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panex0845 (胖克思)
標題 Re: [問題] 公司竊取信箱的內容算違法嗎?
時間 Fri Oct 27 16:11:48 2023


板上法盲很多 有沒有違法不一定

電子郵件是電磁紀錄 法律上稱無故取得而非偷竊 兩者有別

當初入職應該有給你看/簽過網路使用規則、電子郵件管理使用規範之類的東西

我這邊隨便貼一個
宜蘭縣政府員工電子郵件信箱使用規範
https://glrslaw.e-land.gov.tw/NewsContent.aspx?id=323

 

(二)  對使用本信箱所傳送之電子郵件,非經使用人同意,不得進行監控、編
輯或透露其內容。
但為配合犯罪偵查機關執行職務之需要,或郵件內容涉及侵害他人權利時所為之
必要檢查,不在此限。

這個就不能亂看,亂看就犯法

至於你們主管能不能看,去找公司規定

搞不好你的小主管不能看,大主管才有資格看

你的文章沒寫清楚,沒人知道到底能不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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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5.229.208.148 (臺灣)
※ 作者: panex0845 2023-10-27 16:11:48
※ 文章代碼(AID): #1bEt37p0 (Salary)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alary/M.1698394311.A.CC0.html
※ 同主題文章:
Re: [問題] 公司竊取信箱的內容算違法嗎?
10-27 16:11 panex0845
skyyo 
skyyo: 使用規則硬要說算協議?1F 10/27 17:20
peter98: "必要檢查,不再此限"y2F 10/27 17:36
xvited945: 隨便一個機關的使用規範跟法律有什麼關係?
你先搞清楚什麼是法律再說3F 10/27 18:37
法律規定無故取得…,使用規範就是有沒有故的其中依據
假設某公司規定,非經信箱使用人同意...。但該使用人之一級主管人員,為...,不在此限
那該一級主管人員當然得因但書規定查看信件。
至於其他非一級主管人員當然就不可以看
總而言之,有無違法要看相關規範,而不是看了就違法。
你的推文暴露你的無知,希望這解釋你能明白
xvited945: 哪一條法律
而且A的內部規範可以規定到B公司?到底誰法盲?5F 10/27 19:23
我想這不是跟人求教的態度
而且我從沒說過A公司規定適用B公司,而是要看該公司規定
文章中也請原po去問公司,而不是拿著我貼的範例去質問公司為什麼偷看
先黑單了 沒水準也沒知識
xvited945: 使用規範就是有沒有故的其中依據,相關判例在哪裡?
自己解釋得很開心,你以為你是大學者喔
誰跟你求教啊,少往臉上貼金
被打臉就黑單,怕成這樣,嗆完就跑的半瓶水7F 10/27 19:25
cityhunter04: 你有種去告公司啊!等你告贏再說……11F 10/27 19:27
原po問有沒有違法,我就可能性回答他而已 可能有也可能沒有
ultradev: 你說的是「犯法」耶,但這明明就不是法律12F 10/27 19:28
公司規定確實不是法律,但是你可以看我文章的第二段就是答案了
blackhippo: 好了啦法盲13F 10/27 19:30
kevinmeng2: 違法可能,提供參考,但這是告訴乃論,取決於他公司https://bit.ly/49a5dNo14F 10/27 19:53
網路不實評價是否構成毀損商譽?-中小企業法律諮詢服務網
[圖]
【企業相關刑事法規】我是網路賣家先前有客人於評價留言1星並且指稱 [這麼小一個要400多元 你們是吸血鬼還是詐騙集團?!]但是商品實際金額為3xx元 與其描述不符且一直都有提供免運費 且有顯眼標籤提醒優惠而對方卻自己不使... ...

 
UCCUplz: 樓上你貼錯了吧
https://bit.ly/3FAKgxI
這篇可以參考一下16F 10/27 19:56
💼雇主監看員工電郵或電腦之行為是否合法? ▏洪宗暉律師
[圖]
☆建議雇主監控員工電郵或電腦時,可參考以下原則:
1.
	
對員工進行資訊安全教育訓練與宣導。
2.
	
取得個別勞工監控同意書,若未能取得個別同意書,雇主至少也可主張.......。
3.
	
明文規範監控範圍,包含........。
4.
	
明文揭示勞工有隱私合理期待的資料,不得在電郵或電腦中使用、儲存。 偷 ...

 
這篇文章跟我講的一樣,其中指出:
「公司對於員工電子郵件之監看政策有明確宣示,或是員工有簽署同意監看之同意書」
所謂監看政策指的就是我上面提到的相關規範,
以我文章的例子而言,自不得任意監看,因為員工對其電子郵件有隱私的合理期待
再次強調,還是要看各家公司規定,不可一概而論。
kevinmeng2: 看信本身很難構成違法,但極大可能在客戶端判斷個資保護有問題,加上ip 很容易就查出公司,造成失去合約等可能性問題,這部分就是商譽損失19F 10/27 20:17
skyyo 
skyyo: 謝謝UCCU分享 果然還是律師文章專業清楚22F 10/27 20:41
tsao1211: 噓的幾個人怎麼那麼激動23F 10/28 03:10
噓文的沒一個敢再出來辯了
文章第一行就是答案 就有人迫不及待出來自我介紹 當笑話看就好
MeeToo: 法律沒禁止 但單位禁止 違反單位規定算違法嗎?24F 10/28 09:52
GoGoJoe: 明顯就違反刑法315-125F 10/28 09:56
holanet: 在公司使用公司的資源(網路、電腦、手機..等等)盡量避免露出不必要的訊息,因為你不知道公司的MIS會做什麼事情有些公司連你有沒有使用USB傳輸什麼機密資料都會監控了在公司就乖乖的做事,時間到就下班,以免法務找上你26F 10/28 10:02
sazabijiang: 你的主管怎麼不會是使用人之一
除非這間公司的人資或者資安沒經驗,不然怎麼可能
連這種基本的資料洩漏防護都沒做,任由員工把資訊
攜出公司卻沒有監控機制?ISO27001那關就不會過了阿30F 10/28 11:24
cityhunter04: 原po就夠奇葩了,你更厲害!老闆請到你們,真的要去拜拜了!34F 10/28 14:21
我唯一同意的就是這則噓文 其實你們這些噓文仔我有偷偷稽查過
都是6~7(前段)年級生,奴性最重的一群,不懂得保障自我權益
原po不懂所以上來問,我懂我有能力解答,但是答案明顯不符大前輩期待
老闆請到我這種一不爽就會據理力爭且能力又強的8年級生,真的要去拜拜
skyyo 
skyyo: 好喔 貴法神大大考上警特了沒啊36F 10/28 15:44
RINPE: 偷偷稽查XD37F 10/28 15:44
不是我的偏見 檢討他人維護自身權益的人 多數都是6~7年級
而這些人 大多是以「價值判斷」高於法律規定
根據他們的經驗或利益 來評價其他他人為衝撞體制之人
這是他們最不能忍受的 從噓文來看 也體現出這一點
skyyo 
skyyo: 警特考生法神劈頭就罵全板法盲 是我們法盲的榮幸38F 10/28 15:47
你哪隻眼睛看到我在考警特了?你自己留著考吧
(※補充 你登入七千多次 大概差不多40歲 幫你google結果是 你不能考了)

不過別的不說 法盲不丟臉 丟臉的是不懂還來噓文一個一個被打臉
沒看到上面噓文跟我辯的 現在臉多種 都不敢回來了
而且我也不是法神 就事論事而已
不用講不出東西 就開始顧左右而言他 甚至開始抹屎造神 無助討論風氣
(不過說實話 我也是很遺憾 40歲的人還在抹屎造神 這邊是專業看板
 要抹屎造神去八卦板 那邊比較適合)
RuriRuri: 這篇才是正解,公司窺視員工信箱其實是在妨礙自己業務39F 10/28 15:51
根據我自己經驗 如果我知道我被監視 講話一定會特別小心
問問題一律直接複製貼上範本 多說多錯 不如不說 人之常情
Yisai: 隨意監看也意味著主管可能洩漏客戶個資導致公司損失,就看公司怎麼判斷40F 10/28 16:45

真理越辯越明 已經沒人可以反駁我文章的正確度了
(其實一開始就是正確的 只是多數人不懂 還得針對不懂處進行說明)
下面只剩口水無助討論 不再一一回覆
skyyo 
skyyo: https://reurl.cc/a4Rr4342F 10/28 17:36
那個你都貼了 還看不出我考的是關務==
既然真實身分都被識破了 那你也該清楚 這種題目對我來說是小菜一碟
真的不用再懷疑文章的正確性了
skyyo 
skyyo: 在國考版只討論監所警特 零討論律師 還罵我抹屎 我尊稱您法43F 10/28 17:42
skyyo: 神 關心您有沒有考上警特 真的好難過
skyyo: 哎 剛剛還難過到笑了 警特考生法神竟然罵我
我除了你提到的監所警察 我還有討論中油消防初等考試
所以我也是中油消防初等考試的考生
不過那都是108年的事了 現在早就脫離苦海 在這邊嘴砲了 哈哈
我曾經在國考板看到一句話 只有考生會留在國考板
現在都要113年了 我從那邊消失幾年你就知道了 你高興就好囉
※ 編輯: panex0845 (125.229.208.148 臺灣), 10/28/2023 18:09:18
skyyo 
skyyo: 好的 恭賀警特考生法神考上中油消防初等46F 10/28 18:13
skyyo: 武林至尊 中油消防 號令天下 莫敢不從 警特不出 誰與爭鋒
skyyo: 對您的尊敬 猶如我銀鈴般的笑聲 綿延不絕 又有如我大爆笑的
skyyo: 笑聲 一發不可收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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