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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25-04-11 13:51:32
看板 C_Chat
作者 peterboon (用臉看草叢)
標題 [討論] 喜傑獅提告300多位買筆電的買家
時間 Fri Apr 11 12:57:58 2025


https://www.league-funny.com/gossiping/article-369236
喜傑獅 洗劫獅提告了300多位在官網下訂單的買家
[圖]
前情提要筆電客製商家喜傑獅慶祝台灣棒球打贏日本辦的活動一個讚折一塊 信誓旦旦說沒有跳票的可能但最後不僅跳了還把消費者告了推出補償活動? 編輯貼文之後怪粉絲沒認真看直接逃說出會盡"最大的努力補償餐與該次... ...

 

反正就是之前中華隊拿到冠軍的時候,喜傑獅這店家說按讚打折的活動,結果要折一萬七
就不想認帳了
用各種方式甩鍋,甚至是找假帳號抽獎

https://i.imgur.com/goMjH8k.jpeg
[圖]
最後宣佈下架所有電商
https://i.imgur.com/2B29ACK.png
[圖]

還會補償消費者


https://i.imgur.com/hzeYKt3.png
[圖]
然後買家就被告了XDDDDDD

https://i.imgur.com/4HBkpNM.jpeg
[圖]

有沒有東西買一買突然就被告了的西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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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99.223.66 (臺灣)
※ 作者: peterboon 2025-04-11 12:57:58
※ 文章代碼(AID): #1d-A5OEb (C_Chat)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Chat/M.1744347480.A.3A5.html
james3510: 沒跳票有傳票1F 04/11 12:59
ayuhb: 蛤?2F 04/11 12:59
lovez04wj06: 什麼無良商家3F 04/11 13:01
ruby080808: 蛤?玩不起欸==4F 04/11 13:01
doremon1293: 他告那條?5F 04/11 13:01
Steyee: 才疏學淺怎麼被告的6F 04/11 13:01
告契約無效
※ 編輯: peterboon (118.99.223.66 臺灣), 04/11/2025 13:01:51
WayThuz: 提契約無效7F 04/11 13:01
cor1os: 這年頭原廠都用法律威脅善良老百姓8F 04/11 13:01
adasin: 他後台是不是很硬?9F 04/11 13:02
WayThuz: 之前總經理還說要補償消費者 ㄏㄏ10F 04/11 13:02
WayThuz: https://i.imgur.com/dMuNfg7.png
[圖]
RINPE: 留言小心12F 04/11 13:02
gn00851667: 用商譽+11萬換取契約有可能無效13F 04/11 13:02
e04su3no: 還嘲諷 厲害厲害14F 04/11 13:03
syuan0808: 直接不演臉都不要了15F 04/11 13:03
SakeruMT: 「你什麼案子來跑法院?」「我買筆電」16F 04/11 13:04
pokemon: 大家學會了嗎17F 04/11 13:06
ackes: ?????18F 04/11 13:06
neroASHS: 告五人學一下 玩團這麼多年被人超越了19F 04/11 13:06
l42857: 這家爭議真的沒停喔 笑死20F 04/11 13:06
diablohinet: 笑死w21F 04/11 13:06
b325019: 告契約無效還要被告補償訴訟費用w22F 04/11 13:06
a05150707: 1讚折1元也敢喊.. 而且還是每單都折23F 04/11 13:07
s81048112: 當說出會補償那刻就成立了  還敢告契約無效喔24F 04/11 13:07
Edison1174: 這告得贏嗎?只是用告訴行為逼退買家吧?買家不退讓25F 04/11 13:07
Edison1174: 應該也不會輸
KEITTLY: 民事訴訟費時費力27F 04/11 13:07
MushT: ?28F 04/11 13:07
wsad66: 告完換個名字繼續開 不論是台灣的消費環境還是訴訟環境都29F 04/11 13:07
wsad66: 很可悲
a22122212: 什麼鬼東西31F 04/11 13:08
kinuhata: 不想認賠就吉人 灣灣廠商果然不會讓我失望32F 04/11 13:08
Giornno: 玩不起沒被告就算佛祖保佑了還反告ㄛ33F 04/11 13:08
a05150707: 1萬7 x 300人 少賺500萬 想用訴訟凹看看吧34F 04/11 13:08
mic73528: 爽阿刺阿 彎彎消費者就是欠教育 乖乖進法院吧35F 04/11 13:09
Giornno: 鬼島臺灣真的很棒36F 04/11 13:09
hgs1906: 雖然筆電沒有了,但您們還有傳票啊37F 04/11 13:09
cor1os: 直接換個殼賴皮不就好了,何必搞官司38F 04/11 13:09
Shichimiya: ???39F 04/11 13:09
belucky: 民事的根本不用怕  陪他玩啊40F 04/11 13:09
ssarc: 法官說先繳11萬,這11萬光補法官的閱卷時間應該都不夠補41F 04/11 13:09
fkukg52155: 消保會跟空氣一樣 真的超級可悲的42F 04/11 13:10
SCLPAL: 蝦?他有出貨嗎?43F 04/11 13:10
沒有,說要補償消費者,補償了一張傳票
nungniku: 果然我還是乖乖的在對岸買筆電就好==44F 04/11 13:10
ldddlddd: 台灣特產,笑死45F 04/11 13:11
d556645fw: 應該告不贏 對吧46F 04/11 13:11
max005: 最好就全部人都跟他凹 凹到最後要出貨又賠11萬+律師費47F 04/11 13:11
asdf1343: 「就被告了」還是「就提告了」48F 04/11 13:11
asdf1343: 前後文主詞沒寫清楚 讀起來像是店家被告了
那我加個買家
serding: 喜傑 有料50F 04/11 13:12
vancepeng: 換成中國的話更慘51F 04/11 13:12
motw1999: 到時11萬由沒來開庭而敗訴的人補給廠商 太會玩了吧52F 04/11 13:12
dsa3717: 遇到這種情形不要怕,就讓他告53F 04/11 13:12
gn00851667: 有註明訂單接受與否的標語那是有很大機會無效54F 04/11 13:12
※ 編輯: peterboon (118.99.223.66 臺灣), 04/11/2025 13:13:42
A5Watamate: 志不在贏 沒輸就好 最後還可以倒產55F 04/11 13:12
ldddlddd: 消保會遇到有錢人就裝死欸,台灣法律只保護有錢人是常56F 04/11 13:12
ldddlddd: 識,懂?
gn00851667: 但也就只是無效訂單 買方是沒什麼問題就是了58F 04/11 13:13
sunrise2003: 笑死 玩不起是不是59F 04/11 13:13
kevinacc084: 只能爭執"最大的努力補償"算不算承諾之意思表示60F 04/11 13:13
roger54088: 吃相難看成這樣的 第一次見到0.061F 04/11 13:13
CATALYST0001: 洗劫獅62F 04/11 13:14
blahblah753: 當時有完整跟到這件事 我只能說這樣太難看了63F 04/11 13:15
A5Watamate: 打官司本來就是人民(除了一個人以外)的權利64F 04/11 13:15
A5Watamate: 你不能因為人家比你能多打幾場就說偏袒有錢人
A5Watamate: 打不起官司怎麼不找找自己問題?
iampig951753: 對啊 打官司是他的自由 會不會贏就不知道了67F 04/11 13:15
laugh8562: 笑死 告下去 這家沒信用以後也不用玩了68F 04/11 13:16
kenu1018: 噗 我還以為是中共 滿滿的4-11價4-11 4-11不意外69F 04/11 13:17
hit0123: 這個真的是…70F 04/11 13:17
iwinlottery: 明翰3c:71F 04/11 13:17
SuperSg: 吃著火鍋唱著歌,突然就被告了72F 04/11 13:18
DreamsInWind: 昏招  本來要追究到底的消費者還不一定會破百  現在73F 04/11 13:18
DreamsInWind: 是肯定要破百了..
D44NFY: 有點太誇張了 該找個史官紀錄一下了 公關災難嚴重到已經75F 04/11 13:18
D44NFY: 不只公關災難的程度 完全可以在台灣行銷史上留一筆了
onionandy: 這家是打算自己把自己搞垮喔 從虧錢變以後不用玩了77F 04/11 13:18
aaronhkg: 這不是第一時間道歉加點小補償 損失點商譽就能下莊的事78F 04/11 13:19
SSSONIC: 300個人湊律師費不難吧79F 04/11 13:19
aaronhkg: 嗎? 結果玩到變成破罐破摔自盡的情況?80F 04/11 13:19
hitsukix: 哈哈 結果是這種展開81F 04/11 13:19
GAOTT: 我省了鈔票 你拿到傳票 我們應該一樣吧?82F 04/11 13:19
max005: 他就是因為不做一般消費市場才敢這樣玩啊83F 04/11 13:20
max005: 希望有跟他們OEM的廠商看他們這樣亂搞就取消訂單了
poke001: 笑死 之前還說要補償 原來是這種補償法85F 04/11 13:20
gsfate:  天獅國際?  這是之前直銷那個天獅嗎86F 04/11 13:21
AndyJheng: 打官司就是逼那些不懂跟怕麻煩的退縮阿 反正商譽這種87F 04/11 13:21
AndyJheng: 東西換個名字再出發就解決了
danny2566: 盡最大的努力補償消費者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89F 04/11 13:21
rizalpiggy: 真是噁心90F 04/11 13:21
longkiss0618: 盡最大努力告消費者91F 04/11 13:21
hitsukix: 內部想用最小損失的作法,結果是提告契約無效XD92F 04/11 13:22
adasin: 補償傳票一張93F 04/11 13:22
MikageSayo: 廠商: 補償你們那貪小便宜的心啊呲呲(X94F 04/11 13:22
linzero: 以前這種不是都直接棄單的?95F 04/11 13:23
poke001: 這個本來臉皮厚一點裝死不然就真的給個折價摸頭可能就混96F 04/11 13:23
bleach5438: 補償折價卷(x 傳票(O97F 04/11 13:23
SuperSg: 都退出消費型市場了,沒必要顧世俗商譽,能省就省98F 04/11 13:24
poke001: 過去的 現在弄成這樣也是蠻厲害的99F 04/11 13:24
twnd1836432: 這牌子廢了,等著看換啥牌再上100F 04/11 13:24
soda54020: 笑死 傳票一張101F 04/11 13:25
adasin: 大概鬧大了 直接棄單會被開罰吧 (我猜的102F 04/11 13:25
hitsukix: 以前明翰3C最後是怎麼樣我也忘了103F 04/11 13:30
NekoPunch: 哈哈玩不起又沒擔當的垃圾還敢開公司啊?104F 04/11 13:30
smallq: 我以為這種狀況通常是廠商裝死  然後等少數不甘心的買家105F 04/11 13:31
mushroomDD: 補償傳票一張 笑死106F 04/11 13:31
poke001: 他們想賴也有其他賴起來沒那麼難看的賴法 現在搞這個本來107F 04/11 13:31
poke001: 不知道的現在都跑來看熱鬧了 上次我也是看到一堆人在講然
smallq: 來提告,但看起來這家決定化被動為主動,與其之後還要一件109F 04/11 13:32
MaxMillian: 太狂了吧110F 04/11 13:32
poke001: 後演算法又一直跑出來才知道這回事XD111F 04/11 13:32
smallq: 一件處理,不如自己主動開大  一次搞定這樣嗎?112F 04/11 13:32
MaxMillian: 盡最大的努力 補了消費者們各一張傳票113F 04/11 13:33
qaz95677: 笑死 這是不打算再混了吧114F 04/11 13:33
SuperSg: 知道待退的人的厲害了吧(′‧ω‧`)115F 04/11 13:33
poke001: 他這個算是梭哈下去了嗎? 判無效就算了 法官要是判有效的116F 04/11 13:34
poke001: 話圖片上面寫訂單總金額1000多萬 他們可以直接倒閉了吧
syearth: 這樣也後會有廠商跟它們做生意嗎?118F 04/11 13:34
poke001: 就算贏了 這個商譽也臭到不行了 還有廠商敢跟他們做生意?119F 04/11 13:35
A5Watamate: 那些廠商大概會跟他們同一個鼻子出氣吧120F 04/11 13:36
A5Watamate: 商業來往跟辦活動面對不理性消費者又不是同件事
A5Watamate: 不然就 不然你要找仁寶?
poke001: 這是他們自己活動出包 他們沒有相對應的補償 你廠商跟他123F 04/11 13:37
ISNAKEI: 會吧 廠商之間應該往來很久了 跟你各位消費者不是同一陣124F 04/11 13:38
ISNAKEI: 線的
poke001: 們做生意 不怕他們之後自己出包也這樣賴?126F 04/11 13:38
poke001: 出包自己認虧小賠一點可能就不是甚麼大事 這個是直接不認
poke001: 反手還給你傳票
SuperSg: FB不經營了,官網我點了幾個產品全都缺貨129F 04/11 13:40
SuperSg: 以及宣布退出消費級市場,這不就代表不玩了
SuperSg: 都不玩了還管什麼商譽(′‧ω‧`)
newcsie68: 這種不要臉的還敢告人啊132F 04/11 13:41
tomalex: (′・ω・‵) 這篇有點硬要133F 04/11 13:41
shinelusnake: 我把契約撕了,再告買家契約無效,是這樣的邏輯嗎134F 04/11 13:42
tonsin2976: 筆電沒拿到 還要被告 厲害了135F 04/11 13:44
WLR: 蛤136F 04/11 13:46
max769: 嗯 店家很多 我想跟誰買就跟誰買137F 04/11 1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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