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boards (GOLD)
標題 [新聞] 中市府人員挨罵「靠北、沒水準、鑽鼠洞
時間 Thu Oct 17 11:53:13 2024


中市府人員挨罵「靠北、沒水準、鑽鼠洞走後門」 提告公然侮辱判…無罪

2024年10月16日 週三 下午4:39
記者陳佳鈴/台中報導

中市府一名約聘人員遭辱提告公然污辱,沒想到提告結果出爐竟是無罪。(圖/資料照)
中市府一名約聘人員遭辱提告公然污辱,沒想到提告結果出爐竟是無罪。(圖/資料照)
▲中市府一名約聘人員遭辱提告公然污辱,沒想到提告結果出爐竟是無罪。(圖/資料照


台中市政府一名約聘人員相當倒楣,只因為要求來辦業務的莊姓女子出示身分證,竟遭對
方辱罵「靠爸、沒水準、鑽老鼠洞進來(指走後門)」等不堪字眼,市府約聘人員提告公
然侮辱罪與侮辱公務員罪,判決結果出爐:無罪!法官認為莊女是因辦業務認為被刁難,
質疑約聘員沒經公務員考試,是走後門進入市府,用語雖粗俗,但對名譽影響尚非重大,
加上憲法法庭今年判決限縮公然侮辱罪及侮辱務公務員罪的範圍,判決莊女無罪。


根據台中地方法院判決書,莊女去年11月23日到台中市政府經濟發展局辦理公司登記相關
事務,只因為承辦人員請她出示證件,她竟口出惡言對著承辦人罵「你就是從老鼠洞鑽進
來的」、「既沒有考試又沒有正式的資格,你憑什麼講話?」、「你哭爸喔!」,「沒水
準、沒考試的,走後門進來的」,約僱人員則回擊說,「我上一次放過你,不代表這一次
可以放過你,我這次就告死妳」,責罵承辦人「靠爸、沒水準、鑽老鼠洞進來」等語。


判決書指出,莊女說「鑽老鼠洞進來」,是指這位約聘人員,非經過公務人員考試取得任
用資格,莊女主觀上認定是透過走後門而擔任公務員職務;至於「哭爸」,是這位約聘僱
人員質問莊女,「妳是在給我大聲什麼啦!」情況下,莊女以「你哭爸喔!」回應,「沒
水準」則是莊女抱怨自己已經攜帶公司章與負責人印章,卻仍無法辦業務,感覺自己遭到
刁難,這位約聘僱人員又主動過來關心此事,莊女認為對方僅為約聘公務員,沒經過考試
,所以沒水準。


法官強調,莊女用語雖粗俗不雅,但起因是辦理業務時,她主觀上自認被刁難故,冒犯及
影響約聘人員的程度尚屬輕微,言語,對這位約聘人員社會名譽影響尚非明顯重大,應無
貶損人格的情形,也尚未逾越一般人可合理忍受的範圍,另外,法官也指出,憲法法庭今
年度第3號與第5號判決,也限縮公然侮辱罪及侮辱務公務員罪的範圍,據此判決莊女無罪
,可上訴。


https://ynews.page.link/oqPTU
中市府人員挨罵「靠北、沒水準、鑽鼠洞走後門」 提告公然侮辱判…無罪
[圖]
台中市政府一名約聘人員相當倒楣,只因為要求來辦業務的莊姓女子出示身分證,竟遭對方辱罵「靠爸、沒水準、鑽老鼠洞進來(指走後門)」等不堪字眼,市府約聘人員提告告公然侮辱罪與侮辱公務員罪,判決結果出爐:無罪!法官認為莊女是因辦業務認為被刁難,質疑約聘員沒經公務員考試,是走後門進入市府,用語雖粗俗,但對名譽 ...

 

雙方都有點氣頭上
說話較沒分寸
接待民眾
還須耐心對待
走到訴訟程序
都不樂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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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216.172.143 (臺灣)
※ 作者: boards 2024-10-17 11:53:13
※ 文章代碼(AID): #1d48ehsM (PublicServan)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Servan/M.1729137195.A.D96.html
j6ru04jo3: 當然無罪囉,公務員本來就是隨便大家都可以污辱的嘛。因為領的是人民的納稅錢嘛~本來就是可以把公務員的自尊丟在地上糟蹋嘛,因為客人是神1F 10/17 12:00
tmwckebbhf: 所以下次可以大罵警察「靠北」的意思嗎?4F 10/17 12:05

「靠北」大逆轉 二審改判無罪
2020年11月17日 09:54

但台中高分院法官則認為因而所謂「哭爸」一詞,亦由原來形容猶如喪失父母的悲慟表現
,逐漸引伸為形容他人喋喋不止、內容空洞無意義之指責或抱怨,甚而在網路時代,該同
音「靠北」一詞,已被用以表現發洩壓抑情緒之替代詞,而有「靠北社群」網站,提供發
表各種不滿、不平意見之平台者。

從而「哭爸」於當今使用,其意義已偏向於形容他人所為言詞不為自己接受情狀,而非用
以貶損他人人格或社會評價,最終轉換成新的意涵,取代原始意義,逸脫原來造作所賦予
的意義,進而使原始內涵趨於消滅。

https://www.ettoday.net/amp/amp_news.php7?news_id=1855933
「靠北」大逆轉 二審改判無罪 | ETtoday社會新聞 | ETtodayAMP
[圖]
彰化1名王女將機車停在黃姓女店長攤商旁,被說違停,雙方言語起爭執後脫口說「哭爸」,被對方告「公然侮辱罪」,彰化地院判罰5千;王女不服上訴,台中高分院法官認為同音「靠北」,已被用來表現發洩壓抑情緒的替代詞,不足以貶損他人名譽或社會上評價,將原判決撤銷,免罰。 ...

 
※ 編輯: boards (49.216.172.143 臺灣), 10/17/2024 12:11:47
BlackCoal: 公務員當然可以罵,同樣的話你去罵檢察官法官看看5F 10/17 12:14
porkeey: 假如罵法官 不知道會怎樣餒6F 10/17 12:35
jason748: 改告民事吧7F 10/17 12:46
kobe7785075: 走後門這麼羞辱人還沒貶低喔8F 10/17 13:22
m0630821: 真跡掰9F 10/17 13:42
samnpc: 4樓你要罵法官才知道10F 10/17 13:47
XYZM7030: 法官本來就樂見公務員被羞辱吧11F 10/17 14:27
hsiao15165: 只有基層可以罵,其他的你罵罵看?12F 10/17 14:56
thigefe 
thigefe: 一堆名嘴政客不也提告過,反而敗訴被法院認證13F 10/17 15:20
parappa: 從此開放全民罵公務員14F 10/17 15:30
fcz973: 沒水準法官洗咧靠盃,法院認證safe15F 10/17 15:33
kaichun: 用同樣標準駡民眾法官敢判有罪就走著瞧16F 10/17 15:38
devil610621: 樓上一堆噓法官的,不知道法官也是必須依照憲法法庭的判決意旨嗎17F 10/17 16:02
ikariamman: 可以民事求償19F 10/17 16:12
fcz973: 大法官既然限縮了侮辱範圍,侮辱鯛民、侮辱約聘、侮辱公務人員、侮辱司法官都採同一標準,大家依照憲法法庭意旨對法官提出問候,何錯之有20F 10/17 16:16
kreuzritter: 但前提要先有機會去開庭不是23F 10/17 16:27
ryuke: 以後可以在法庭上用這些詞在法官身上
約僱人員不也是依法執行公務嗎?
照這個法匠的看法約僱是不是沒有貪污罪適用24F 10/17 16:59
AntiPiece: 法官:罵得不夠難聽,所以無罪
「未逾越一般人可合理忍受程度」,但法官不是一般人喔,如果照樣造句罵法官,不保證無罪喔,嘻嘻27F 10/17 17:07
akeji: 請公務人力發展中心開設M屬性培力課程,以利各項業務推動。
明年度線上學習納入吧30F 10/17 17:19
dran30: 這就是公務員被看衰小的原因 科科33F 10/17 17:42
mrfreud: 這就是法官濫用心證的範例34F 10/17 18:49
maniaque: 113年憲判3號,基本上公務員執行公權力的民眾言語
不滿反彈,基本上就是"無罪"
但,憲判只針對"公然侮辱",可不包含"身體傷害"
有看過足球賽就知道我在講啥(懂就懂,別問如何實作)35F 10/17 19:19
alec6210: 希望將來可以看到這些詐欺犯、毒犯在開庭時直接說檢察官、法官在哭爸。39F 10/17 1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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