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ntpuisbest (阿龍)
101.12.69.35 (台灣)
2021-03-02 21:18:08 推 h54747: 男生女生本來就該當成兩種不同生物來看
不是自己OK 對另外一個生物就OK 5F 03-02 21:43
作者:
nodefence (At the end of th)
111.82.252.118 (台灣)
2021-03-01 17:12:00 → h54747: 其實只是個藉口而已 你如果當初說要載 別人說不定會嚇到以為你有什麼企圖
說不定只是金城武剛好要約她出去 所以就不理你了 114F 03-01 20:32
作者:
solumate (尼特學研究者)
1.161.192.130 (台灣)
2021-02-25 21:41:22 → h54747: 是因為PTT還是男性使用者比較多吧 3F 02-25 21:45
→ h54747: 如果有聽過女生們自己在聊天 其實他們也一樣勢利
對於普普的單男 她們還寧願當高富帥的小三 或是搶別人男友 5F 02-25 21:46
→ h54747: PartyParty非常不建議 4F 02-25 21:31
→ h54747: 現在樂的女生年齡都偏高 也常出現女生當天一堆沒來
狂叩槍手來助陣 或是把上一場的叫回來 9F 02-25 21:34
推 h54747: 如果要推的話 戀愛大學還不錯 (非業配) 之前參加過還不錯也常跟政府合作舉辦一些聯誼活動 12F 02-25 2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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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betkuz (正常人)
27.52.134.61 (台灣)
2021-02-23 23:45:59 → h54747: 這問題無論你在這邊或是女板 都是男生在回答你 哈哈 5F 02-23 23:54
作者:
zkow (逍遙山水憶秋年)
123.192.113.200 (台灣)
2021-02-08 00:41:46 → h54747: 有找女生來面試就不違反了 不過也只是面好玩的 主管不出來 人資叫他填好資料回家就好 253F 02-08 11:43
作者:
fckj1131017 (海德里希)
39.8.62.147 (台灣)
2021-02-06 18:43:00 → h54747: 無罪推定是 司法判決出來前 被告是嫌疑人 不是性騷擾犯
但現在雞排妹沒提告 翁頂多只是清白的人
你文章講的應該是不自證己罪原則 2F 02-06 18:51
→ h54747: 可以毀一個人 成功或失敗也不會損失什麼 就跟500塊保單
一樣 搜尋很多社會新聞 都有類似的例子 15F 02-06 2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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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oneyrabbit (new life)
114.26.190.57 (台灣)
2021-02-06 14:40:10 → h54747: 你把他們當哥們 但他們應該不是把你當哥們 251F 02-06 17:04
作者:
h54747 (苦茶)
49.214.153.230 (台灣)
2021-02-05 20:42:12 → h54747: 還有不自證己罪原則 翁沒必要提出證據說自己沒性騷擾
反倒是雞排妹自己要蒐集證據 57F 02-05 22:17
→ h54747: 你貼的跟第二點講的完全不同吧 光第一個字就不同了
而且都要有證據或是間接證據 第2點是直接講不用舉證喔 89F 02-05 2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