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machinly (兩個人的溫度)
59.115.157.90 (台灣)
2014-11-30 03:25:25 推 watasiku: 還滿好笑,自己不吃不在意就覺得別人反應好奇怪,那若去燒肉店,他跟你講肉都被出光了,剩海鮮青菜也照吃不誤就是?wwww 51F 12-03 05:18
作者:
typewang (正宗打字王)
118.160.74.197 (台灣)
2014-02-02 17:23:49 → watasiku: 我是沒去過美國,因此有個疑問:美國什麼店都有收10%嗎?要收服務費的都是餐廳飯店之類的吧?類似台灣路邊攤或小吃店有在收的嗎? 吃到飽或許沒像小吃店那麼LOW,但相對也極少有到中高級餐廳水準的吧,這說法立足點感覺已偏了 61F 02-04 23:23
作者:
infinitely25 (笑笑惹人愛)
1.200.91.202 (台灣)
2014-01-29 19:26:23 → watasiku: 法律是沒規定要給服務費,但若+10%訊息有事先告知,你也沒反對而入內用餐,表示你已與店家達成收取這項費用的共識了,強制力是一定有的,只是到底提供服務有沒有合乎10%的價值而需要支付,可能就要找執法的第三方來仲裁了 9F 01-29 2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