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takuminauki (史迪格里茲粉)標題 [討論] 監察院糾正新北市未妥善處理女職員性侵案時間 Sat Jun 3 09:44:16 2023
監察院新聞稿
https://www.cy.gov.tw/News_Content.aspx?n=125&s=23935
節錄:
新北市衛生局女職員(下稱A女)前年於新北衛生局跳樓輕生案,經監察院委員紀惠容、
張菊芳調查發現,新北衛生局稱所謂的「員工協助關懷」,其過程不符合程序正義,提案
糾正。
監察委員紀惠容、張菊芳指出,新北市衛生局於109年6月29日接獲匿名檢舉信件,內容「
未涉及公務」或「與公務無關」,純係針對A女私人生活且文字具攻擊性,依行政程序法
第173條第1款規定得不予處理。調查發現,該局局長陳潤秋卻仍交於副局長高淑貞處理,
衛生局於隔天與A女及B男約定7月3日安排談話。
兩位監委指出,該局先稱對A女進行之程序為「員工協助關懷」,而非「約談」,復稱,
尚未進入員工協助關懷程序階段,係私下先行瞭解,惟案涉A女個人極私密之隱私,該局
面對媒體追問壓力,對工作表現無異常之A女及B男啟動程序。
監委紀惠容、張菊芳指出,新北市衛生局知悉廖男有性侵害A女之犯罪嫌疑,卻未依刑事
訴訟法第241條及衛福部105年12月所修訂之處理流程,向婦幼隊告發;且對於特約之長照
單位負責人涉及社會矚目之性侵害案件,並未為適當之處理,已嚴重斵害長照2.0特約單
位之公益形象,損害政府聲譽,顯有不當。
大家看看新北市處理多爛
還是統管新北市民身心健康的衛生局...
明明法律就規定這種檢舉不予處理,就一定要處理
然後還處理得亂七八糟
女方說她被性侵,裝沒事走人
最後女方身心受到極大傷害,選擇輕身
衛生局耶,衛生局耶...
衛生局裡面就有一個科叫做心理衛生科耶!!
這件事情誰要負責?? 有人負責嗎?? 還是拿個糾正不痛不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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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6.47.146 (臺灣)
※ 作者: takuminauki 2023-06-03 09:4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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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takuminauki (114.46.47.146 臺灣), 06/03/2023 09:44:43
推 zoeapezoo: 為何不跳車1F 123.194.161.191 台灣 06/03 09:48
推 oftheday: 有壓~跳樓了~1樓這樣可以嗎?2F 220.137.102.203 台灣 06/03 09:49
→ Emper: 為什麼不大叫 為何不開門3F 61.64.5.37 台灣 06/03 09:49
→ aaa11334: 人家沒有一堆人出來叫他不要講喔4F 211.75.236.198 台灣 06/03 09:55
推 forgetme: 新北市有一個前一級主管副座跳樓,媒體都壓下去了,你就知道他們媒體關係多好,壞事是絕對不會上版面的
任何關於新北市的負面消息就算有報導基本上不會超過兩天5F 101.12.40.87 台灣 06/03 09:56
→ no2muta: 監察院也糾正過蔡ee唬爛的收支平衡 然後呢?10F 42.72.85.11 台灣 06/03 09:58
推 tspes40801: 三立可以報阿為什麼不報12F 36.231.107.207 台灣 06/03 10:00
推 lono: 被害者是我的老師前同事,可憐13F 123.193.55.164 台灣 06/03 10:12
→ a4302f: 藍白党粉就是噁心啊14F 101.9.238.0 台灣 06/03 10:14
→ ssn1321: 4樓,新北衛生局直接戳被害人隱私,你覺得適當?15F 218.166.79.91 台灣 06/03 11:29
推 solsol: 得不予處理的得是可以处理也可以不处理吧?
所以去處理這點問題不大吧 但,沒處理好17F 36.22.0.8 中國 06/03 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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