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yokann ( )標題 [新聞] 偷拍裙底風光被活逮 法官判色男2個月、時間 Mon Jan 22 07:26:41 2024
偷拍裙底風光被活逮 法官判色男2個月、手機沒收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4558685
偷拍裙底風光被活逮 法官判色男2個月、手機沒收 - 社會 - 自由時報電子報
基隆一名李姓男子去年8月31日下午在某超市內購物時,發現一名甜美女子身穿短裙,竟起色心,持手機偷拍女子裙底風光。碰巧該行為被賴姓顧客發現,趕緊通知被害女子,隨即報警逮捕李男。基隆地院近日審結,依無故攝錄他人性影像罪,判處李男有期徒刑2個月,得易科罰金,偷拍用手機沒收。檢警調查,23歲李姓男子於案發當 ...
〔記者吳昇儒/基隆報導〕基隆一名李姓男子去年8月31日下午在某超市內購物時,發現
一名甜美女子身穿短裙,竟起色心,持手機偷拍女子裙底風光。碰巧該行為被賴姓顧客發
現,趕緊通知被害女子,隨即報警逮捕李男。基隆地院近日審結,依無故攝錄他人性影像
罪,判處李男有期徒刑2個月,得易科罰金,偷拍用手機沒收。
檢警調查,23歲李姓男子於案發當時在某超市精一門市購物時,發現一名身穿短裙的女子
進入,便尾隨其後,趁其挑選商品時,拿出手機開啟攝錄功能,並將手機伸及女子的裙底
,拍攝隱私部位。一旁的賴姓顧客發現後,趕緊告知被害人,通知警方到場處理。
員警到場後,先查扣李男手機,確認有拍攝被害女子的裙底私密畫面,並調閱店內監視器
,影像中也清楚拍到李男將手機放置被害人裙下,隨即將他帶回偵訊。李男則向檢警坦承
犯行,檢察官偵訊後,依無故攝錄他人性影像罪將他起訴,並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法官認為,李男為滿足私慾竟趁被害人未及注意時,偷攝錄其性影像,除侵害對方隱私外
,更是使得被害人受到一定的心理壓力及創傷;且被害人也表示不願與李男和解,希望能
依法處理。考量李男已坦承犯行,判處有期徒刑2月,得易科罰金6萬元,拍攝用手機因附
有偷拍影像,故宣告沒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9.37.11 (臺灣)
※ 作者: yokann 2024-01-22 07:26:41
※ 文章代碼(AID): #1bhQWpl7 (sex)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ex/M.1705879603.A.BC7.html
推 jemdogdog: 只要碰到影像判刑都很重,有些時候散播偷拍影片搞不好比強制性交判更重1F 01/22 08:27
→ douge: 所以犯罪可以沒收工具的 那酒駕不能沒收汽車?5F 01/22 10:15
推 carllace: 酒駕沒收大牌而已,上網買張牌就能繼續開了9F 01/22 11:56
推 libramog: 沒掛牌的車上路要壓掉 掛假牌的罰錢就好 呵呵11F 01/22 12:37
推 mamaka: 可憐 那隻根本柯粉自己反串的12F 01/22 16:39
推 GGing: 這也要扯到政治,真是有夠可悲的社會低層仔14F 01/23 04: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