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kurapica1021 (疾風之狼)標題 Re: [新聞]台中網咖包廂太舒適被當「旅館」開罰30萬時間 Sun Aug 27 17:12:41 2023
※ 引述《bg00004 (絕緣體)》之銘言:
: 台中網咖包廂太舒適被當「旅館」開罰30萬 法院撤銷:過分干預
: 2023-08-26 14:18 聯合報/ 記者
: 曾健祐
: /台中即時報導
: 台中快樂鳥電競館設有獨立包廂、淋浴間,吸引不人專程上門體驗「住宿」,卻遭檢舉非
: 法經營旅館業務,被台中市觀旅局開罰30萬元、勒令停業,業者不服提行政訴訟;法院審
: 酌,上網者沈迷網咖屬常見,業者提供舒適空間供暫時休息,非經營旅館業務,判撤銷原
: 處分,可上訴。
: 經查,快樂鳥豐原店被民眾檢舉未領取旅館業登記證卻經營旅館業務,台中市觀旅局2022
: 年8月26日稽查發現,館內除網咖還有20間包廂、2間淋浴間,而認定有收費提供不特定人
: 住宿或休息,以違反發展觀光條例裁罰30萬元罰鍰,勒令歇業。
: 電競館不服提行政訴訟,主張他們是提供「資訊休閒業」和旅館業差異甚巨,更無「收費
: 提供住宿服務」,顯非發展觀光條例所稱的「旅館業」,且廣告單純介紹網咖服務從未標
: 榜過可住宿,其他Youtuber介紹、Google評價都是他人心得。
: 電競館說,包廂區雖提供棉被枕頭、販賣淋浴間及盥洗用具,是考量網咖消費者常有通宵
: 達旦長時間上網遊戲特性,開放區、包廂區都能使用,且包廂區和旅館房間諸多重大差異
: ,包括沒有私密性上方有極大面積鏤空氣窗,走道經過一伸手就能對內拍照一覽無遺。
: 且櫃檯人員可隨時進入,警察臨檢也須立即配合開門,不像旅館房間未經房客同意警察無
: 搜索票不得隨意進入,包廂目的僅是為提供舒適的網路資訊服務。
: 台中市觀旅局抗辯稱,綜合檢舉資料、稽查事證,Google評價、入住心得等,認為電競館
: 已備妥住宿相關硬體設施,可隨時從事對旅客提供住宿休息業務,認為處罰無違誤。
: 台中高等行政法院查,一般提供上網服務業者,提供消費者舒適空間,並滿足隱私設有包
: 廂,有軟墊、涼被、枕頭、冷氣及電腦等,是屬業者經營型態選擇,目前上網者沈迷網咖
: 、長時間逗留店內也屬常見,業者提供一次性盥洗用品賺取利潤也是合理。
: 法院也發現,其包廂非封閉空間,隱私性低,櫃檯人員可隨時進入,警察臨檢配合不得拒
: 絕,提供寢具也是讓消費者夜間上網可暫時休息,若以此認定經營旅館業務,顯屬率斷,
: 也過分干預電競館業者提供舒適空間給消費者的經營型態,認為原處分有違誤,判處撤銷
: 。
: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7396273
: 是說...如果是擔憂消防安全也應該是消防的主管機關
: 但又是台中市觀旅局主導
: 該不會是旅宿業眼紅吧?
: 不然怎麼其他縣市沒這問題就台中觀旅局有這問題?
這應該是旅宿業檢舉
不然觀旅局哪那麼閒,平常就要定期稽查旅館有沒有超賣房間
假日要去找日租套房
哪來時間去找旅館的麻煩,因為定義上,提供過夜的網咖到底是不是非法旅宿,
就很難有明確的界定,一堆人在網咖上睡著,這樣算嗎?
當然,也不排除是日租套房檢舉,抓準觀旅局承辦人員不夠
要打到訴訟案,期間仍要先訴願,不成後再訴訟
這中間光是準備資料就夠讓稽查人員頭痛了
但說真的,網咖是公共場所,消防的問題還是比較需要關注的
應該要回過頭來確認它的逃生安全通道、附近有沒有消防栓、滅火器,逃生避難圖,
偵煙設備、受信總機等,還有消防檢修貼紙是什麼時候的
畢竟網咖發生火災的案例不是沒有,只是偏少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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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8.52.205 (臺灣)
※ 作者: kurapica1021 2023-08-27 17:12:41
※ 文章代碼(AID): #1awnEBy1 (TaichungBun)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ichungBun/M.1693127563.A.F01.html
※ 編輯: kurapica1021 (114.38.52.205 臺灣), 08/27/2023 17:13:35
→ q347: 旅館討厭民宿 民宿討厭留宿網咖
網咖那種有規定房門不能上鎖1F 08/27 17:13
推 yiyin330: 網咖現在是第九項八大行業的規費,你說的都有的
所以其實已經要叫九大行業了只是一般沒人這麼說
規範3F 08/27 17:52
推 knmoonbd: 臺中市休閒娛樂服務業管理自治條例6F 08/27 18:58
推 dallaspurs: 網咖現在已經是超級安全的地方了,對網咖有偏見的人可能還停留在很多年前的印象7F 08/27 22:16
推 bg00004: 問題他不是被消防移送阿(笑)9F 08/27 2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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