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rickey1270 (我大奈亞子毫無死角!!)
180.204.12.220 (台灣)
2019-06-06 18:52:21 → klb0905: 這種事情發生在對岸要這麼看啦: 如果罪行是真的,那死的人可能就不是他; 如果死的人是他,那罪行可能就不是真的 166F 06-06 23:28
作者:
clausewitz (理論學家)
114.39.148.172 (台灣)
2019-04-11 19:49:31 → klb0905: 違反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從事許可辦法第十六條並且宣傳一國兩制,算不算意圖以非法方式顛覆政府?如果統促黨因此跟警方發生衝突,算不算以強暴或脅迫著手實行者?如果勉強算,就算有些牽強也沒關係,好久不見的刑法一百條就可以出動了...... 169F 04-11 2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