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chirex (不含銅鋰鋅)
標題 Re: [黑特] 抓綠色蛋法辦那個太誇張了
時間 Fri Sep 29 13:23:29 2023


※ 引述《oasis404 (綠洲404)》之銘言:
: ※ 引述 《forgetme (老頭)》 之銘言:
: :  
: : 他媽的不可思議到極點了,完全不符合比例原則,深夜11點抓人,罪名是妨害名譽?
: :  
: : 今天如果我買一台iPhone 15然後po文上網說過熱,警察是不是也要來抓我說要辦我妨害
: : 名譽?
: :  
: : 妨害名譽是告訴乃論罪喔。原告是誰?有人提告了?
: :  
: : 今天這個蛋你這樣子處理,檢察官起訴書要怎麼寫,然後法官要怎麼判?
: :  
: : 警察真的移送過去,檢座不把你噴死才怪。
: :  
: 一堆人覺得農業部告人合理就很好笑,今天要告也是全聯去告,關你農業部屁事。
: 如果這樣算農業部的話,那以後po文說買iPhone出問題,經濟部要來告嗎?po文說買書出問
: 題,文化部要來告嗎?po文說買藥出問題,衛福部要來告嗎?(不管是不是事實。)
: 如果上述這些都沒有部會來告,那憑什麼臭蛋就要農業部出面?臭蛋比較偉大是嗎?
: 有鑒於某些綠粉一直把話題往造謠與否帶,所以我必須再三強調,如果真的有造謠就去告,
: 只是不是農業部告,而是全聯去告。講難聽點,這件事他媽的關你農業部屁事。

很多人搞不清楚狀況,
農業部是行政機關,
又不是人,
那來的人格權告妨害名譽?
連法人都不是。

台農跟全聯才有資格告,
關農業部什麼事?
何況還有刑311條哩
以善意發表言論,而有左列情形之一者,不罰:
一、因自衛、自辯或保護合法之利益者。
二、公務員因職務而報告者。
三、對於可受公評之事,而為適當之評論者。
四、對於中央及地方之會議或法院或公眾集會之記事,
而為適當之載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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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chirex 2023-09-29 13:2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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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黑特] 抓綠色蛋法辦那個太誇張了
09-29 13:23 chirex
Fallenshit: 恭喜出桶?1F 125.229.126.47 台灣 09/29 13:25
DustToDust: 侮辱官署罪2F 122.118.164.37 台灣 09/29 13:27
gzliu 
gzliu: https://i.imgur.com/38k5mVE.jpg3F 1.168.32.220 台灣 09/29 13:30
oasis404: 如果這樣農業部都可以告,以後還能批評商家嗎
買iPhone抱怨會被經濟部告、買書抱怨會被文化部告4F 45.144.227.62 台灣 09/29 13:34
rjaws: 所以八掛版都被告了沒啦?8F 36.239.63.211 台灣 09/29 13:39
chengb: 為什麼你們還可以在此發言而不是去新疆呢9F 42.78.121.184 台灣 09/29 1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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