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ketter (挖西林老背)
標題 [討論] 台灣立委什麼時候職權大到可以國對國?
時間 Thu Oct  5 19:30:06 2023


很簡單的概念吧
黨對黨
國家對國家
立委是監督立法
什麼時候層級有高到可以直接拿國家內部資料
去給其他國家大使(等同代表該國)
還大言不慚說要監督
監督在立法院還不夠?凍結一大堆預算還不夠爽?
還要把資料給其他國家才開心
現在承認說有給韓國,誰知道有沒有給中國?
畢竟他覺得可以給就給了
他媽的這個人給自己的職權會不會太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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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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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4.16.150 (臺灣)
※ 作者: ketter 2023-10-05 19:30:06
※ 文章代碼(AID): #1b7fv0i2 (HatePolitics)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696505408.A.B02.html
※ 編輯: ketter (114.44.16.150 臺灣), 10/05/2023 19:30:58
kouta: 議員都能施壓警察了 你說呢1F 220.133.14.178 台灣 10/05 19:34
chong17: 馬文君把機密資料給韓國的時間點,剛好是文在寅執政時期,文在寅非常親中,我看台灣完了2F 1.200.158.99 台灣 10/05 19:35
MP357: 到時候就可以說是韓國給中國的!不是ㄨㄛˇ5F 114.24.174.183 台灣 10/05 1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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