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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23-11-02 12:08:14
看板 C_Chat
作者 teddy12114 (すこん部-百鬼組-嘿民)
標題 Re: [閒聊] 京阿尼縱火案開庭 辯護方主張無罪或
時間 Thu Nov  2 11:14:45 2023


關於法律有另個方向的問題很好奇

對於律師很常看到的說法就是他們的責任就是想辦法幫辯護人

即使把黑的說成白的 明知有罪凹成無罪也是很合理
那是他的工作
像現在這個律師硬要往精神病這個方向打凹無罪


小時候看過一部印象很深的電影
「魔鬼代言人」
年輕的基哥演的電影

前陣子剛好看到有人講所以又回味了一下
https://youtu.be/SQda3HDq9HI?si=j19WNsbGe9xU09je

裡面基哥就是演一個法庭上戰無不勝的律師

片中的第一場案子就是替一個性侵學生的狼師辯護
他在明知道對方就是性侵犯的情況下
選擇故意攻擊受害者的傷疤最後贏下法庭戰
幫他的委託人無罪釋放


然後故事也在這邊讓他被撒旦盯上
後來在撒旦的誘惑下道德越來越沒底限
甚至連殺人犯也照樣幫他無罪
結局家破人亡


小時候覺得這部片很神
但長大想想其實以法律界來看男主角根本沒做錯任何事嗎?

他作為律師本來就要想辦法幫委託人凹到贏?
還是這之中到底有沒有底線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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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7.240.217.122 (臺灣)
※ 作者: teddy12114 2023-11-02 11:14:45
※ 文章代碼(AID): #1bGnGdgJ (C_Chat)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Chat/M.1698894887.A.A93.html
HarunoYukino: 就一個問題,你是律師 你的職責是替辯護人爭取最大1F 11/02 11:15
LawLawDer: 結局根本不合理 正常是賺到盆滿缽滿爽翻天2F 11/02 11:15
片中主角是賺飽飽
但撒旦把他老婆逼瘋自殺
最後主角也自殺了
HarunoYukino: 權利還是直接推他去死?3F 11/02 11:15
HarunoYukino: 就本案來看,這律師已經善盡他的職責了。
ilovptt: 電影取悅觀眾,律師幫富不幫理本來就為人詬病5F 11/02 11:16
因為這部也算有名的電影了
所以其實也只是司法A片而已嗎?
v9896678: 真要說底線就是不要用犯法手段進行幫助,其他的確實都6F 11/02 11:18
v9896678: 是職業範圍
HarunoYukino: "阿,這案子罪證確鑿。所以我轉頭跟告訴人同一陣線8F 11/02 11:18
ilovptt: 但律師這樣做天經地義,也符合法律精神9F 11/02 11:18
owo0204: 你都先預設明知是兇手了  現實律師又不是神10F 11/02 11:18
owo0204: 而且如果你跟律師承認律師會那你 那以後就不會有人跟律
owo0204: 師說實話了
HarunoYukino: 你是當事人你覺得是我花錢請你,你當白眼狼?13F 11/02 11:18
owo0204: *律師會賣你14F 11/02 11:18
pwseki206: 嚴格來說...有。律師倫理規範§ 7、8、11參考看看,但既15F 11/02 11:18
※ 編輯: teddy12114 (27.240.217.122 臺灣), 11/02/2023 11:19:02
pwseki206: 然是規範,那就...16F 11/02 11:19
HarunoYukino: 你互換立場來看 你請的律師 結果他是跟著告訴人一起17F 11/02 11:19
owo0204: 沒人敢跟律師說實話你覺得會有什麼後果?18F 11/02 11:19
HarunoYukino: 弄死你。你覺得這律師是?19F 11/02 11:19
qwe910439: 就幫富不幫理啊 還扯一堆東西裝清高20F 11/02 11:20
owo0204: 請先定義 理21F 11/02 11:20
OEC100: 收錢辦事阿,他這表現才叫職業道德,然後一邊喊精神病人22F 11/02 11:20
OEC100: 權就是和尚摸奶
v9896678: 不論現實玩法,如果能被辯論到贏就意味著對面自己證據24F 11/02 11:21
v9896678: 的不全面
owo0204: 你覺得的理 不一定是別人覺得的理26F 11/02 11:21
HarunoYukino: 按照某些人主張"幫富不幫理"那麼哪天需要律師的時候27F 11/02 11:21
HarunoYukino: 想必是贊同律師跟著對方一起弄死你?"
labbat: 是西洋很重視背信和詐術,日本台灣則是能瞞能騙都沒什麼29F 11/02 11:21
VVinSaber: 律師如果認知當事人犯事確鑿,會建議認罪答辯好嗎....30F 11/02 11:22
VVinSaber: 阿當事人堅持自己無罪就幫他找有利證據阿
HarunoYukino: "阿,罪證確鑿" 直接在庭上跟著對方一起弄死你?32F 11/02 11:22
owo0204: 不然打訴訟要幹嘛 不就是理根本沒有一個共識才要上法院33F 11/02 11:22
owo0204: 當然就是各憑本事
starsheep013: 律師的工作是幫你爭取更低刑責啊,審判是法官的工35F 11/02 11:22
starsheep013: 作
kirbycopy: 不跟律師說實話就是律師講一講被對方律師或檢察官拿出37F 11/02 11:22
kirbycopy: 事實打臉而已啊
VVinSaber: 如果只幫富,那每個都被翻案的冤案不就都富二代,拜託39F 11/02 11:22
VVinSaber: 腦子用一下
HarunoYukino: 我覺得很好笑啦,有人會盤到贊成自己花錢來弄死自己41F 11/02 11:24
HarunoYukino: 是不是覺得自己的錢太多,找人來弄死自己?
OEC100: 像低收入戶判定是懂條件的人才是低收,跟你是不是窮人沒43F 11/02 11:25
OEC100: 什麼關係
teddy12114: 也不能說弄死吧?罪證確鑿律師也可以朝降低刑期方向45F 11/02 11:26
teddy12114: 走而不是想辦法把明知有做的凹成沒做無罪吧?
iam0718: 現實是賺到流油47F 11/02 11:26
HarunoYukino: "不要讓自己的權益睡著了" 這個宣導詞起碼有20年了48F 11/02 11:26
VVinSaber: 你認識的律師是不是都上帝視角,當事人犯罪都在現場49F 11/02 11:27
kirbycopy: 這點律師就蠻清醒的 不像會計師拿公司的錢查公司的帳還50F 11/02 11:27
kirbycopy: 說自己超然獨立
teddy12114: 現實也有OJ辛普森案那種 一個律師這時候要做的不是想52F 11/02 11:27
teddy12114: 辦法幫當事人降低刑期嗎?而不是用各種詭辯把人搞成
teddy12114: 最後無罪
HarunoYukino: 以本案來說,不是"沒做無罪" 是"當事人已經沒有判斷55F 11/02 11:27
HarunoYukino: 能力" 這要分清楚。
pwseki206: 這就辯護技巧了:能凹當然先凹,不行再爭取緩刑/輕判57F 11/02 11:28
HarunoYukino: 詭辯也是基於法律和證據 不是光憑嘴巴說58F 11/02 11:28
VVinSaber: 辛普森是律師團..而是他們應該是服務當事人無罪的答辯59F 11/02 11:28
VVinSaber: 方向
Flyroach: 歐美很多認罪協商,台灣相對少很多61F 11/02 11:28
HarunoYukino: 以本案來說, 在法律上有"沒有判斷能力者不乏"62F 11/02 11:29
VVinSaber: 你怎沒說 為什麼檢察官被律師打到爆炸然後陪審團認定63F 11/02 11:29
VVinSaber: 辛普森無罪
HarunoYukino: 你是律師難道你要直接放棄這條路?65F 11/02 11:29
charlietk3: 那部片在偷換概念,判66F 11/02 11:30
windr: 不要讓自己的權益睡著了 << 精闢阿,這就是為什麼人家花錢67F 11/02 11:30
VVinSaber: 還有陪審團認定的事實就是他沒有殺人,你可以高喊恐龍68F 11/02 11:30
VVinSaber: 陪審團了
Flyroach: 日本好像認罪協商也蠻少的,大陸法系比較少在做這個?70F 11/02 11:30
windr: 請大律師71F 11/02 11:30
charlietk3: 無罪的權力從來不在律師手上72F 11/02 11:30
abcde79961a: 那是他的工作,合理啊73F 11/02 11:30
VVinSaber: 認罪協商只是一個名詞,台灣認罪的制度起碼有四個74F 11/02 11:31
VVinSaber: 那種輕罪都會叫你認一認判比較輕或是條件喬好緩起訴啦
teddy12114: 律師本來設計的意義是保護委託人的權益不要被損害不76F 11/02 11:32
teddy12114: 是?但明知委託人沒有權益被損害還要幫他把應付的刑
teddy12114: 期刪掉就有點本末倒置了?
iam0718: 說刪掉不太對 而且那也是律師的本事79F 11/02 11:33
raincole: 在律師的角度來看 當事人可以用的證據沒用 可以提的法條80F 11/02 11:33
VVinSaber: 你把訴訟權跟刑法的侵害法益搞混了81F 11/02 11:34
OEC100: 不衝突阿,收入最高級距的花錢請人稅務規劃,合法就行82F 11/02 11:34
stinger5009: 應付刑期是是啥鬼 能證明他無罪不就沒有刑期了83F 11/02 11:34
raincole: 沒提 就是他權益沒伸張了84F 11/02 11:34
HarunoYukino: 以本案來說,有這條路只要能證明就能拿來用85F 11/02 11:34
HarunoYukino: 什麼叫做應負刑期? 有精神病不拿出來叫做什麼
charlietk3: 會講出應負刑期這種話等於你是預設被告有罪87F 11/02 11:37
HarunoYukino: 是不是有人認為阿反正罪證確鑿就其他可以在法律上88F 11/02 11:37
pwseki206: 台灣認罪協商王大法師(美派)一直想推,但立院怕這樣會89F 11/02 11:37
HarunoYukino: 爭取的權益都可以直接放掉?90F 11/02 11:37
VVinSaber: 原po一直拿自己主觀的認知事實去覺得律師壞壞都在幫脫91F 11/02 11:37
VVinSaber: 罪真的超莫名奇妙XD
broian: 只要訴訟要花錢 有錢的一定會在訴訟上比較容易佔上風93F 11/02 11:37
pwseki206: 廉價化正義所以給的是半殘認罪協商94F 11/02 11:37
windr: 所以還是那句話,受害者死人最沒有權益XD95F 11/02 11:37
HarunoYukino: 對方拿出的證據是無效證據也沒差,反正都是罪證確鑿96F 11/02 11:38
HarunoYukino: 你就死一死吧(律師調)
HarunoYukino: 按照某些人給我的感覺就是這樣
wcp59478: 真的有罪律師也會幫忙辯護到盡量減少刑期吧99F 11/02 11:38
pwseki206: 如果律師太混還被被質疑是否違反實質有效辯護原則咧100F 11/02 11:39
iam0718: 因為很多人都誤解律師職業101F 11/02 11:40
winds1109: 嘴會計師的是哪招 會計師被要求獨立驗證受查公司財務102F 11/02 11:44
winds1109: 報表的可靠性 跟律師為當事人爭取最大利益差超多==
windr: 講白了就是在那邊凹阿XD 我殺人又怎樣,權益不能睡著!104F 11/02 11:45
windr: 被判死刑或多關幾年受害的是我耶 又不是你被判XD
c121125: 律師可以先聽當事人怎麼說,律師自己如果也不相信的話106F 11/02 11:47
c121125: 應該是不會接委託的
owo0204: 你覺得把法條能用的都用一次叫做凹哦  是應有的權益吧108F 11/02 11:48
c121125: 像TOYZ的案件我在場聽的時候,律師方針就是認罪,但是要109F 11/02 11:48
owo0204: 有罪推定根本就沒啥好說的110F 11/02 11:49
c121125: 把涉案多深搞清楚,因為這會影響刑期111F 11/02 11:49
windr: 為清白的人辯護不在我酸的範圍內XD112F 11/02 11:49
c121125: 所以整件是認罪的,但是要知道細節決定判多重113F 11/02 11:49
owo0204: 老話一句  你如何定義 清白114F 11/02 11:50
c121125: 不是說你認罪就可以草草判決,法官也是要看你的惡性、影115F 11/02 11:50
n0029480300: 這是工作116F 11/02 11:50
c121125: 響程度來決定判多重,假設刑期2~10年你要判2年還10年這種117F 11/02 11:50
windr: 能輕就輕,能減就減,討價還價XDDDD118F 11/02 11:51
c121125: 然後法官如果覺得這些東西不明確也是要主動去查的119F 11/02 11:52
c121125: 判決不是隨便寫寫DER
owo0204: 法律設置各種減刑條件跟事由,啊他如果符合你為啥不給他121F 11/02 11:55
owo0204: 減?對吧
c121125: 像TOYZ刑期只有四年,就是因為三關過兩關123F 11/02 11:57
c121125: 偵審自白、供出並捕獲上手、涉案情節不深,這是他的主要
c121125: 訴訟策略,一審的時候前面兩個都過了,涉案情節不深一審
c121125: 法官不採信
c121125: 所以就是差不多打兩次對折,沒辦法緩刑,能打到第三次就
c121125: 有機會緩刑
windr: 對阿,加害者的權益怎麼受損呢XDD129F 11/02 11:59
windr: 轉頭:節哀順變
owo0204: 你這邊拿受害者來說 這個就是兩碼子事==131F 11/02 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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