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mikex03le (麥克雞)標題 [問題] 第一次遇到勞資問題…時間 Thu Jan 18 12:05:01 2024
工作年資:
112/6/16到職前公司 職務為技師
於112/9/27升任為店長
113/1/3提出離職申請 113/1/14正式離職
事件經過
113/1/17接到前公司財會部門主管電話
告知我於店長任內有一筆113/1/2裝機機器帳款$36000未收回,屬於交接不完全,告知會
保留我2/7原本會領到的薪資,當下我先致電給人資部主管確認此事,人資部主管也是同
樣的回應,告知這是我任內的事情,就是要我處理完,不然我2/7應得的薪資會保留,不
發給我。
我的疑問:
我已按照規定提前預告離職,並於1/12交接完成,1/13調職回技師。且該筆案件接任我位
置的店長也知悉此事,並有介入處理,公司還是能保留我的薪資不發給我嗎?
另外如果我真的要處理此事,我應該要用什麼身分及立場處理此事,因目前已非前公司員
工?
因為第一次遇到這個問題,又有貸款壓力,每一筆薪資對我都很重要,接到電話的時候心
中真的很慌張,希望版友給予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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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mikex03le 2024-01-18 12:05:01
※ 文章代碼(AID): #1bgADlRF (Salary)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alary/M.1705550703.A.6CF.html
→ cityhunter04: 直接提告!敢不準時發薪水就是白癡而已
開始檢舉勞工局、環保局等相關局處…他們就會怕了1F 01/18 12:07
推 naifing: 薪資要全額發放,如果有損害也是發薪後走民事賠償流程,薪資要扣抵費用簡化作業也要有員工簽同意書才能做3F 01/18 12:18
推 glayds: 洽詢19556F 01/18 12:42
推 bigair888: 請檢舉,勞工局最愛這種的,記得你要留證據喔,打卡紀錄跟帳款都要留,交接紀錄也都要留7F 01/18 13:02
推 YJM1106: 如果有金流壓力 不想事後追討 現在就跟他們說薪水不發是違法 曉以大義9F 01/18 13:43
→ dong531: 違法,薪水跟帳款是兩件事,薪水不能扣,帳款的問題照你的敘述來看是他們接手的人的事情,有明確的事證證明是你的疏失的話請對方寄存證信函再回去處理11F 01/18 14:20
推 YCTING: 檢舉+寄存證信函給前公司 讓他們付出更多成本吧14F 01/18 14:36
推 baychi999: 給他扣 不發薪直接開吉了 轉職前東家還送你一包大紅包16F 01/18 17:43
→ naifing: 記得先留證據直接檢舉,除非沒這筆錢會餓死,不然拿到錢等於讓他們閃過一劫
只要公司還在,錢是一定拿的到17F 01/18 18:33
推 shinisou888: 最重要的要先留下文字訊息,拿到公司確實有不處理就扣留你薪資說法的證據22F 01/19 01:05
→ medama: 沒收到薪水直接檢舉就好26F 01/19 08:52
推 f0920009: 不能直接扣薪的樣子,我記得是需要提出實質的資料證明因人員的工作疏失造成公司損失,不是公司一句話要員工賠就賠,先請前公司提出資料證明吧27F 01/19 09:06
→ woodduck123: 為什麼從技師到升任店長再到離職,只用了半年多的時間?
有點離題的好奇。30F 01/19 1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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