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lulalalulala (大家好我是嚕啦啦)
49.216.128.70 (台灣)
2021-12-01 14:06:25 推 ricefish: 沒遇過都可以講得很輕鬆吧 即便血淋淋的事實擺在眼前還是選擇去檢討受害的一方
想必那些檢討被害人的人 人生中面對每個問題都是理智到不行 :) 178F 12-01 19:41
作者:
PTTLikeshit (批踢踢向駛)
36.228.103.142 (台灣)
2021-11-01 23:35:49 推 ricefish: 同意樓上 如果今天是男方外遇女生跟男生要財產 大家就會覺得合理了吧
法律就是預設婚姻本質是夫妻互相付出(不管你認為實際是不是)
所以才會這樣分 避免離婚後弱勢的一方什麼都沒有 87F 11-02 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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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utsadh (呦呦呦)
163.17.239.16 (台灣)
2021-10-05 17:09:53 → ricefish: 你是不是對有車有房的定義有甚麼誤解... 327F 10-06 07: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