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Qsam (睏霸數錢)
標題 Fw: [新聞] 追酒駕拒檢車!八德警開槍意外打死女乘
時間 Sat Mar  2 13:38:51 2024


※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1buU83Y8 ]

作者 ckid (可可)
標題 [新聞] 追酒駕拒檢車!八德警開槍意外打死女乘
時間 Fri Mar  1 22:11:13 2024


1. 媒體來源:
聯合新聞網

2. 記者署名:
記者 陳恩惠/桃園即時報導

3. 完整新聞標題:
追酒駕拒檢車!八德警開槍意外打死女乘客 一審國賠判決出爐

4. 完整新聞內文:
桃園市警局八德分局曾姓副所長 2020 年 3 月 27 日深夜攔查酒駕車輛,遭吳男拒檢及衝
撞警車,於是朝車後連開 5 槍,其中 2 槍意外擊斃後座楊姓女乘客,楊女雙親及其一雙未
成年子女向桃園市政府及八德警分局訴請國家賠償 1001 萬餘元,桃園地院審理後認定,警
員違反警械使用條例使用警械規定,因而致人死亡,判桃市府應賠楊父醫療及喪葬費 35 萬
 3712 元、未成年子女慰撫金 250 萬元;判八德分局應賠 4 人扶養費共 462 萬 7758 元
,本案可上訴。


原告楊女家屬主張,曾姓副所長案發當晚巡邏時,駕車追緝酒駕吳男的車至八德區建國路巷
弄內,吳為逃離駕車 2 度倒退衝撞警車,再將車頭朝右行駛,曾員竟自車輛後方射擊 5 槍
,意外擊中乘坐副駕駛座後方的楊女左大腿、左小腿及左後背處,送醫急救於 28 日死亡。
認為曾員使用槍械行為未合乎警械使用條例規定,桃園市政府、八德分局應負賠償責任,應
分別賠償 538 萬 7712 元、462 萬 7758 元。


被告桃市府、八德分局則以曾員發現可疑車輛以廣播器令其停車受檢,詎車輛拒停受檢、加
速逃逸,甚至數次倒車衝撞警車,當曾員下車喝令停車受檢時,吳男仍再次朝曾衝撞,遂依
警械條例規定使用配槍朝車輛輪胎方向射擊,是執行職務時合理使用槍枝,符合規定,同時
認為吳男對於發生楊女死亡的結果應有過失。


法院審理認為,曾員積極執行職務攔停逮捕吳男,出發點固無不當,但未考量事故現場及車
輛已加速駛離狀態,使用槍械已難達成逮捕目的,仍對車輛連續擊發 5 槍,逾越必要程度
,致使副駕駛座後方的楊女因而喪命,未符合比例原則。至於被告以因為吳男迅速倒車,曾
員的生命、身體恐遭危害,不得已才朝車輛的車輪部位射擊,符合警械使用條例規定,屬合
法使用警械等語,即難採信,認定曾員使用警槍射擊致楊女死亡,已違反警械使用條例的規
定。


法院說,被告所屬警員於執行職務時,因違反警械使用條例使用警械規定,因而致人死亡,
該當於同條例所定賠償要件,被告應依規定負賠償責任。楊父訴請桃園市政府賠償醫療費用
 5 萬 3712 元、喪葬費用 30 萬元,共計 35 萬 3712 元;楊的子女訴請桃園市政府給付
慰撫金 250 萬元部分,為有理由,應予准許。楊女雙親請求扶養費部分,依霍夫曼式計算
法,楊父扶養金額為 87 萬 4716 元、楊母 99 萬 4617 元即屬有據;未成年子女請求扶養
費部分,主張分別受有扶養費 128 萬 5384 元及 147 萬 2615 元損害,即屬有據,應予准
許。


5. 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不可用 YAHOO、LINE、MSN 等轉載媒體: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7803322

 

6. 備註:

這就是台灣警察的處境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4.207.74 (臺灣)
※ 文章代碼(AID): #1buU83Y8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09302275.A.888.html
Fracon: 還要賠喔 什麼垃圾法官1F 223.139.33.121 台灣 03/01 22:12
eko112: 真的笑死 法匠永遠不會讓人民失望 哈2F 114.40.155.160 台灣 03/01 22:12
breacal: 爛法官3F 111.241.13.138 台灣 03/01 22:13
cookeeshop: 可憐的執法人員4F 111.251.85.186 台灣 03/01 22:13
quite: 法匠高高在上不意外5F 1.173.222.245 台灣 03/01 22:13
Orihimeboshi: 抓酒駕的比酒駕的還慘0.06F 36.232.42.227 台灣 03/01 22:13
qazwsx6107: 蛤,美國都清光彈夾的欸7F 180.217.139.9 台灣 03/01 22:14
neoa01 
neoa01: 民進黨的司法改革 呵呵8F 223.141.22.10 台灣 03/01 22:14
Tattoo: 他媽的什麼垃圾判決9F 122.117.57.49 台灣 03/01 22:14
yiwei411219: 垃圾判決10F 1.162.94.6 台灣 03/01 22:14
neoa01 
neoa01: 坐在辦公室內講話不腰疼11F 223.141.22.10 台灣 03/01 22:14
Newtype: 管粉:3無撞死活該(?12F 61.227.58.214 台灣 03/01 22:15
kai1988: 這種真該被撞死13F 219.70.235.157 台灣 03/01 22:15
ooxxman: 大膽用槍,用力國賠14F 42.77.118.116 台灣 03/01 22:16
qaz741: 為什麼不是罰死開車的15F 220.135.132.115 台灣 03/01 22:16
LoveMakeLove: 自費當警察16F 36.226.192.9 台灣 03/01 22:16
asuna0430: 乾脆別配槍了 免得打死人還要賠錢17F 42.72.150.204 台灣 03/01 22:17
am711206: 這種的駕駛應該負100%責任才對。18F 220.133.63.191 台灣 03/01 22:17
lusifa2007: 是分局賠又不是警察賠19F 111.246.1.242 台灣 03/01 22:18
Oswyn: 開槍是公僕 賠錢你家事 偉災司法20F 220.136.214.225 台灣 03/01 22:19
gnosuy: 啊這什麼爛法官,美國直接清空彈夾,幹你娘鬼島無誤21F 36.235.21.218 台灣 03/01 22:20
eko112: 法匠大概認為 警察眼睛是熱感應 可以看出23F 114.40.155.160 台灣 03/01 22:21
daye2012: 車子撞過來,開槍OK,從車後開槍,亂搞24F 106.64.129.149 台灣 03/01 22:21
eko112: 副駕有人 XD25F 114.40.155.160 台灣 03/01 22:21
daye2012: ,賠這麼一點26F 106.64.129.149 台灣 03/01 22:21
sunnyyoung: 垃圾法官27F 49.158.77.151 台灣 03/01 22:22
daye2012: 警察打黑道有這麼勇敢就好,都龜在地上。警察打老百姓都很猛28F 106.64.129.149 台灣 03/01 22:22
yamhome: 反觀海巡執法,中國違法又要賠償30F 114.45.71.87 台灣 03/01 22:22
TaiwanFight: 謝謝法官  警察以後知道該怎麼做了吧31F 114.40.37.54 台灣 03/01 22:23
eko112: 數次衝撞警察 不能開槍 坐在辦公室吹冷氣32F 114.40.155.160 台灣 03/01 22:23
CharleneTsai: 應該找衝撞警車又逃逸的人賠錢吧33F 118.166.194.42 台灣 03/01 22:23
eko112: 的觀念 果然跟第一線的永遠不一樣 XD34F 114.40.155.160 台灣 03/01 22:23
wade6510: 警察這麼辛苦 就是有人在扯後腿35F 118.232.111.144 台灣 03/01 22:24
wild2012: 垃圾法官36F 220.137.103.107 台灣 03/01 22:24
ss88812: 垃圾判決 幹37F 42.72.254.95 台灣 03/01 22:24
TaiwanFight: 警察回去好好檢討自己38F 114.40.37.54 台灣 03/01 22:24
Orihimeboshi: 還是躲在違停後抓沒兩段式左轉的機車安全,又是重大違規好交代39F 36.232.42.227 台灣 03/01 22:24
ss88812: 警察素質下降這些法匠功不可沒
只能祈禱哪天法律人… 才有機會有正常判41F 42.72.254.95 台灣 03/01 22:24
EIKD: 垃圾法官44F 42.79.236.118 台灣 03/01 22:26
ston12: 酒駕根本就蓄意殺人吧?45F 1.163.56.184 台灣 03/01 22:26
ss88812: 結果前面那個酒駕垃圾安全下莊 真爽46F 42.72.254.95 台灣 03/01 22:26
seg42727: 真的笑死47F 42.72.72.156 台灣 03/01 22:26
hakuoro: 這年頭警察誰開槍誰倒楣48F 42.72.75.174 台灣 03/01 22:27
WTF1111: 小英的安全網都接住了誰49F 219.70.72.80 台灣 03/01 22:29
coffee112: 真的不要開槍比較好 幫qq50F 111.255.218.89 台灣 03/01 22:30
Rocksolid: 操你媽的垃圾判決51F 36.227.169.161 台灣 03/01 22:30
Mydadisgay: 放她出去撞死人就好 幹嘛開槍害自己52F 39.15.73.115 台灣 03/01 22:33
winger: 法官:逃逸不代表得死!員警因擊斃拒檢者入獄六年 | 美警日常53F 61.230.117.173 台灣 03/01 22:34
ppdogliu: 這真是正義啊,鬼島55F 39.10.26.163 台灣 03/01 22:35
winger: https://reurl.cc/13EEyG56F 61.230.117.173 台灣 03/01 22:35
ytkuang: 因為擊中的是乘客呀  當然要賠57F 36.236.121.123 台灣 03/01 22:35
winger: 美國判關六年,政府賠家屬490萬元美元
而且手槍本來就很難攔停汽車,鼓勵警察開58F 61.230.117.173 台灣 03/01 22:36
roseritter: 乖乖放走就好啦  最好順便鋪紅地毯60F 122.117.187.82 台灣 03/01 22:38
orze04: 國賠就算了,為什麼警察和分局要賠61F 223.137.191.13 台灣 03/01 22:38
winger: 槍只是想見血而已62F 61.230.117.173 台灣 03/01 22:38
roseritter: 反正放了 路上撞死人也不是員警能控制63F 122.117.187.82 台灣 03/01 22:39
themas:  嘻嘻 台灣最好撤除警察制度 我們不需要64F 101.10.108.231 台灣 03/01 22:39
ILDUCK: 一般人都不能有槍了,警察憑什麼可以有65F 223.136.222.122 台灣 03/01 22:39
yeadean: 大膽用槍66F 1.165.114.157 台灣 03/01 22:39
roseritter: 人跑了算國家的  命和錢是自己的67F 122.117.187.82 台灣 03/01 22:39
TR55: 支持警察68F 123.195.25.154 台灣 03/01 22:42
KGSox: 笑死 女乘客死亡責任最大就那個駕駛好嗎?垃圾酒駕69F 36.234.20.35 台灣 03/01 22:42
tn907915 
tn907915: 這個怎沒有全民挺警察?反觀撞死人的海71F 101.10.95.91 台灣 03/01 22:43
tn907915: 巡隊員?
TomChu: 笑死73F 114.44.232.30 台灣 03/01 22:44
lota: 遇到這種就讓他跑走,佛系警察就好,不然就算沒開槍追上去,他自己撞死,依台灣法院還是要賠死。。。74F 110.28.33.54 台灣 03/01 22:45
G12134: 賠你媽機掰 垃圾法院77F 171.234.13.192 越南 03/01 22:51
ad1339: 好喔,以後犯人知道要多載點乘客當肉盾~78F 220.135.29.38 台灣 03/01 22:51
ryuke: 呵呵79F 101.12.20.88 台灣 03/01 22:52
lota: 台灣法院不愛挺警察,喜歡保障犯罪者,所以還是自求多福,聰明一點80F 110.28.33.54 台灣 03/01 22:53
bicedb: 台灣法官是特產82F 180.176.208.45 台灣 03/01 22:53
AIRWAY1021: 賠個鬼啊,法院關一關算了83F 1.168.8.120 台灣 03/01 22:57
toro736: 操你媽的法律系 台灣法律系就是垃圾84F 116.241.8.178 台灣 03/01 22:59
kit279: 什麼法官85F 223.139.153.180 台灣 03/01 22:59
tcc1210: 台灣真的都被整天咬文嚼字的法匠殘害86F 114.43.215.5 台灣 03/01 23:02
ornot: 怎麼不跟拒檢駕駛求償!87F 1.169.52.143 台灣 03/01 23:03
jerrykyo: 法匠你要不要被人衝撞看看呀88F 1.34.211.10 台灣 03/01 23:04
gaupyng1: 法豬了吧89F 49.216.188.207 台灣 03/01 23:04
w45452515: 垃圾判決 垃圾司法90F 89.187.177.121 美國 03/01 23:13
raxsc: 這樣判以後都不會認真抓了吧 嘻嘻91F 180.217.156.224 台灣 03/01 23:19
teata: 都衝撞過來了還判賠!?92F 111.240.157.94 台灣 03/01 23:23
mansJ: 這種法官這種司法真的該下地獄93F 101.10.3.164 台灣 03/01 23:34
lab214b: 除非不準開槍,無法舉證執行公務犯錯,國賠比較合理。
酒駕負全責吧?94F 114.137.81.161 台灣 03/01 23:37
lml99: 怎麼不是開車的賠?97F 223.138.112.255 台灣 03/01 23:39
p1227426: 乾脆不要佩戴槍好了98F 111.71.214.68 台灣 03/01 23:47
DeadKaster: 笑死 鬼島的智障法院99F 114.42.214.89 台灣 03/01 23:50
drawback: 一群人用將近四年時間去審視員警在執法當下不到幾秒鐘內做出的決定 哈哈100F 101.12.24.242 台灣 03/01 23:50
coin716: 鬼島102F 114.136.129.171 台灣 03/02 00:08
woody31317: 酒駕拒檢、衝撞警車,然後警方開槍是執法過當?法官教一下怎麼射輪胎啊103F 36.232.45.17 台灣 03/02 00:10
yoyohu: 子彈不長眼睛105F 125.231.143.174 台灣 03/02 00:12
angel902037: 以後酒駕拒檢就放給他跑好了106F 36.230.237.194 台灣 03/02 00:14
a6444long: 跟日本一樣帶警棍就好囉!嘻嘻107F 220.137.148.34 台灣 03/02 00:24
edoggiagia: 垃圾判決,怎麼不是酒駕人連帶賠償108F 42.73.77.111 台灣 03/02 00:27
transfight: 哈哈哈哈哈司法改革成功笑死人109F 27.53.241.84 台灣 03/02 01:04
DRPSY: 酒駕的乘客有連坐責任吧 代表駕駛會上路是因為乘客連帶允許而導致 那根本從頭到尾都是自己造成這個事件110F 114.34.150.98 台灣 03/02 01:10
klub: 爛法官 這時候後座又沒有連坐責任了113F 223.139.9.87 台灣 03/02 01:15
s971425: 駕駛才要賠吧,廢物法匠114F 116.89.136.177 台灣 03/02 01:23
aden82069: 可憐執法人員,司法就是笑話115F 1.172.217.37 台灣 03/02 01:31
agow: 呵呵台灣警察真可憐116F 223.136.122.201 台灣 03/02 01:35
Oisiossos: 法院本來就是罪犯保護機構117F 1.200.96.17 台灣 03/02 01:40
ludada: 笑死,你槍打不準還開,被告剛好而已
按照上面鄉民邏輯,乾脆改用步槍轟好了,反正是駕駛責任118F 36.230.234.81 台灣 03/02 02:45
spawnzeta: 死的不是法官立委,沒事啦121F 42.72.27.215 台灣 03/02 04:07
dolphin24681: 三小結果122F 27.242.194.149 台灣 03/02 04:27
d1438a: 你各位酒駕記得不要停車,一直跑就對了,看看這Cp值 真香123F 112.104.8.244 台灣 03/02 07:03
kengi1112: 法匠.....125F 223.136.250.120 台灣 03/02 08:41
Betterdays: 垃圾判決126F 111.184.62.52 台灣 03/02 09:33
caryamdtom: 是有什麼沒寫出來的?拒檢還撞人耶127F 27.51.105.155 台灣 03/02 09:50
gdjean: 酒駕還賺到錢128F 223.140.73.192 台灣 03/02 11:25
BBBroflovski: 讚喔 以後都拒檢就好了129F 118.232.34.56 台灣 03/02 12:23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Qsam (180.217.201.92 臺灣), 03/02/2024 13:38:51
Davidlomanyu: 笑死 完全不意外有夠可悲1F 03/02 14:16
matto: 只會考試的法官的智商真的很低完全不會判斷是非 不意外2F 03/02 14:30
akey47742: 國賠又不是警察賠,看標題帶風向喔3F 03/02 14:31
Mapodoufu: 酒駕好爽 還可以國賠4F 03/02 14:55
tatalzy: 這裡的閱讀理解能力比小學生還不如
被打死的是乘客,賠錢的是市府,到底有哪裡不合理5F 03/02 15:02
kinmengon: 酒駕 以後同乘者,未勸阻禁酒醉者上駕駛座 以後連坐7F 03/02 15:04
WilMyersSD: 車後開槍這個案例分享常訓應該講爛了吧 這一定有責任反正這邊也沒想聽什麼美國警察的案例 只是想嘴而已8F 03/02 15:04
atgo1207: 朝車開槍絕對弊大於利10F 03/02 15:12
lain2002 
lain2002: 恐龍法官不意外11F 03/02 15:29
tedflea: 我不懂為什麼要罵法官耶 很合理的判決啊12F 03/02 16:05
iuexeyz: 28樓引戰?13F 03/02 19:10

--
作者 Qsam 的最新發文:
點此顯示更多發文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