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ketter (挖西林老背)標題 Re: [新聞] 藍委討論 立院調查權如何行使時間 Mon Jun 10 06:15:33 2024
顯現出這個法寫得有多爛
寫的時候有多不認真
沒有考慮到任何極端情況
寫這個法規的人,根本就是智障等級
粗製濫造的法規,就是導致施行的時候問題重重
寫完以後,發現要施行很麻煩,又要設新的法規
或是根本沒辦法寫出細則
因為本來的法就爛到爆
你要靠一個爛法規,去寫施行細則出來
根本是智障的行為
至於是哪一個智障誰寫的法條?
我話不要說太重,點到這裡就好了,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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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ketter 2024-06-10 06:1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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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藍委討論 立院調查權如何行使
06-10 06:15 ketter
→ hong414: 畢竟只會咆哮1F 180.217.5.237 台灣 06/10 06:22
推 rwhung: 因為根本不在委員會討論2F 114.40.39.244 台灣 06/10 06:23
推 Cosmoswalker: 現在看起來直接宣告違憲擦掉還比較好,不然會被釘在法界的恥辱牆上。3F 223.138.22.210 台灣 06/10 06:23
→ KingKingCold: 二樓講到重點了 自己一個人關起來寫又不給委員會充分討論 結果現在連實施行使都還沒有共識 結果法條已經三讀通過了 笑死人
搞得這麼神秘又急成這樣 結果連行使要怎麼行使都還要事後討論
這就是藍白共最捧的蔥神的修法品質5F 115.43.29.141 台灣 06/10 06:30
→ fgkor123: 你知道你被監控?
錯篇13F 220.133.174.60 台灣 06/10 06:39
→ cross980115: 光是提案這種東西本身就是恥辱柱了啦15F 61.223.111.29 台灣 06/10 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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