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iiifff (如果)
標題 [討論] 創設過失犯罪罰金補償險代替律師費用補償
時間 Fri Oct 13 22:42:24 2023


在第三人責任險中,有個律師費用補償附款可供選擇

通常是為了在遭提告刑事時,能省掉律師費用

實務上選擇附加這個條款的人似乎不多

其實也不無道理

畢竟小車禍通常都可以直接理賠和解掉

遇到堅持提告的,就算律師費可以抵,罰金還是得自己繳

如此一來,請律師與否,都免不了繳罰金

那如果推出過失犯罪補償附款

直接用於補償肇事者繳納罰金的損失

會不會更直接減免保戶的損失

也可以讓保戶更不用懼怕對方以刑逼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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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iiifff 2023-10-13 22:42:24
※ 文章代碼(AID): #1bALTIIU (Insurance)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Insurance/M.1697208146.A.49E.html
zivking: 不可能,行政罰鍰若以保險轉嫁,將造成富者越能犯法的詭異世界
再來,刑事被告應享有充分之防禦權,包括選任信賴之辯護人,俾受公平審判之保障,此經司法院大法官第654號解釋在案。蓋刑事案件原告為有專業法律知識及經驗的檢察官,被告為能充分有效行使防禦權,有權委任律師答辯,又稱之為武器對等原則。而因委任律師所生的費用,以保險轉嫁,故律師費用補償保險為損失保險,你覺得你自己比律師行,自己上,那就沒有律師費用,所以沒有損失,那就不用買律師費用補償保險,但你能力不行,又汲汲營營算計危險發生率,遇到事情又拿不出錢委任律師,那就是活該,不是律師費用補償保險沒有人買1F 10/14 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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