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asassbulu (哈哈哈)
標題 [討論] 藐視國會罪 還是 洩漏商業機密罪?
時間 Mon Jun 24 22:47:19 2024


從洪孟楷身上
可以看到國會五法急就章荒謬之處
不只是官員不能亂答
委員也不能亂問啊
這根本不需要憲法法庭去判斷啊

但現在
亂問是陷人於罪
委員亂問 卻根本沒有法 能辦他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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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asassbulu 2024-06-24 22:4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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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dtu0928: 是的!而這很可能會是違憲爭點呦1F 180.218.232.43 台灣 06/24 22:48
fallinlove15: 你到底看了什麼圖卡 可以錯亂成這樣 沒頭沒尾也一篇 又想斷章取義嗎2F 122.254.22.104 台灣 06/24 22:50
xra686: 國蔥根本不在意亂源是立委 除非他真的當了部長 希望台灣不會淪落到這一天4F 219.70.139.132 台灣 06/24 22:54
nqj: 民進黨用社維法送辦想陷罪無辜人民已超過500位,使其困擾擔心受怕,這事實你有在乎嗎?6F 116.241.127.249 台灣 06/24 23:03
fdtu0928: 人家副主委一直提醒你這是人家營業機密,你還一直問,洪孟凱他根本不知道他問的為什麼是機密。還有個小草一直在洗那未來都會用重大資訊公開說明,操你媽人家418開重大訊息說明會你413拿到資料,想內線交易呀?8F 180.218.232.43 台灣 06/24 23:04
kevin190: 立委在公聽會受法律保障有言論免責權,一方說話不用負責,另一方可能要面對司法跟行政罰,感覺立委有夠好撈油水的14F 218.32.248.200 台灣 06/24 2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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