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meblessme (人身攻擊是爛人)
標題 [討論] 以後民團的行政權力可以質疑了吧
時間 Tue Mar 12 17:31:01 2024


有些民間團體雖然不是公務員
但是由於機制的關係
就有了如同行政機關一般
裁決各種事務的權力
在這次虐兒之後
當生活中遇到由這些團體處理的事務
是不是能質疑其正確性
改為用自己覺得最合適的方式或對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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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7.217.26 (臺灣)
※ 作者: meblessme 2024-03-12 17:31:01
※ 文章代碼(AID): #1by23Npm (HatePolitics)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710235863.A.CF0.html
a1202799: 相信地方政府,責任中央負責1F 60.250.238.217 台灣 03/12 17:32
SunnyBrian: 法律指定,僅此一家,別無分號。委託行使還能立出這種鳥法,做出這種鳥事,仗著就是後台硬2F 114.136.165.168 台灣 03/12 17:38
DustToDust: 就藍綠包庇的啦 搞一堆財團法人
政府管不到 搞事還不用弄髒手5F 122.118.137.46 台灣 03/12 1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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