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qwert1122 (松板肉)
114.43.55.91 (台灣)
2015-07-06 19:30:12 → dickyeh: 大立光是對股東跟投資人好,不是對員工好,要分清楚。 19F 07-06 22:12
作者:
BlackSocks ( )
61.230.200.149 (台灣)
2015-06-27 16:32:07 → dickyeh: 其實還有不少公司底薪用20K出頭,再把用一堆加給到45K的 10F 06-27 17:14
→ dickyeh: 其實這樣是違法的,但是長久以來似乎已變成約定俗成習慣 15F 06-27 17:48
作者:
RAVANA (雷瓦納)
203.70.89.58 (台灣)
2015-04-19 10:10:40 → dickyeh: 您大概是沒碰過精通勞基法的員工告公司還我正當工作權
當然正常台灣人都不會這樣做,畢竟這種官司打上1~3年
以上都有可能。但是只要遇到一次員工可能就跟公司求償
訴訟期間所得收入。一點都划不來,年輕一代的觀念跟上一代已經不同了,開始會爭取自己應得的東西。 35F 04-20 06: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