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marriage
作者 lamabclamabc (lamabclamabc)
標題 Re: [求助] 夫妻性需求(觀念)不同,繼續走下去?
時間 Tue Aug  1 21:19:09 2023


我也主張性生活不合應成為離婚條件,然而我並不認同性生活不合是伴侶雙方其中一方必
然有道德錯誤的結果。婚姻中有兩個人,兩人需求必然有不同步的時候,感情可以變淡,
人心可以出軌,性生活可以由合變成不合,這不一定是其中一方犯錯導致的。當然一開始
擺明騙婚的同性戀騙婚除外。


雖然我認同性生活不合應成離婚條件這點,但我不認同你將性生活不合歸咎女權的觀
點。

: 其實不是愛不愛的問題,而是現在已經不鼓勵女人以家庭為單位思考問題了。
: 非常多的所謂兩性專家,都在鼓勵女人以自己身為女人的需要為本位思考問題。
: (可是很有趣喔,這些所謂兩性專家多數是女性,並且不談男人應該也要本位思考)

所謂「兩性專家多是女性」是錯的。有許多針對男性市場的兩性觀點,如主打如何接
近女性的PUA,主張男人不玩結婚生子遊戲的Men Going Their Own Way,或者談如何吸
引女性的紅藥丸。你講的主張也跟MGTOW差不多,一邊引用男性本位的兩性觀思理論一邊
說兩性觀點欠缺男性本思想,是自相矛盾的。


另外這裏有個重點,原PO提到以家庭為單位思考問題。諸位,如果有人建議你為國相忍,
或是以公司為單位思考問題,我建議你叫他滾。要破解這種話術,就是要不受他人情緒制
約。如果你對某個團體有歸屬感,想為它付出,你早就做了,不需要他人提醒。


回到這個例子,你將「和伴侶做愛」,引伸成「以家庭為單位」,或者可以歸納成家庭利
益。其實想和伴侶做愛是很自然的需求,有需要就說自己想做就OK了,硬要套家庭利益這
種冠冕堂皇的名堂,只讓人覺得thx but no thx.



: 而且整個法律制度和就業結構都越來越鼓勵女性以自己的感覺為主,

哈哈,這句講得很對。為甚麼現代法律+就業越來越鼓勵,或許說,容許女性以自己的感
覺為主呢?你看看過去的章回小說,主人「收用」丫環,是不用提及丫環的感受的,反正
就是榮幸。近代中國農村小說中,女人也跟牲口或者經濟作用一樣,雖會有自己感受但反
正不重要。古代農耕社會主要用人力密集的產業,女人生產力低下,自然沒有話語權。現
代腦力密集產業,女人脫離財產的地位成為生產者,自然會以自己的感覺為主。(沒錯,
就跟男人一樣!)


現在法律多確認人有天賦人權,不但確認還以各種福利制度確保人有替代方案取得資源,
沒有誰沒了誰不行,手握資源的人話語權自然不比以前大。這套制度不是只解放女性,而
是解放所有弱勢社群,解放子女(相對父),解放勞工(相對資方),也解放了玫瑰少年那類
不符合傳統父權制度下男人應有形象的男人。


我感謝你發這篇文,證明這個制度不但解放了上述這批人,還讓我看到你因被剝奪本應享
有特權而像個whining child般在地上大哭打滾卻無計可施的樣子,真是非常治癒<3

: 因為男人這時可能爆粗口甚至和配偶有肢體衝突,也可能會偷偷往外發展或召妓
: 這時女人不但更有理由拒絕性生活,並且可以用對自己有利的法律制度,
: 狠狠取得男人的財產,摧毀他的社交生活,或者利用他的罪惡感來在生活中得利。

其實爆粗口不會讓你在法律上不利,有肢體衝突才會。如果被捉到家暴,社交生活被摧毀
也只是剛好而已,不用那麼痛心。

再次提醒,無論男女雙方都可以是家暴的受害者,如遇家暴請馬上報警+去急診室驗傷。

: 如果老娘心情不好,完全可以拒絕行房,只要先生妄動,告死他讓他社死是基本的。

婚內強姦也是強姦啊,你將強姦犯社死這件事講得那麼可惜幹嘛?

: 尤其是有了孩子以後,天秤完全倒向女性一方,男人敢不滿意夫妻性生活?

有了孩子為甚麼天秤會倒向女性?是擔心撫養權嗎?雖說幼子從母,但孩子稍微大一點就
會有個人偏好,只要成為他們的主要照顧者,可以爭撫養權的喔。例如我老公照顧孩子的
時間就比我多,剛我在健身房時他還上傳和寶寶玩的照片


: 1. 你太太不見得不「愛」你,而是雙方的情感不足以讓她改變對自利的計算。
:    她就是不想做,然後用她在這個婚姻裡的優勢繼續取得經濟利益等好處。

she is just not that into you,不用那麼多借口啦。
話說回來,如果雙方經濟能力差不多,女人在婚姻裏不一定有經濟利益啦。像我賺得比老
公多,如果離婚搞不好我要付他錢。如果擔心經濟受損,找比自己有錢的女性發展吧!

: 2. 原原po不要以為動之以情有用,也不要想用理智說服,更不可以訴諸威脅或暴力。
:    因為你太太早就都想清楚了,你沒有任何槓桿可以促使她改變決定。

...我以為不可以訴諸威脅或暴力是常識,因為不但沒用而且還會惹官非,辛苦你寫出來
了。

: 5. 你該做的是認賠殺出。你現在因為有一個月一次的性生活,很難訴請離婚了。
:    你只能走協議離婚,而且要有付出至少一半家產+贍養費的覺悟。

我很好奇你怎麼知道原原PO夫妻兩誰比較有錢


這篇文跟本教科書等級,所以板上千提醒萬提醒女人千萬千萬要有經濟能力,就是要提防
這種明明只是不幸卻將之解讀成女權過剩通篇充滿對無法婚內強姦和家暴充滿遺憾的人。
女人有錢,一方面解放男人,不用他們贍養費,一方面解放自己,遇到強姦犯可以跑,而
不是被強姦了還要相忍為家,不幸懷孕了還因伴侶不簽字而無法墮胎,慘。


至於原PO問題倒相對好解決,下回別和女人結婚就可以了<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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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55.137.208.19 (香港)
※ 作者: lamabclamabc 2023-08-01 21:19:09
※ 文章代碼(AID): #1aoGPF6i (marriage)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arriage/M.1690895951.A.1AC.html
NightStick: 你應該怪女生,為什麼婚前要隱瞞自己性冷感的事實1F 08/01 21:22
lamabclamabc: 你們婚前都不試車的嗎...性冷感的人要裝得享受性愛要奧斯卡級的演技吧2F 08/01 21:23
chinandxian: 我真的遇過堅持要婚後才能性行為的女生,這不是詐騙,什麼才叫詐騙4F 08/01 21:36
greenfetish: 啊你可以不要娶不能試車的女生啊6F 08/01 21:37
lastever: 所以不想要婚前性行為就叫詐騙…我看了什麼7F 08/01 21:39
lamabclamabc: 婚前拒做不是詐騙,以演技隱瞞性冷感是詐騙。當然我不建議與沒試車的人結婚,婚前守貞契約跟本同性戀騙婚溫床。8F 08/01 21:40
chinandxian: 女生都說:婚後才可以喔,讓男生抱有希望,結果婚後一年次數屈指可數11F 08/01 21:42
lamabclamabc: 樓上你結過多少次婚才歸納出這個規律13F 08/01 21:43
norikko: 推,那篇一再強調女性該為男性性慾服務,然後反過來指責女性太過顧及自我,雙標還一堆人叫好= =14F 08/01 21:46
iloveannasui: 就算女生要求結婚再上床,也可以觀察對方對親密接觸的需求感Ex擁抱,接吻,撫摸。如果完全拒絕或次數很少,那就不用考慮了。女生能改善的情況是本身對性有一定需求,如果天生對這檔子事就排斥,那很難扭轉。如果是婚後才第一次,那女生對性的退卻,很難證明是對象的問題,或是本身的問題,可以多花時間去磨合看看,但絕對不要用條件交換的方式去溝通,當舔狗是動詞,不是形容詞XD16F 08/01 21:50
wn7158: 就跟碰到電話詐騙一樣,看到不明來電,來電顯示+**,拒接就對了。同理,碰到婚前不性行為,性冷感,死魚早洩軟屌的,拒絕聯絡就對了
為什麼要拿自己的青春去試驗呢?
今天一堆這種女的,其實台男一堆舔狗行為也要負責,就是你們亂舔寵出來的。
男女正常平等交往不幹,非要卑躬屈膝在那裡當舔狗,以為這樣亂寵才叫什麼真男人。24F 08/01 22:00
ssttyy: 推,性事不合,不管男女都可提離婚,但居然視古代女性沒辦法拒絕男性求歡為合理現象真的太扯,如果你爸強迫你媽發生關係時,你也覺得你媽應該被這樣對待嗎32F 08/01 22:10
wn7158: 樓上同理,你爸如果被你媽強迫婚內出家,以年炮對待,妳能接受你爸被這樣殘忍遭遇嗎?35F 08/01 22:16
lamabclamabc: 那就離婚啊37F 08/01 22:18
wn7158: 結果你爸還要為了小孩不離婚,拿他的青春讓妳有健全的家庭長大,這個才比較可憐。38F 08/01 22:18
lamabclamabc: 甚麼鬼www婚姻和孩子成長沒有大關連,現在2023年了40F 08/01 22:20
bndan: 自從"性自主"以成為常態後 關係/組織等成因不再能為41F 08/01 22:26
wn7158: 都2023了,不管男女生理構造的差異,還是一堆女的硬要洗,性不是婚姻的全部之類的屁話。42F 08/01 22:27

越扯越遠了,這不是我的主張,請不要轉移話題。

bndan: 讓對方接受性行為的"權力" 這也變向代表 舊時代的認知尤其是在婚姻/家庭 等都和現代有巨大落差 在沒有理解新時代文化的情況下 帶著舊有傳統認知進入婚姻這是一件非常危險的事 尤其是有努力在累積的男性
另外不要以為擇偶選個思想傳統的女性就沒事了..新文化可是到處都是 這些非"自願"選擇傳統的女性 接觸這44F 08/01 22:27
sinomin: 是啊,你都知道男女生理構造有差異了,那???50F 08/01 22:31
bndan: 類訊息久了 自然就會開始往新文化的玩法走...51F 08/01 22:31
※ 編輯: lamabclamabc (155.137.208.19 香港), 08/01/2023 22:32:28
opmina: 那樣的男人真的很可悲52F 08/01 22:34
jin0624: 受不了就離婚,真的沒人逼男人忍耐。原文吵什麼現在都沒人讓著男人的需求了,超荒謬。53F 08/01 22:40

不是沒人照顧男人的需求 是他過往的教育讓他產生自己的需求至高無上地重要的錯覺
※ 編輯: lamabclamabc (155.137.208.19 香港), 08/01/2023 22:42:57
wn7158: 原文老婆是依據離婚判決鑽漏洞,每個月行房一次,但不碰胸,不愛撫,不接吻,速戰速決。所以樓上的意思,是這樣沒有愛的做愛,敷衍也可以?55F 08/01 22:45
dinayogi11: 讚讚讚58F 08/01 22:45
wn7158: 他是想離都不一定離的了,因為老婆每個月,都還會死魚模式一次。59F 08/01 22:45

我回的是原PO不是原原PO,你又迷路了嗎?
※ 編輯: lamabclamabc (155.137.208.19 香港), 08/01/2023 22:46:37
wn7158: 很多女的就是明明沒有愛,不離婚也要躲在婚姻的保護傘下,享受婚姻的紅利,但不願付出。
我回的是jin0624推文61F 08/01 22:47

如果是不合宜的法律令單方面難以離婚,方向是推動修法,而不是抱怨無法婚內強姦。
只要是涉及另外一人的事情,就有可能不合自己心意。結婚可以遇到雷包,雇人也可以遇
到雷包。我們能做的,只有透過法律來保障自己的權益,而不是抱怨他人的權益受到保障

我看原文的感覺,實在很像看GONE WITH THE WIND裏郝思嘉抱怨廢奴後自己沒得再鞭打黑
人搞得她開工廠很不方便的感覺。
※ 編輯: lamabclamabc (155.137.208.19 香港), 08/01/2023 22:51:52
jin0624: 離婚一律建議找律師,少那個法條就無法離婚了嗎?找找判例好嗎?64F 08/01 22:50

https://www.storm.mg/lifestyle/522069?page=2
對方就是不簽字離婚,該如何擺脫孽緣?律師列法院認證「離婚條件」,幫你終結不幸婚姻-風傳媒
[圖]
根據內政部統計,107年5月就有5,203對配偶辦理離婚登記,算是創下近兩年的新高。現在人不像以往傳統,對於離婚的觀念也沒那麼死板,當婚姻走向盡頭時,離婚逐漸成為一個合理而且不會被撻伐的選項。但,想要離婚,可不是一句「我們不適合」就可以了。[啟動LINE推播]每日重大新聞通知離婚 ...

 

參見高雄分院107年度家上字18號民事判決
※ 編輯: lamabclamabc (155.137.208.19 香港), 08/01/2023 22:54:32
hikari22: 性生活不合為啥不能離婚?
啊我看錯了等等推回來
補推66F 08/01 23:34
grasspainter: 推 認同你的觀點69F 08/01 23:39
mtyc: 版上有好幾篇女性求助無性婚姻的文章,這並非單一性別才會遇到的事70F 08/01 23:41
SincereBob: 我講的情況是有一些前提並且不是通例,少開地圖砲72F 08/01 23:44
mtyc: 結果上篇說台灣司法讓女生更有利,這解讀是??73F 08/01 23:45
SincereBob: 我講得是整個脈絡,你斷章取義還自以為高明74F 08/01 23:45

我等著你補完你的前題和脈絡喔。

mtyc: 樓上地圖炮開得比較嚴重吧
無性婚姻受害者不是只有男性,有興趣可以查本版的性生活文章75F 08/01 23:45
norikko: 你講的東西「有一些前提而且不是通例」?你是用一個宣揚真理的調調在寫文的耶,要不要這麼不敢承認啊?78F 08/01 23:49
curryhats: 無性婚姻本來不論男女都可能沒辦法接受,離婚雖然麻煩但無解也只能這樣。另外說騙婚的可以把婚前有沒有試車納入交往必要條件。啊不過有種人又不喜歡另一半有過經驗,那種就只乖乖接受吧80F 08/01 23:57
pierides47: 預設女生司法有利真的很…我身邊結婚的女生比男生有錢的不少耶84F 08/01 23:57
Ende1895: 推這篇,上一篇就是在開地圖炮抱怨女人為什麼不乖乖配合取悅男人而已86F 08/02 00:00
curryhats: 重看一次他老婆的想法那一大段真的只能呵呵88F 08/02 00:08
pierides47: 騙人不分男女的好嗎......都什麼時代了89F 08/02 00:09
eana: 推這篇  想離婚怎樣都可以離啦  不要牽拖五四三90F 08/02 00:12
mtyc: 對方拒絕婚前性行為,那你也可以拒絕結婚。這算什麼詐騙?91F 08/02 00:22
kaoru1992: 推個93F 08/02 00:22
mtyc: 無論男女都要重視自己的感受、自己的需求。94F 08/02 00:26
wn7158: “只要能實質審理,就有90%可以裁判判離”但是你要先符合法定事由和重大例外事由。所以不是你想離婚就可以離婚的。
到協議離婚,就是準備被對方扒了一層皮,才有可能脫身95F 08/02 00:28
h22464544: 都知道自己可悲幹嘛不改變:)?誠心發問欸 工作太忙錢賺不夠回家還要做家事顧小孩,工作你選的老婆你選的小孩你射的,所以是哪裡有問題?多大年紀了連溝通都不會,真的那麼痛苦就離婚啊到底在玩什麼自虐遊戲494F 08/02 19:05
ningko416: 哈哈哈你寫的真好、夠犀利,誤會和錯覺會誤人一生,快醒醒阿499F 08/02 19:17
AhBall: 推501F 08/02 2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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