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Gazing (眠夢)
標題 [討論] 子宮切除後可能願意核保的選項
時間 Mon Mar  6 12:08:13 2023



去年6月母親因子工囊腫將整副子宮和卵巢切除,以達文西手術開刀。
申請早年請朋友保的保單理賠時發現嚴重缺乏保障,在諮詢旁人後得知現在一般建議
保險需規劃雙實支實付,就找了業務幫她規畫。

當時我也不太懂保險,就沒有特別關注,想說她的業務朋友應該會幫她好好規劃。

今年我自己要辦理保險的時候就研究了一下,順便將母親的保單拿來檢視,
發現這張保單完全不適合母親,主約需繳滿20年後才會由定額醫療險轉為實支實付,
而母親在簽下合約的時候已經56歲了,而副約CV1有227條款的限制,也不是很實用。

這樣還會卡到申請其他家實支實付的資格。


目前這張保單是打算直接解約了,三個月後想去申請別家的實支實付。

母親在開刀後身體狀況恢復良好,也無其他用藥。以她的體況來說,
請問哪幾家保險核保的機率比較大呢?

https://imgur.com/JMu1RLL
[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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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4.218.201.56 (臺灣)
※ 作者: Gazing 2023-03-06 12:08:13
※ 文章代碼(AID): #1a1MSlLY (Insurance)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Insurance/M.1678075695.A.562.html
※ 編輯: Gazing (124.218.201.56 臺灣), 03/06/2023 12:09:55
simp1e7777: 都切除掉了,倒是還好1F 03/06 12:38
hank0624: 真大心 可買可不買.....
勞保失能記得去申請
我說一次金2F 03/06 12:45
zivking: 子宮切除掉了,理論上婦科疾病危險發生率少一半,不但不應影響核保,保費甚至應較一般人低,此從保險法第26條、59條4項危險減少要被保人得請求減少、重核保費之立法意旨可明,保險人承擔危險與要保人繳交的保費,兩者間的對價必須均衡。所以,倘無其他體況,只因子宮切除不予承保,那就叫保險公司的核保fuckself,如果以「核保醫學」辯解,那請他提出核保醫學的實證資料,否則就是謊言抗辯5F 03/06 1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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