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ckshchen (尖酸苛博文)標題 [公告] 提到政治案例 與jump2j改警告時間 Sun Dec 17 00:53:54 2023
1.前面公告文中,有版友說看起來是討論,只是舉例用了台灣政治人物
我想置底板規很明確寫著
提到
全世界只有台灣的政治人物能夠舉例和比喻嗎?
那今天如果有人說,某某電影的誰就像柯文哲/賴清德/侯友宜一樣務實
這也是比喻吧
然後就直接吵起來了
以此判例告知,在非台灣政治電影相關,提到台灣政治人物就是水桶
2.jump2j一案例
作者jump2j (Lockel)
看板movie
標題Re: [公告] 試行禁止現在台灣政治版規
時間Wed Aug 9 12:41:52 2023
舉個例子好了,如果我觀賞《軍官與魔鬼》後,聯想到了洪仲秋案(假設這是台灣最近發
生
的案件),從電影內容觀察,兩者似乎具備合理的關聯性,但根據版主的條件,一來二者
間
隔已超過10年,二來軍官與魔鬼並不是台灣電影,則將被禁止。
推 ckshchen: 第一 你可以討論軍官與魔鬼 不要延伸討論台灣案件第二 還有政黑板能討論08/09 13:19
https://www.ptt.cc/bbs/movie/M.1691556114.A.3D8.html
我其實之前就推文回應過就是禁止了
說真的,其他人要說搞不清楚我覺得ok,都發文,我也回應過了還說搞不清楚
不過就如同我之前說的,水桶不差這一次
他有耐心來信,也有很多版友覺得不夠明確
好,這次就改警告
3.我就是覺得政治比罵演員導演嚴重
提到政治就是直接吵起來,而且和電影完全無關了
公告文下可以扯到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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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49.191.110 (臺灣)
※ 文章代碼(AID): #1bVTObyM (movie)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ovie/M.1702745637.A.F16.html
→ Gardenia0603: 雖然不認同板主的比喻(務實是形容,跟客觀事實陳述難以等同視之),但直接說禁止提到人物就還是尊重,至少明確一點沒有爭議4F 12/17 01:25
※ 編輯: ckshchen (111.249.191.110 臺灣), 12/17/2023 01:28:52
推 vince4687: 他就是被釣魚釣到而已 這麼多例子偏要舉蔡英文
真的太嫩啦 記取教訓 加油7F 12/17 01:42
推 jump2j: 雖然不是很認同本文的說理,但還是感謝解桶,也大致了解執法標準了。
(因為我發文所舉的例,是言論本身在討論政治案件,跟這次被水桶的言論本身不是在討論政治,只是舉例中提到人名不一樣,所以我不認為禁止前者可以推導出後者也不行)
(此外確實如上面有人提到,我舉的票數是客觀事實,並沒有任何爭議性,跟務實之類具有爭議性的譬喻不能等視。客觀陳述跟主觀評論還是不一樣的)
總之現在知道標準了,就是不管出於甚麼原因或者在談論甚麼事情,跟現在台灣政治沾邊的名詞碰都別碰就是,除非是對台灣政治電影做延伸9F 12/17 01:54
→ cycutom: 那公告文下面為何可以扯政治?21F 12/17 04:18
禁政治水桶
不允許討論要怎麼討論這個判罰合不合理?
→ kingmusk: 不然討論政治水桶案例 有可能不提到任何政治字眼嗎有些人真的很無聊 = =22F 12/17 04:27
推 TheoEpstein: 其實這個全部是板主權限,隔壁有個熱門看板只打了五個字就用政治推文為由捅半年「江蕙葉啟田」。
檢舉人用「葉啟田用本名葉○○選過立委」這理由,
板主接受,認定提到葉啟田屬於政治推文就捅了。
jump2板友說任何沾到政治的字眼都別提,其實是更嚴重,連「你不確定他有沒有沾到過政治」的人名最好都不要提,提了就是政治推文。24F 12/17 08:24
王桑和你說明一下
基本上只會抓大家都認識的
推 cashko: 隔壁板連拍到墊桌子的報紙有人名都不行31F 12/17 08:58
推 szdxc17: vince4687真有耐心一直抹黑釣魚
不想討論版規又不敢明著講,你來幹嘛呢
回到這個案例,版主你的回答
藉助這個案例就更明顯凸顯出
“你實際執行的判準跟大多數版眾設想有所不同”32F 12/17 09:40
所以我說過我這個人最大的優點就是我不會為了面子堅持己見
你要說風向仔也好
但我是會修正,錯也會認錯的
看看大家的看法找出最多數人的想法
ptt是個討論區,重點在於多數使用者的討論風氣
可以去修正
→ szdxc17: 從pauljet到現在,衝突越來越明顯
當然這回到樓上講的版主權限
這個趨勢能延伸多久就看下去37F 12/17 09:44
※ 編輯: ckshchen (36.225.81.155 臺灣), 12/17/2023 11:03:17
推 szdxc17: 我推你肯修正這個動作
但我又有問題了 如果2x推的質疑可以讓你修正 那pauljet 這議題吵更大
足足6x的推文,怎麼你就沒有跟著修正“最多數人的想法”了?41F 12/17 12:22
我說了 沒差這一次水桶
這兩個判例都是該不該一次就催到底
jump這案我有回復過他發文都警告了
pauljet連前例都沒有就要一次催到底嗎?
不合理吧
※ 編輯: ckshchen (36.225.81.155 臺灣), 12/17/2023 13:27:37
噓 s085999449: 自己愛擴張權力卻連個準則都沒有。出爭議幾次了?48F 12/17 2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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