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KoreaStar作者 Teentop (Teentop)標題 [新聞] 律師稱HYBE的做法 = 霸凌!ADOR則反駁表時間 Fri Sep 13 23:53:34 2024
律師稱HYBE的做法 = 霸凌!ADOR則反駁表示:”保護企業價值和藝人IP”
媒體名稱:kpopdays
新聞連結:
https://www.kpopdays.com/?p=104065
HYBE旗下的子公司ADOR對韓國媒體的報導進行了反駁。
《體育京鄉》刊登了一篇名為「『HYBE無視法律,使用霸凌手段』法曹界人士的怒斥」的文
章,文章中,前法官出身的律師李賢坤(暫譯)對HYBE的行為進行了嚴厲的批評。
對此,ADOR發表聲明表示:「我們在9月13日對某媒體報導的『HYBE無視法律,使用霸凌手
段』法曹界人士的怒斥」一文提出反駁,要求刊登我們的反論聲明」,並強調這是為了「保
護企業價值和藝人IP(知識產權)的反駁權行使層面」。
ADOR進一步表示:「董事會更換代表董事的決定是根據董事會固有權限的結果」,並且強調
「基於經營判斷,董事會隨時可以通過自主決議更換代表董事」。ADOR對此表達遺憾,認為
「該媒體只根據特定法曹界人士的發言來批評紛爭的其中一方,且未曾向公司提出採訪或保
障反駁權」。此外,ADOR指出,「該律師在申請臨時禁制令時,曾擔任支持閔熙珍前代表的
法律代理人。為了確保報導的中立性,我們要求在涉及公司報導時,保障我們的反駁權。」
李賢坤律師於13日透過Facebook發表聲明表示:「HYBE方面持續對閔熙珍前ADOR代表提出背
信、公司篡奪、性騷擾掩蓋等法律問題,並非為了實際獲得結果,持續將法律問題拖延才是
他們的主要目的。每當一個議題結束,便會提出另一個問題,有人問為何金&張律師事務所
進行這些無法取勝的訴訟,這其實是為了創造不斷紛爭的狀態而發起的」,稱這是「高水準
的法律顧問行為」。
他接著批評說:「以紛爭為由,無視法律,按自己的意願行事,這種手段主要在分租型商場
或重建組合中被用作霸凌手段,我不贊同以這種方式利用法律」,對HYBE的做法進行了強烈
抨擊。
李賢坤律師還指出:「這次是因為判決中提到,股東大會上的解任違反了股東間的契約,因
此改由董事會進行解任,但董事會的意見不就是HYBE的意見嗎?這只是像蒙著眼一樣進行的
手法,以這種方式進行物量攻勢,普通人根本無法承受,只能屈服,我認為這不是正義。看
到這種情況,我反而更想要支持他們。」
ADOR於上月27日召開董事會,解除了NewJeans的主要製作人閔熙珍的ADOR代表職務。HYBE表
示:「這是適用於所有其他子公司的製作與經營分離政策」。同一天,一位ADOR前員工宣布
,以「名譽毀損和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起訴閔熙珍前代表。由於時機巧合,外界質疑這是
否與HYBE有所聯繫。
閔熙珍方面反對,稱這是「與自己意願無關的單方面人事決定」。9月13日,她宣布向法院
提出了「為了重新任命為公司董事的臨時禁制令申請」。
閔熙珍展開反擊!積極推動重返ADOR代表職,已向法院申請假處分
在8月底,閔熙珍被HYBE突然解任ADOR代表職。為了重返代表職,她已展開法律行動。
閔熙珍前代表方面於9月13日表示:「前代表今日已向首爾中央地方法院提出『召開ADOR臨
時股東大會及重新選任ADOR內部董事的假處分申請』。」
閔熙珍前代表方面指出:「解任代表理事一事違反了股東間的契約,也違反了法院的議決權
行使禁止假處分決定。」他們還說:「考慮到法院的審理時間,必須在11月2日之前召開臨
時股東大會,重新選任閔熙珍為ADOR的董事,並讓她再次被任命為代表理事,因此提出了此
次假處分申請。」
閔熙珍前代表方還強調:「希望HYBE能停止持續的違約行為、業務妨害、名譽毀損及侮辱等
行徑,為ADOR與NewJeans的未來做出合理的經營判斷。」
HYBE於上個月27日解除了NewJeans的主要製作人閔熙珍的Ador代表職務。HYBE表示「NewJea
ns的製作工作將繼續由我們負責」,但閔熙珍方面反駁稱「這是未經本人同意的單方面人事
決定」,並對是否繼續擔任製作人一事表示不同意。
最近,NewJeans的成員們也對HYBE表達了不滿,表示:「我們希望的是由閔熙珍擔任代表,
經營與製作合一的ADOR」,並要求「希望房時爀議長和HYBE能在25日之前做出明智的決定,
讓ADOR回到本來的樣子。」由於設立了最後期限,業界內有觀點認為,若此要求未被接受,
NewJeans可能會展開專屬合約解除的訴訟。今年4月以來圍繞閔熙珍的風波,正進入新的階
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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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Teentop 2024-09-13 23:5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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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usifa2007: 依照韓劇的劇情 閔接下來應該會搭車被一台酒駕砂石車撞翻GG2F 114.42.193.46 台灣 09/14 00:00
推 amoxxx: 女人,你在玩火!4F 114.43.159.151 台灣 09/14 00:00
推 PttSj: 閔會被車撞? 我還怕她跑去馬路上製造假車禍5F 223.137.71.56 台灣 09/14 00:01
推 yeay: 別擔心,閔有巫師朋友,真的有什麼事情要召喚也是輕鬆寫意,剛好有五個小閔,頻率相符附身上去就好。7F 42.72.193.48 台灣 09/14 00:05
推 yeh0216: 所以這個律師也承認了hybe是在「利用」法律而沒有「違反」法律嗎,那不就跟閔的說法相反了嗎,閔之前也是在利用法律不是嗎,古今中外法律就是越懂得利用法律的有優勢不是嗎10F 118.238.222.96 日本 09/14 00:14
推 mimimoumou: 前面粉絲才說媒體都不報對hybe不利的報導,這不是來了嗎15F 27.240.186.35 台灣 09/14 00:18
推 gn00152097: 董事會的意見不就是HYBE的意見嗎?17F 1.169.224.43 台灣 09/14 00:20
→ gn00152097: 難道董事會的意見還要聽你的?
普通人根本無法承受,只能屈服???
什麼時候董事會換掉代表需要徵求你
一個普通人的意見??
我不懂他在氣憤什麼? 解除閔的代表身份本來就是董事會的權力? 不然我也可以不同意台積電換董事囉? 台積電沒聽我的就是欺負普通人
現在又沒解除閔的員工身份 我不懂到底為什麼公司覺得代表要用誰需要徵求非董事會外的人同意
而且閔對其他團作的事就不是霸凌?
這都是什麼奇葩論點阿20F 1.169.224.43 台灣 09/14 00:21
推 yeh0216: 我公司換董事如果來問我的意見我只會覺得干我屁事ww這才是真正的普通人,閔大師是被奪權的既得利益資本家而不是普通人好嗎33F 118.238.222.96 日本 09/14 00:28
推 lofu1016: 當律師的意見只能訴諸感情 就是沒招37F 125.228.14.227 台灣 09/14 00:28
推 Queenie7: 最大贏家大概就是律師了XD38F 208.59.64.51 美國 09/14 01:05
推 jump945: 呵呵又霸凌 什麼都霸凌 有沒有新的觀點啊 我看到都煩了39F 123.195.80.192 台灣 09/14 01:56
推 peter080845: skt廣告剛出了 還在霸凌喔
我也想被這樣霸凌欸41F 36.226.140.91 台灣 09/14 02:20
推 viva4ever: 覺得HYBE是在修復錯誤,一開始就該讓閔安分的當個製作人就好,不該准許她弄出一個會攻擊同事的Ador搞的整個集團內部烏煙瘴氣的43F 123.195.200.63 台灣 09/14 02:56
推 blessbless: 所以不違法但是想用情勒媒體報導說是霸凌 kk
如果法律站的住腳需要這樣訴諸媒體用輿論情勒嗎47F 42.71.29.242 台灣 09/14 06:05
推 gotohikaru: 跳出來贊聲卻也不敢同意閔的說法 笑死51F 175.181.104.219 台灣 09/14 06:32
推 Mugen0413: 混沌是法律的剋星^^,我要看潘朵拉盒子中的內涵^^52F 101.80.80.50 中國 09/14 06:34
推 maggie777: HYBE只是把抓到的賊清出户而已54F 36.239.220.180 台灣 09/14 07:14
→ jas0083: 台韓“律師”一家親XD55F 36.224.148.173 台灣 09/14 07:20
推 vinca: 法庭上不給情勒的56F 114.136.158.206 台灣 09/14 08:08
→ lluunnaa: 我猜他是NJ粉?57F 180.176.216.112 台灣 09/14 08:55
推 ILNARA: 這個律師也是不講重點 然後又要把閔塑造被欺壓的對象XDD
HYBE就告告告 閔就綁綁綁 半斤八兩
重點就是 HYBE不要吃裡扒外的背骨仔61F 203.204.70.54 台灣 09/14 09:13
→ Tammi: 一起下去吧,隔空戰好煩啊65F 49.216.160.187 台灣 09/14 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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