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cvcv (台北阿宅!!)
220.136.229.119 (台灣)
2012-06-11 19:55:01 → innominate: 原來的算法還少算了稅金,稅金可視為給政府的租金
而且這篇只算到自備款的定存,如果每個月省下的部分去存差距應該會更低 2F 06-11 22:12
作者:
winwind (馬拉松一年級生)
111.249.51.252 (台灣)
2012-06-11 17:42:49 → innominate: 原po少算了一個,就是租金,這部份可視為給政府的租金打錯,是稅金,稅金可視為給政府的租金 24F 06-11 22:11
→ innominate: 不能這樣說,已經去掉大部分變數下,但基本參數還是要在 28F 06-11 22:40
作者:
evangelew (uwe)
101.12.6.49 (台灣)
2012-06-11 21:57:27 → innominate: 樓上,1%的報酬率,光定存就可以打敗他了... 2F 06-11 22:07
→ innominate: winwind,所以你應用年利率2%+1.4%(定存機會成本)=3.4%來計算,並且加上稅金才合理,這都不考慮其餘變數 9F 06-11 22:38
→ innominate: 我知道,只是這樣看起來會更有說服力 ^^ 12F 06-11 22:41
作者:
kenfon (冬天快來吧)
111.249.160.133 (台灣)
2012-06-10 14:52:16 → innominate: 原po,你不覺得你推論的盲點很大嗎?假設房價不變
A十年後就是比B多一筆580W的錢,這筆錢就算放銀行等40年還是你的錢,而且他也可以回鄉下去買200W的房子來住阿你華麗的把A前十年多的580W忽略掉了,只強調B多了不動產 4F 06-10 18:31
作者:
seibu (難過)
223.141.8.51 (台灣)
2012-06-09 16:36:20 → innominate: seibu看不懂他的點,他是說你原本要還貸款的錢拿給老婆跟信貸有甚麼關係?... 12F 06-09 1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