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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21-09-30 16:42:15
看板 C_Chat
作者 vancepeng (NIA新手玩家)
標題 Re: [新聞]Toyz涉賣二級毒品 院檢認知不同!無期徒
時間 Thu Sep 30 16:04:00 2021



原文43

1.目前有下游賣家咬定椅子為上游
該證詞能否成為證據?

依據刑訴第155條第2項,釋字582,
可知我國刑事訴訟制度係採嚴格證明
法則,亦即具證據能力之證據,經合
法調查,進而使法院形成被告犯罪之
確信心證,始能判決被告有罪,合先
敘明。
依據刑訴159條,被告以外之人於審
判外之言詞或書面陳述,除法院有規
定外,不得作為證據。
依題示,本案下游買家亦未有
第159-1至159-5之情形,
下游賣家的證詞不具證據能力。

2.在台居留之椅子,因為販毒被抓,
其後續應如何處理?

依據港澳條例第28條之規定,
香港澳門有下列情形之一,得廢止
其居留許可,並註銷台灣地區居留證
或台灣地區居留入出境證:
(1.)有第22條第1項之事由。
(ry

本案香港人係犯毒品危害防治條例,
且為第二級毒品,所犯係為重罪,
應依規定廢止其居留許可。
於其服刑完畢後,再依照大陸地區人
民及香港澳門居民強制出境處理辦法
第6條之規定,強制出境。


綜上所述,椅子掰掰
https://i.imgur.com/e2sYQVD.jpg
[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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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e199277: 樓下辯方TOYZ律師,請開始你的表演1F 09/30 16:05
s7503228: 趕回去就死囉 支那販毒是會死刑的2F 09/30 16:05
owen5566: 有鄉民知道兩年  懺悔 寫心經 大概會剩多少@@3F 09/30 16:06
owen5566: 2年還有得假釋嗎?
ZoeyDestiny: 法盲:不管啦 法官說是未遂 恐龍法官5F 09/30 16:07
breakblue: 驅逐出境是會幫他買回香港的票 還是送到海關外而已?6F 09/30 16:08
jidytri815: 如果凹成攜毒還一樣會強制出境嗎7F 09/30 16:08
gn01102368: 反正都要被遣返 有差嗎8F 09/30 16:09
martin1007: 下游買家當然會被傳上庭啊zzz9F 09/30 16:09
ZoeyDestiny: 保安處分法10F 09/30 16:10
loserloser: 可是中國也沒他賣毒的證據能判…..?11F 09/30 16:10
MidtwoFrog: 真的弄到椅子台灣混不下去欸  阿航牛B12F 09/30 16:10
Neo0215: 未遂更好啊 早點驅逐出境XD13F 09/30 16:10
[圖]
breakblue: 我是想知道他是會被送回香港 還是直送中國15F 09/30 16:10
livingbear: 他又不是在中國內地販毒,怎麼會對岸判刑16F 09/30 16:11
vancepeng: 當然是一路送回去,不過依照現在兩岸情勢,可能會委託17F 09/30 16:11
ZoeyDestiny: 上面圖有寫 香港18F 09/30 16:11
vancepeng: 中華民國紅十字會或政院設立指定之機構或民團辦理19F 09/30 16:11
s7503228: 支那把台灣視為領土就可以用他們的法再判一次 只是不知20F 09/30 16:12
kirbycopy: 出境而已阿 他可以飛去別國吧21F 09/30 16:12
s7503228: 道法律實務還會不會這樣又搞一次吃豆腐22F 09/30 16:12
SGBA: 兩年讓他更快回老家啊23F 09/30 16:12
livingbear: 逃回香港就沒事了,香港是屬地主義,台灣屬人主義才會24F 09/30 16:13
livingbear: 外國判刑,回來還要在判一次
loserloser: 這樣豈不是隔空斷案26F 09/30 16:13
Shichimiya: 結論:都是蹲完回香港27F 09/30 16:15
undeadmask: 之前港仔在台灣殺人回去都沒事了28F 09/30 16:15
vitalis: 若已非本國籍,沒有矯正的義務,早點弄出去不給入境最乾脆29F 09/30 16:15
OrangePest: 既然都找到證物 應該很難翻盤了 即便是未遂罪也沒辦法30F 09/30 16:15
OrangePest: 易科罰金 無論如何都得進去蹲
undeadmask: 不過滾出台灣是肯定的了32F 09/30 16:16
livingbear: toyz就是最多被台灣判刑坐完牢在被趕出去而已33F 09/30 16:17
Worker: 下游賣家為了減刑供出toyz,要讓陳述有證據能力應該挺簡單34F 09/30 16:18
Worker: 的?作為證人傳喚到庭作證具結交互詰問就完事了,當然證
Worker: 明力的問題就要另外判斷了我覺得
vancepeng: 這個命題就是還未上法院啊37F 09/30 16:19
vancepeng: 剛剛大家在上一篇吵成一團
undeadmask: 我是覺得這樣就很夠了 罪有應得但不致死39F 09/30 16:20
som3629301: 兩年半以上已經是從十年以上減刑兩次(未遂+認罪)預40F 09/30 16:20
som3629301: 估下來的,應該很難再壓了;驅逐出境沒有規定要到哪裡
som3629301: ,不過如果沒有入境許可,船或飛機可以拒載
livingbear: 查金流還是有沒有網路對話證據就好43F 09/30 16:21
vancepeng: 不過法條沒有寫死喔 是驅逐出境44F 09/30 16:21
vancepeng: 另外法條漏未規定的話
vancepeng: 香港人是比照外國人的
vancepeng: 所以他也可能會去第三方國家喔
AMD640: 香港屬地 回去沒事48F 09/30 16:25
chihching666: 中國判刑需要證據嗎 要關多久就關多久49F 09/30 16:25
Lankurix: 驅逐出境 要去其他國家也要其他願意收啊50F 09/30 16:26
vivianqq30: 可是香港=中國 是不是可以不鳥屬地主義這種事==51F 09/30 16:31
Solid4: 可以丟包到沒有居留權的國家嗎?應該不行?52F 09/30 1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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