到原價的 黃牛還賺甚麼 05/05 13:04
: → wxtab019:黃牛就是賺你買不到原價的 不過他有票所以賣貴點 05/05 13:04
: → kutkin:是不是原價,跟黃牛行為,一點關係都沒有。 05/05 13:05
: 推 bbdirty5566:不是 黃牛就是利用優惠買進 用略低原價賣出 05/05 13:05
: → pooznn:重點在 "轉售圖利者" 反正你有"賺"就是違法啦!! 05/05 13:05
: 推 Leo4891:人家批發商有跟上遊談 這網站有跟高鐵談過? 05/05 13:06
: 噓 M1006:心機有夠重的 正常人通常都頂多把自己不用的票便宜出售 05/05 13:07
: → M1006:這些人搞成營利行為 真的很噁 05/05 13:07
: 推 kutkin:如果THSR授權某網站 那就沒有黃牛問題。 可惜沒有。 05/05 13:08
: 推 goldseed:黃牛票賣得比較貴範例:五月天演唱會 兄弟冠軍賽 05/05 13:09
: → kutkin:我個人是不用道德去批判黃牛票,但你要說這跟黃牛不同嘛. 05/05 13:09
: 噓 APUDOOR:政府要抓吧 給他們買光了 別人怎買? 05/05 13:09
: → kutkin:而且黃牛風險還更大,這個根本空手套白狼,退票成本20 05/05 13:10
95年度北秩字第531號
按非供自用,購買運輸、遊樂票券而轉售圖利者,處3日以
下拘留或新臺幣18,000元以下罰鍰,為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4
條第2款所明定,是依該條規定,自以行為人有購買該等票
券而轉售圖利為前提,亦即懲罰非供自用而購買該等票券,
因客觀情事而哄抬價格,藉以從中圖利之人。經查,本件被
移送人固有販賣扣案之門票之行為,然依被移送人供稱伊於
95 年9月2日14時經過臺北小巨蛋,不詳年籍姓名之男子無
暇觀看表演,以票價8折(即640元)出售門票,嗣在路旁以
票價800元向路人兜售等語,可知被移送人係於偶然機會下
購得門票,稽此尚難逕認其基於轉售圖利之目的而購票。況
被移送人係以票面金額對外兜售,與向舉辦演唱會售票單位
出售之價格相同,應無哄抬價格情事,不致造成售票秩序紊
亂,對社會秩序之影響極微,被移送人之行為核與前開法條
規定之構成要件不符,自不得以上揭法條相繩,應為不罰之
諭知。
暇觀看表演,以票價8折(即640元)出售門票,嗣在路旁以
票價800元向路人兜售等語,可知被移送人係於偶然機會下
購得門票,稽此尚難逕認其基於轉售圖利之目的而購票。況
被移送人係以票面金額對外兜售,與向舉辦演唱會售票單位
出售之價格相同,應無哄抬價格情事,不致造成售票秩序紊
亂,對社會秩序之影響極微,被移送人之行為核與前開法條
規定之構成要件不符,自不得以上揭法條相繩,應為不罰之
諭知。
102年度湖秩字第4號
按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4條第2款係規定:「非供自用,購買
運輸、遊樂票券而轉售圖利者」。依被移送人陳稱:「(該
臺北國際電玩展折價券你是如何取得?)我是購買COCO飲料
店,購買80元即送2 張電玩展折價券,還有網咖只要有消費
就可以向店員免費索取折價券」等語觀之,被移送人是「無
償取得」系爭折價券後出售圖利,與該法條規定「購買」後
轉售圖利,構成要件不符,此外,復無其他證據證明被移送
人自始係「購買」系爭折價券,從而,本件被移送人違法行
為即屬不能證明,自應為不罰之諭知。
運輸、遊樂票券而轉售圖利者」。依被移送人陳稱:「(該
臺北國際電玩展折價券你是如何取得?)我是購買COCO飲料
店,購買80元即送2 張電玩展折價券,還有網咖只要有消費
就可以向店員免費索取折價券」等語觀之,被移送人是「無
償取得」系爭折價券後出售圖利,與該法條規定「購買」後
轉售圖利,構成要件不符,此外,復無其他證據證明被移送
人自始係「購買」系爭折價券,從而,本件被移送人違法行
為即屬不能證明,自應為不罰之諭知。
看看什麼叫購買車票
新北地院102年度訴字第252號
惟按鐵路法第65條所謂購買車票加價出售圖利者,其規範之
目的與精神,應係為預防行為人事前未經其他特定乘客之委
託,即將全數或多數、一種或多種之車票(一般出現於當連
續假期火車票一票難求之情形或其他熱門之班次車票)大量
買下,再伺機加價出售圖獲高利(即俗稱黃牛票,相同情形
例如賣座電影之黃牛票等是);若行為人事先係接受其他乘
客之委託代為訂購特定車次、路程之車票,俟取得車票再送
達訂戶手中並予加收服務費用,與上開情形自不可等量齊觀
」,此有臺灣高等法院85年度上易字第2731號判決可資參照
。查被告係以冒用附表所示之他人國民身分證統一號碼登錄
臺鐵網路訂票系統訂票之方式,取得附表所示車票之訂位代
碼,並以在奇摩拍賣網站上張貼代訂火車票之訊息,將其中
附表編號6 、11、91、96、210 、246 、305 車票之訂位代
碼,以每張車票收取50元至100 元不等服務費,轉售予不特
定之人乙節,已如前述,是被告僅以加收服務費之方式出售
車票之訂位代碼,並非將附表所示之車票均於事前購得後再
加價出售,況觀諸臺鐵網路訂票系統之公告,訂位代碼僅係
得持該訂位代碼與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至臺鐵指定之購票地
點如車站或郵局或超商付款取票,或是以刷卡付費後至車站
取票,可知被告係事先取得訂位代碼,並非業已購得車票,
故被告前開以加收服務費方式出售訂位代碼,自與鐵路法第
65條之構成要件不合。
目的與精神,應係為預防行為人事前未經其他特定乘客之委
託,即將全數或多數、一種或多種之車票(一般出現於當連
續假期火車票一票難求之情形或其他熱門之班次車票)大量
買下,再伺機加價出售圖獲高利(即俗稱黃牛票,相同情形
例如賣座電影之黃牛票等是);若行為人事先係接受其他乘
客之委託代為訂購特定車次、路程之車票,俟取得車票再送
達訂戶手中並予加收服務費用,與上開情形自不可等量齊觀
」,此有臺灣高等法院85年度上易字第2731號判決可資參照
。查被告係以冒用附表所示之他人國民身分證統一號碼登錄
臺鐵網路訂票系統訂票之方式,取得附表所示車票之訂位代
碼,並以在奇摩拍賣網站上張貼代訂火車票之訊息,將其中
附表編號6 、11、91、96、210 、246 、305 車票之訂位代
碼,以每張車票收取50元至100 元不等服務費,轉售予不特
定之人乙節,已如前述,是被告僅以加收服務費之方式出售
車票之訂位代碼,並非將附表所示之車票均於事前購得後再
加價出售,況觀諸臺鐵網路訂票系統之公告,訂位代碼僅係
得持該訂位代碼與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至臺鐵指定之購票地
點如車站或郵局或超商付款取票,或是以刷卡付費後至車站
取票,可知被告係事先取得訂位代碼,並非業已購得車票,
故被告前開以加收服務費方式出售訂位代碼,自與鐵路法第
65條之構成要件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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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24.144.10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Gossiping/M.1399267809.A.1FD.html
※ 同主題文章:
05-05 12:50 ■ [新聞] 因高鐵太貴而創業 七年級生架網站揪團買
05-05 13:12 ■ Re: [新聞] 因高鐵太貴而創業 七年級生架網站揪團買
● 05-05 13:30 ■ Re: [新聞] 因高鐵太貴而創業 七年級生架網站揪團買
05-05 22:54 ■ Re: [新聞] 因高鐵太貴而創業 七年級生架網站揪團買
→ bbdirty5566 …
推 :搶票囉!! 各位!!2F 05/05 13:33
推 :其實你舉鐵路法,對照新法就知道這有漏洞3F 05/05 13:33
→ :所以現在去把這個漏洞補起來。
→ :所以現在去把這個漏洞補起來。
推 :有問題就票用原優惠價,再加上一張貼紙同綑包加價5F 05/05 13:34
→ :加價的部分是貼紙 不是票, 這樣就好了
→ :加價的部分是貼紙 不是票, 這樣就好了
→ :你的判例就是法官依法判決 但不代表這就不是____7F 05/05 13:34
→ :只是因為適用特別法,無法入罪而已。
→ :只是因為適用特別法,無法入罪而已。
→ :分不清判決判例的還是少說點9F 05/05 13:35
→ :樓主,先去看看新法怎麼修再來講吧。10F 05/05 13:36
→ SC5566 …
→ :網路代碼收手續費就是鑽洞而已 如果是車票就吃官司了12F 05/05 13:37
→ :票面100就得賣少於100 但是額外收的服務費不算那+一千OK?13F 05/05 13:38
→ :黃牛還講這麼多 最好趕快合法 讓一堆人進來搶票14F 05/05 13:39
→ :新法怎麼修跟本案一點影響都沒有~~~15F 05/05 13:42
推 :一張車票賣原價1000元 +代購愛心筆200元 就解決了...16F 05/05 13:47
→ :露天的老招了 車票1元 運費99917F 05/05 1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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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板: CPLife 文章推薦值: 0 目前人氣: 0 累積人氣: 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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