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donkeyNew (老驢)
標題 [討論] 關於在國會虛偽陳述的程序問題
時間 Thu Jun 20 20:21:07 2024


剛看黃珊珊問行政院長有關官員說謊的部分,有一點疑問。

行政院長跟法務部長一直很糾結院會可以透過表決,

來決定送誰給檢調調查是否有虛偽陳述的條文。


請問現在糾結的點是害怕院會可以透過這個方式,

來給所有被質詢的官員壓力,只要懷疑就可以叫檢調來查?

但既然檢調也不會主動來調查誰在國會說謊,

那由院會來負責當檢舉者又有什麼問題呢?

平常不也一堆熱心民眾有事沒事就檢舉他們覺得有問題的人嗎?

還是因為是由院會表決,產生的壓力又更大呢?

但即使壓力很大,在法律的程序上是否又有問題呢?


真心想知道,到底行政院長跟法務部長糾結這個點只是為了挺覆議案,

還是這個部分在法律程序上真的有問題?

畢竟檢調介入後,負責調查跟審判的都是司法體系,

這部分也沒有侵害到司法權吧? 檢調覺得不開心也可以都不起訴不是嗎?

有沒有比較瞭解這一塊的人可以說明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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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8.147.48 (臺灣)
※ 作者: donkeyNew 2024-06-20 20:2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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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718886069.A.476.html
holyhelm: 一開口就說謊的民進黨會怕啊1F 223.140.117.213 台灣 06/20 20:22
yoyofish02: 我也是覺得實務上現在到底要怎麼跑,你每次質詢都要開一次院會投票嗎?還是有不用開院會的質詢?那這兩者擁有的權利是否相同?2F 118.168.134.81 台灣 06/20 20:23
MVPGGYY: 既然是院會表決,不就代表等於當屆立院席次佔優勢的有決定權?6F 39.9.32.152 台灣 06/20 20:23

有決定權可以送誰去被檢調調查是否有虛偽陳述沒問題吧?
畢竟如果檢調覺得沒有,那就不起訴,也沒任何問題啊?
還是說由院會來表決這件事真的很不合法律程序?
MVPGGYY: 檢調辦案雖然也不是沒出問題過,但社會上普遍共識應該是公信力大於給立委決定8F 39.9.32.152 台灣 06/20 20:25
iisaviorii: 監查院是廢掉了嗎?立法院不立法整天想做秀,是不是藐視國會10F 36.228.93.102 台灣 06/20 20:25

監察院還真的很廢,廢到連民進黨自己都有立委連署想要廢除監察院了。
iisaviorii: 那監查院沒廢掉,就去修憲廢除,立法院沒監查權就乖乖立法12F 36.228.93.102 台灣 06/20 20:29

告發官員說謊,叫檢調來調查,這應該跟監察權沒關係吧?
如果監察院會主動調查官員說謊,我看早就一堆人被彈劾了。
MVPGGYY: 現在是藍白佔優勢你覺得給立委決定很合理,改天換綠的過半大概又換另一邊唉唉叫了,台灣立委看顏色辦事你是第一天知道嗎14F 39.9.32.152 台灣 06/20 20:29

可是再怎麼樣,最終決定要不要起訴,甚至要不要成罪的都是司法體系的人,
就算國會一直無腦亂表決,檢調還是可以把關,法官也不會亂判吧?
而且國會一直在那亂表決,一直被不起訴的話,影響的會是立委自己吧?
yoyofish02: 修憲的就講幹話,能修早修了17F 118.168.134.81 台灣 06/20 20:30
lono: 只要一個妹子說你不當凝視,你就會被檢察官調查。虛偽陳述還要由一百多人投票表決才會被檢察官調查。以害怕的程度來說,不當凝視罪比較嚇人18F 1.200.41.13 台灣 06/20 20:30
yoyofish02: 無所謂,法條本來就是給人用的,到時候誰多數有優勢又怎樣22F 118.168.134.81 台灣 06/20 20:31
lono: 如果以後性騷擾和公然侮辱都要先經過一百多人委員會表決,才能送法院,那法院的負擔會小很多24F 1.200.41.13 台灣 06/20 20:31
yoyofish02: 舉例很爛可以不要舉嗎...27F 118.168.134.81 台灣 06/20 20:32
CavendishJr: 就畫錯重點,程序上沒啥問題,重點在藐視國會罪本身存在可能違反釋字58528F 27.242.218.35 台灣 06/20 20:33

行政院長跟法務部長可不是這樣說明覆議理由的。
說到底有沒有違憲或違反釋字585本來就不是由行政院認定的。
lono: 按照性騷擾、社維法的規定,一個人的認知就能送檢調。院會表決已經是很嚴苛的條件了
如果藍白改成「一個立委認定虛偽陳述」就能送檢調,你們能接受嗎?
現在的社維法就是這樣31F 1.200.41.13 台灣 06/20 20:33
iisaviorii: 是多嚴苛,藍白過半舉手就完事了36F 36.228.93.102 台灣 06/20 20:35
CavendishJr: 如果被判定合憲,那程序更沒啥好爭執的,因為起訴權限在檢察官,在美國也有國會移送藐視國會案件被拒絕起訴的案例37F 27.242.218.35 台灣 06/20 20:35

所以你認為行政院長他們也只是因為不能直接說違憲,
所以才用這種理由來當覆議理由嗎?
畢竟我剛看質詢影片,真的無法理解由國會表決送誰被調查這一點有什麼問題。
monkeyboy: 更生人跟徐違停跟小黃狗當檢察官嗎?用人治不用法治,無限擴權又無約束,大概只有網軍會覺得好棒棒41F 1.34.58.228 台灣 06/20 20:40

他們沒有當檢察官啊,他們是把認為有說謊嫌疑的人交由檢察官調查,
如果檢察官覺得沒有說謊就不起訴,或是起訴後法官覺得沒有說謊就判無罪,
這樣不是很符合法治的精神嗎? 我好奇的是由院會來告發官員說謊真的很不合程序嗎?
lono: @iisa 你有聽過甲級動員嗎?要讓立委諸公乖乖在院會投票是很困難的44F 1.200.41.13 台灣 06/20 20:41
MVPGGYY: 這個腳色看起來比較類似警察移送案件46F 39.9.32.152 台灣 06/20 20:53
lariat: 100多位法律學者出來  應該算有了解的人吧林鈺雄是現在刑訴主流  你都不聽也沒法47F 123.195.25.145 台灣 06/20 20:55

我只想問由院會告發官員說謊這件事的程序問題,
跟刑訴有關係嗎? 立法委員因為身分關係不得告發官員說謊嗎?
現行機制下,立法委員覺得官員在說謊,有任何方式阻止嗎?
對了,我也非常支持禁止立法委員說謊喔,任何人提案我都支持。
yoyofish02: 學者是不支持覺得法條有問題,但實際裁量還是要等大法官去釋憲,問題現在問的不是這個問題49F 118.168.134.81 台灣 06/20 20:59
lbowlbow: 藍白腦殘又在跳針身正不怕影子斜了
有哪個想做事的人會想天天跑法院?52F 118.169.224.155 台灣 06/20 21:03

跑法院的前提是檢察官有起訴啊,你這樣講是不是覺得檢察官也會亂起訴?
而且現在一堆熱心民眾整天檢舉這個檢舉那個,意思不是差不多嗎?
xxxcv: 民進黨用社維法把人民送辦難道就有想過要養家活口的人民54F 14.13.68.2 日本 06/20 21:07
※ 編輯: donkeyNew (1.168.147.48 臺灣), 06/20/2024 21:18:24
shirman: 院會是個假議題,優勢政黨在院會有過不了的案子?  那不就等於可以無腦亂送?56F 101.12.28.133 台灣 06/20 21:44
Ligamenta: 幹脆每個官員都送,反正朝小野大就能這樣搞如何
以傅和黃的垃圾程度,馬上會出現,讓民進黨政府沒人敢當官,如何,你爽了嗎58F 223.143.224.119 台灣 06/20 2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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