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platinum500a (變形驚肛AAA)
標題 [黑特] 國民黨刪掉80%,真的謝謝大家欸!
時間 Tue Apr 30 18:29:23 2024



https://i.imgur.com/ABCeHMB.jpeg
[圖]
首先是試用期薪水絕對不會低於基本薪資
本來就已經是這樣了


而國民黨說要修法最低不能低於80趴
同時也要符合最早不低於基本薪資的規則
也就是說80趴怎麼樣也會比基本薪資高
好啦 結果大家吵吵吵
https://i.imgur.com/GG9mj8m.jpeg
[圖]
改成這樣囉
怕錨定效應決定取消80趴
給勞資雙方溝通約定
也就是說
又回歸「最低不超過基本薪資」

啊奇怪欸
80趴也是勞資雙方溝通約定才能成
勞資雙方溝通約定能高於基本薪資
啊有辦法能高於80趴嗎?

原本底線是「80趴」
現在變成底線是「基本薪資」
人民還拍手叫好
國民黨應該開心死了
一轉念又幫到資方老闆了
底線80趴變成最低薪資
人民還可以歡天喜地 真滴棒

-----
Sent from JPTT on my Google Pixel 5.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7.51.88.72 (臺灣)
※ 作者: platinum500a 2024-04-30 18:29:23
※ 文章代碼(AID): #1cCCW8hP (HatePolitics)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714472968.A.AD9.html
Fallenshit: 朝三暮四的故事1F 180.217.15.255 台灣 04/30 18:30
win8719: 啥所以你試用期薪水談5萬然後三個月你又離職幫你砍20%會很高興?2F 114.44.27.210 台灣 04/30 18:30
惡老闆公司說就是試用期三個月
經過勞資溝通 我給你三個月最低基本工資 你不接受我找別人
cccmars7: 綠共側翼就沒有腦啊4F 42.77.243.33 台灣 04/30 18:30
xanthippe: 你也知道國民黨爽到資方老闆5F 163.32.67.213 台灣 04/30 18:31
※ 編輯: platinum500a (27.51.88.72 臺灣), 04/30/2024 18:31:57
win8719: 然後現在不用最低薪資當試用期薪水都會高於最低薪資6F 114.44.27.210 台灣 04/30 18:32
xanthippe: 國民黨為資方老闆修法真爽,你說的8F 163.32.67.213 台灣 04/30 18:32
Fallenshit: 某人泡在這整天了還沒搞清楚狀況喔9F 180.217.15.255 台灣 04/30 18:32
xanthippe: 你覺得80%是保護勞工,去跟吳宗憲說啊10F 163.32.67.213 台灣 04/30 18:32
※ 編輯: platinum500a (27.51.88.72 臺灣), 04/30/2024 18:33:00
win8719: 然後他試用期說要給你3萬4月新給你功做~因為這個法他就能直接給你最低薪資新水你很高興?11F 114.44.27.210 台灣 04/30 18:33
目前法規 慣老闆怎麼搞
我來跟你講
首先他可以跟你說要試用期三個月
不同意試用期就是滾
同意試用期之後
經溝通後 他可以只給基本工資
你不同意就是滾
三個月後覺得你不適任
經協調後還可以再延長試用期1-3個月
dandes0227: 這東西還能護航得下去 真不簡單14F 36.224.23.162 台灣 04/30 18:35
jajujo: 是當大家都菜鳥試用期只會拿最低薪資嗎15F 122.11.212.137 新加坡 04/30 18:35
你可以在底限是基本工資的情況下
談個好的試用期價碼~
那就算底限是80趴
你也一樣能談好價碼
而程度差的勞工只能談到基本薪資
這法過了 他至少能保底80趴
會比基本薪資高
這是保障弱勢勞工用的
star12614: 可憐那~16F 39.14.24.254 台灣 04/30 18:35
※ 編輯: platinum500a (27.51.88.72 臺灣), 04/30/2024 18:36:56
win8719: 恩然後了?
你要表達啥?
所以國民黨不是更慣老闆~現在不管怎樣你都要有試用期17F 114.44.27.210 台灣 04/30 18:37
這個法沒有規定一定要試用期
現在法規能有試用期
但是很多公司就沒有啊
這法是針對那些有用試用期的公司
※ 編輯: platinum500a (27.51.88.72 臺灣), 04/30/2024 18:39:13
win8719: 然後你說這個八十%也可以經過通後只給基本薪資喔21F 114.44.27.210 台灣 04/30 18:39
基本上正職的80趴應該會比基本薪資高
當然你說的有可能
如果他給的正職薪水是34337
而試用期按規定給最低80趴
剛好等於基本薪資27470

可是兄弟啊 這樣的正職就不要做啦
34337沒前途啊
你現在隨便找一個正職工作
都超過這個錢呀
阿這樣的80趴都超過基本薪資
※ 編輯: platinum500a (27.51.88.72 臺灣), 04/30/2024 18:40:28
win8719: 然後他可以先給你喊的價~3月後一樣叫你滾23F 114.44.27.210 台灣 04/30 18:40
tigerzz3: 還在唬爛25F 223.137.69.95 台灣 04/30 18:40
win8719: 所以他告訴大家用試用期才有最大好處不是
所以會有大部分公司都去搞試用期~因為可以扣20%
然後有試用期的更開心了~光明正大扣20%不犯法~26F 114.44.27.210 台灣 04/30 18:41
matheyb: 月薪4萬 前三個月基本薪資 哈哈哈哈哈32F 111.251.128.206 台灣 04/30 18:42
win8719: 到底誰慣老闆了~33F 114.44.27.210 台灣 04/30 18:42
weeny: 該休的食安法罰則加重、 詐騙加重 不休 ,kmt一直在搞一些垃圾提案34F 42.76.153.135 台灣 04/30 18:42
jajujo: 選前喊最大聲的居住正義到現在都不動 整天搞這些奇奇怪怪的36F 122.11.212.137 新加坡 04/30 18:43
※ 編輯: platinum500a (27.51.88.72 臺灣), 04/30/2024 18:45:18
jajujo: 弱勢勞工如果只能拿最低薪資 那他們試用期後不會調漲 因為國民黨的法條是 不得低於八成 面對弱勢勞工 慣老闆怎麼可能簽試用期給八成然後通過後再補給兩成38F 122.11.212.137 新加坡 04/30 18:45
Hoty69: 食安都能罰1億了,要怎加重42F 219.70.130.135 台灣 04/30 18:47
ZephyrScar: 幹你老師 不要偷換概念好嗎
試用期不入法會有這些問題?43F 1.160.147.107 台灣 04/30 18:54
https://laws010.com/blog/labor-dispute/probation/probation-01
現在試用期一直都存在
也合法 而且有些公司一直有用
※ 編輯: platinum500a (27.51.88.72 臺灣), 04/30/2024 18:57:13
※ 編輯: platinum500a (27.51.88.72 臺灣), 04/30/2024 18:57:47
win8719: 所以你用這個法只是幫試用期可以合法砍薪~加大更多公司試用期~除了這個我沒看到有啥好處~然後你說啥薪水不夠就不要做現在也可以做
尤其哪種淡旺季會缺人手的一定更愛這個試用期可以砍20%得45F 114.44.27.210 台灣 04/30 18:58
這法目的是保障弱勢勞工被迫在試用期只能領基本薪資
至於此法通過其他公司會不會反而使用試用期
我不知道
但是這些本來就沒有試用期的公司
原本招募是能給全職全薪
不會沒事因為此法開始設試用期
因為真正的人才討厭試用期
企業要人才一般不會在這樣幹
ZephyrScar: 所以呢?現在的試用期是100%薪水51F 1.160.147.107 台灣 04/30 19:01
現在很多地方試用期就是沒給全薪
ZephyrScar: 就是我跟公司談好的薪水,
試用過後有可能是110%薪水
這爛法下去,試用期是基本薪資
試用過後才變100%
這叫比較好喔?52F 1.160.147.107 台灣 04/30 19:01
※ 編輯: platinum500a (27.51.88.72 臺灣), 04/30/2024 19:05:04
※ 編輯: platinum500a (27.51.88.72 臺灣), 04/30/2024 19:06:15
win8719: 保障啥看不出來了?這法有說試用期不可以用基本工資嗎
這法只是說~不能扣低於基本工資57F 114.44.27.210 台灣 04/30 19:06
我上面算出來啦
老闆再壞好了 勞工又只能這份工作
基本上正職薪水只要超過35000
這時候錢一定會超過基本薪資
如果沒這法
這個勞工就會被老闆凹到剩基本薪資
win8719: 這個法一樣~勞工在試用期一樣可以用基本工資請人
很多地方試用期沒給全薪就是犯法~60F 114.44.27.210 台灣 04/30 19:06
https://i.imgur.com/TUAFiK4.png
[圖]
試用期沒給全薪不犯法啊
win8719: 現在會犯法~過了這法他們就不會犯法?
現在打折是經過勞工同意~這個法告訴你~不用經過你同要我就可以打八折63F 114.44.27.210 台灣 04/30 19:07
※ 編輯: platinum500a (27.51.88.72 臺灣), 04/30/2024 19:09:12
htc10: 意思是試用期可以只給最低薪資?謝謝喔垃圾藍白66F 118.150.228.174 台灣 04/30 19:09
win8719: 你面算啥?
你上面算啥?這個法可沒告訴你試用期3萬4起跳喔
他只告訴你這20%不能扣低於基本工資
這個法只有扣~沒有說你薪水喊的時候一定要多少起跳68F 114.44.27.210 台灣 04/30 19:09
albert0526: 因為側翼跟南部只領最低薪資74F 61.227.31.238 台灣 04/30 19:10
ZephyrScar: 試用沒給全薪是勞資雙方講好的,
你如果簽下去表示你同意這個結果75F 1.160.147.107 台灣 04/30 19:10
80趴只是底線 法過了 試用期薪水
還是需要經過勞資溝通
能溝通全薪就是勞工實力
ZephyrScar: 這爛法通過之後,
沒試用的工作也可以依法有試用,
前三個月薪資還可以依法砍
原來這叫對勞方好棒棒77F 1.160.147.107 台灣 04/30 19:10
※ 編輯: platinum500a (27.51.88.72 臺灣), 04/30/2024 19:11:29
win8719: 就是說這個法了過了以後~老闆在試用期期間3萬4以下也可以喊~只要到最後不要扣於比基本薪資少
然後現在試用期沒給全薪是勞資雙方同意~這個法過了之後~不需要經過勞方同意就有權扣
然後現在的法規不管怎樣協議一樣不能低於最低薪資81F 114.44.27.210 台灣 04/30 19:11
薪水給多少都要經過勞資溝通
且勞工同意才可以
80趴只是一個底線
過去這個底線是基本工資
※ 編輯: platinum500a (27.51.88.72 臺灣), 04/30/2024 19:13:18
※ 編輯: platinum500a (27.51.88.72 臺灣), 04/30/2024 19:14:23
win8719: 所以現在溝通多少不是一樣勞資底線嗎~但是他給勞工一個大保證是~不會有以後扣20%沒犯法的問題
就像你上面說的~現在扣超過20%不會不要做89F 114.44.27.210 台灣 04/30 19:14
有些人工作有壓力 就沒多少選擇
而過去是低於基本工資算犯法
改後是低於80趴算犯法
ZephyrScar: 我本來跟他約好月薪五萬,
現行法我前三個月就是領五萬,94F 1.160.147.107 台灣 04/30 19:16
https://i.imgur.com/TUAFiK4.png
這次現在法規的

沒有喔試用期上面法規講了
可打折 而且只要超過基本薪資不犯法
ZephyrScar: 法規通過之後,
他可以依法前三個月只給四萬,96F 1.160.147.107 台灣 04/30 19:16
勞工可以不同呀
ZephyrScar: 這少的三萬請問是你要付嗎?
80%拿掉之後他可以只給最低薪資
你知道問題在哪了嗎?98F 1.160.147.107 台灣 04/30 19:16
※ 編輯: platinum500a (27.51.88.72 臺灣), 04/30/2024 19:18:53
hotrain13: 你還好嗎?我換工作 假設6萬,試用期變成只有4萬八
這樣你覺得ok???101F 136.23.35.37 台灣 04/30 19:19
※ 編輯: platinum500a (27.51.88.72 臺灣), 04/30/2024 19:19:41
hotrain13: 本來就是全給了,現在還要奴方努力才有全薪,你還好嗎?104F 136.23.35.37 台灣 04/30 19:20
※ 編輯: platinum500a (27.51.88.72 臺灣), 04/30/2024 19:21:31
※ 編輯: platinum500a (27.51.88.72 臺灣), 04/30/2024 19:22:12
※ 編輯: platinum500a (27.51.88.72 臺灣), 04/30/2024 19:22:30
platinum500a: 唉呦 你們去看jackly的文章 有計算哇這討論討論不完 我投降啦106F 27.51.88.72 台灣 04/30 19:24
ccdg: 以後助理缺全部改實習生,不用薪水和勞健保,還一堆頂大的來搶。而且不用試用,直接要求做一年108F 118.232.21.236 台灣 04/30 19:30

--
作者 platinum500a 的最新發文:
點此顯示更多發文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