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rhino0314 (鬼島夢想家/PTT大秘寶)
標題 Re: [討論] 黃國昌不打算在法律圈混了?
時間 Tue Jul 23 09:12:03 2024


國昌老師・過去的民訴泰斗,昨天在直播「看看憲法法庭在搞什麼」裡發表了卡提諾法學派
的法學新解。

https://i.imgur.com/fLEG5IG.jpeg
[圖]

首先,辯論主義指的是審判進行中審理資料之蒐集、事實及證據之提出,由當事人負主動主
張之責任,法院應該於當事人辯論的範圍內進行審判。而卡提諾法學派的辯論主義,指的是
開庭的時候,當事人可以隨時要求跟法官辯論,法官不得拒絕與當事人辯論,而且要給予充
分的時間,辯論的題目與範圍,應受當事人辯論意旨之拘束。


其次,訴訟上武器平等的要求,原本的理解是法院必須實質保障兩造當事人享有平等的地位
與機會。而卡提諾法學派的武器平等,指的是應該保障當事人與法官有相對等的地位,法官
不得上對下對當事人訴訟指揮。如果法官對當事人訴訟指揮,當事人也可以對法官進行訴訟
指揮,包含隨時插嘴、要求延長發言的時間等。


昨天國昌老師的直播,除了發表以上法學創見之外,其他更是集這幾天言論大成。包括裁定
沒有記載主筆大法官、暫時處分完全推翻釋字第585號等等。黃國昌另外批評說暫時處分整
份都是講利大於弊,不過暫時處分的要件本來就是衡量作成裁定的利要大於弊,這就是翁曉
玲書狀中的「雙重假設判斷」,難道卡提諾不是這樣?


另外,關於釋字第585號,他都一頁一頁看了還能這樣睜眼說瞎話。黃國昌,請翻開裁定第1
2頁第38段,請問這是什麼?誰才是拋棄、推翻了釋字第585號?


https://i.imgur.com/wYkvsND.jpeg
[圖]

鬼哥精彩好文自己轉
https://bit.ly/4dfKdp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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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6.154.183.219 (日本)
※ 作者: rhino0314 2024-07-23 09:12:03
※ 文章代碼(AID): #1cdmDcXQ (HatePolitics)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721697126.A.85A.html
neverfly: 卡提諾學派就是頂1F 223.140.126.118 台灣 07/23 09:14
stoon: 超越邱派及姜派的創見,法學上的新發現2F 1.34.11.242 台灣 07/23 09:16
raise2019: ?3F 36.227.84.115 台灣 07/23 09:16
TWkiller: 不愧是台灣法界最頂尖的卡提諾學派
這論述邱派跟姜派看到都要跪了4F 180.217.249.73 台灣 07/23 09:16
h5t6566556: 太優質了吧?6F 111.252.96.131 台灣 07/23 09:17
fuhaho: 自成一派 太誇張了
8/6就用這個氣勢登場7F 114.136.142.129 台灣 07/23 09:20
RodrigueZ810: 連結刪掉吧 印象轉自己文會被桶9F 42.70.69.100 台灣 07/23 09:21
flavorBZ 
flavorBZ: 錯,不是這樣解釋的10F 39.12.104.180 台灣 07/23 09:21
antistar: 所以哪裡違反釋字585?落個12頁就沾沾自喜的青鳥法學派?11F 101.12.144.146 台灣 07/23 09:21
RodrigueZ810: 4X就被桶過 不知道這板龜改了沒13F 42.70.69.100 台灣 07/23 09:21
rhino0314: 昨天版主說我可以自己轉 而且我內文有一些改些過 等於我最後只是貼個連結14F 106.154.183.219 日本 07/23 09:22
foolfighter 
foolfighter: 狗婊子16F 1.200.66.199 台灣 07/23 09:22
a8976262: 所以哪裡違犯585?17F 111.254.128.12 台灣 07/23 09:24
whitezealman: 當事人得對法官為訴訟指揮XXXXXXD難怪大同市場派輸的一敗塗地wwwwwwwwww18F 42.78.114.230 台灣 07/23 09:24
rhino0314: 上面一些被我黑單的智障 你們要我教你們憲法 不用先付學費? 先去我那邊抖內再說 不然我是有欠你嗎?叫什麼叫21F 106.154.183.219 日本 07/23 09:25
kaede0711: 這人真的沒救了 為了政治可以連民訴的專業都丟掉
一個法學博士可以法律讀到說跟法官辯論 真的有病24F 36.224.242.174 台灣 07/23 09:27
royaljing: 他家人是不是真的該關心一下他的身心狀況28F 111.82.249.118 台灣 07/23 09:30
t21: 585講得很清楚呀。綠狗自己看不懂30F 111.246.80.183 台灣 07/23 09:31
toshizo: 對造方不是四院的律師嗎?
和行政等四院律師武器對等才是正道吧31F 27.247.99.48 台灣 07/23 09:38
antistar: 法盲教憲法?嘖嘖嘖,不愧是青鳥派33F 101.12.144.146 台灣 07/23 09:47
grandwar: 黃國昌什麼時候要寫自畫像版本的教科書?看有多少人會用34F 114.136.179.161 台灣 07/23 09:48
prestonia: 武器平等:蔥神也要大法官提名權 要能選自己的裁判才公平 大蓋是這樣36F 210.61.141.169 台灣 07/23 09:49
letmesee3085: 你是大法師??38F 220.128.162.199 台灣 07/23 09:50
rogerlarger: 上法院連對手是誰都搞錯 追著法官吠,真蠢39F 42.78.13.56 台灣 07/23 09:50
fxxkmt: 卡諾特憲法法庭41F 42.76.55.15 台灣 07/23 09:55
JGOBUYO: 看到鬼哥我就噓一次42F 1.163.211.84 台灣 07/23 10:38
arsian: 沒讀過卡提諾大學 不要說你是頂尖人士43F 111.255.93.189 台灣 07/23 1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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