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hafat (善甲大魔導)
標題 Re: [討論] 黃國昌今天居然拿美國跟德國法條來質詢
時間 Wed Jun 19 14:53:09 2024


※ 引述《luke7212 (蔥田總司)》之銘言:
: 黃國昌今天採取的策略總結就是三招啦

1.問行政院圖卡第七點寫的"懷疑官員虛偽陳述即可課以刑責"   這句話是不是造謠

卓榮泰瘋狂左閃右閃 什麼法律明確性  什麼立法院不是司法機關

事實是確實不是司法機關 所以要經過檢察官起訴  法院判決

就只是想問一句話就是"是不是法案通過後 真的只要懷疑就直接坐牢"

這麼簡單一個問題而已 在那閃半天  事實上不是這樣 就不要寫在圖卡危言聳聽好嗎

== 堂堂中華民國行政院也搞造謠圖卡這招 太狠了吧

: 1、拿著「美國跟德國的法條來問行政院長
: 跟法務部長說「我們的擴權法條哪裡擴權」
: 2、要求行政院長跟法務部長只能針對「黃
: 國昌設定的題型回答」,超過他題型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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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4.26.234 (臺灣)
※ 作者: hafat 2024-06-19 14:53:09
※ 文章代碼(AID): #1cSe1O1s (HatePolitics)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718779992.A.076.html
nhk123871192: 基本可以確定了啦,我國行政院長在公堂上講出這種拙劣不堪騙騙怯戰憨鳥的說詞,有夠丟臉!1F 36.225.131.61 台灣 06/19 14:56
chisholee: 你們國昌兄說是由主席決定耶那來檢察官4F 114.34.204.179 台灣 06/19 14:57
bj4j45: 行政院真丟臉5F 101.3.125.197 台灣 06/19 14:59
fatneet: 蠻丟臉的 就回答會就好了啊
立法院判刑本來就不應該
這是我們主張的啊6F 118.232.224.94 台灣 06/19 15:00
chisholee: 並經院會決議就可以罰了連法官都不用9F 114.34.204.179 台灣 06/19 15:01
hafat: 那不是刑責啊 刑責是刑141-1 那是要法官判決的10F 49.217.195.227 台灣 06/19 15:01
fdtu0928: 你移送刑法怎移送?是像行政罰法那樣把罪證都弄清楚送嗎?有規定一定要檢察官再查嗎還是直接送法院判?目前法條沒像你說的一定要檢察官查呦12F 180.218.232.43 台灣 06/19 15:02
chisholee: 還要人民自己打行政訴訟16F 114.34.204.179 台灣 06/19 15:03
hafat: 一定要檢察官查啊== 現在通過的這條就是這樣規定的 原來你們都沒弄清楚嗎==17F 49.217.195.227 台灣 06/19 15:03
ps9103: 推文有傻子根本還在傻19F 27.240.185.61 台灣 06/19 15:04
chisholee: 你是看過法條嗎我說的都是黃親口說的20F 114.34.204.179 台灣 06/19 15:04
hafat: 我看過法條啊 == 原來你沒看過嗎21F 49.217.195.227 台灣 06/19 15:05
chisholee: 又在隨便唬爛卓院長認為就不是這麼寫以為覆議案不用研究法條嗎22F 114.34.204.179 台灣 06/19 15:07
kingnet74: 樓上自己google 行政院自己的覆議案七大理由的圖卡第七點,還真的是這樣寫的 假訊息24F 1.171.219.46 台灣 06/19 15:10
sampam: 你跑法院不用時間,不用社會成本
讓你亂搞就好了啊27F 223.137.102.48 台灣 06/19 15:58
sk100: 社維法不也讓你跑法院29F 49.216.23.13 台灣 06/19 1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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