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HatePolitics
作者 neverfly (neverfly)
標題 Re: [新聞] 議員開會有簽到就可領出席費 北市議會:
時間 Mon Apr 24 15:39:42 2023


※ 引述 《cherish18》 之銘言:
: 違法與否是司法說了算,
: 不是台北市議會說了算,
: 對台北市議會來說當然你有簽到就給你錢,
: 你亂跑被抓到根本不在議會完全去做別的事情,
: 是你自己對不起選民跟違法,
: 市議會哪需要為此負責?
: 看看先前新竹縣鎮民代表的案例,
: 一樣也會發錢給他,
: 你問鎮民代表會也會告訴你說,
: 他有簽到所以我發錢給他,
: 但法院仍然會判他詐領呀。


徐大議座可能平常忙著處理全國事務,
以及關心交通法規,
比較少在管議會規則。

其實內政部有說明了:
https://i.imgur.com/krcHQmR.jpg
[圖]

這份文件點進去,
第12頁就是理性中立的t12截的圖,
出席簽到的事實由議會判斷

然而,
同份文件第11頁說的更白了。
https://i.imgur.com/qlaVHZh.jpg
[圖]

如有出席簽到之事實即得支領


來,再幫議座整理一下:
1. 如有出席簽到之事實即得支領。
2. 出席簽到的事實由議會判斷。
3. 議會說合法。


所以要不要連議會一起告?
還是要副秘書長回去講?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3.109.66 (臺灣)
※ 作者: neverfly 2023-04-24 15:39:42
※ 文章代碼(AID): #1aHZ902w (HatePolitics)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682321984.A.0BA.html
ff704: 簽名早退不會塗銷簽名嗎 死要錢1F 114.42.118.62 台灣 04/24 15:40
DustToDust: 看台北選民要不要買單囉2F 122.118.135.233 台灣 04/24 15:41
qaed: 看選民會不會唾棄這種騙錢行為阿3F 114.44.52.187 台灣 04/24 15:42
stevelovkaka: 法院說了算啦 支持巧芯提告4F 111.83.231.61 台灣 04/24 15:42
raymond501: 對國民黨心灰意冷5F 39.9.30.50 台灣 04/24 15:43
fxntdsxdr: https://reurl.cc/DmQaGN 該平反了6F 111.253.131.187 台灣 04/24 15:43
人沒到卻簽到!詐領3千多出席費 前苗栗縣議員遭判7年 | 社會 | 三立新聞網 SETN.COM
[圖]
民進黨前苗栗縣議員李聰祥,先前因詐領議會出席費及利用出國考察浮報機票費用,台中高分院依貪汙等罪判李7年徒刑,褫奪公權3年。事後,李聰祥不服上訴,最高法院於今(29)日駁回,全案定讞。 ...

 
egghard29: 所以現在問題不是在認定有沒有出席嗎7F 202.124.237.54 帛琉 04/24 15:43
lazycat5: 20年來,KMT議長縱放違法!?8F 114.136.223.112 台灣 04/24 15:44
roger1976 
roger1976: 芯糞快叫肥婆告啊 不是很丘?9F 42.79.148.239 台灣 04/24 15:44
kshsescaper: 市議會就是認定簽到=有出席,不爽回去講嘛10F 218.161.62.233 台灣 04/24 15:45
xulzj524: 不用認定了  議會的意思的很簡單 有簽名就能領 管你有沒有出席12F 1.34.72.168 台灣 04/24 15:45
chirex: 所以你覺得有簽到就算出席可以早退合理?14F 125.230.204.186 台灣 04/24 15:46
sexygnome: 你要解釋成如有出席「簽到」這件事即可以領錢,也不是不行啦,但很瞎15F 223.137.84.88 台灣 04/24 15:46
kshsescaper: 不合理去跟市議會講,不用哭哭啼啼到處打小報告17F 218.161.62.233 台灣 04/24 15:47
lazycat5: 我覺得、你覺得都是垃圾廢話,議會覺得最重要。法盲要謙虛,不懂就是不懂19F 114.136.223.112 台灣 04/24 15:47
CavendishJr: 說真的巧芯可以挺住就算厲害了21F 27.53.237.30 台灣 04/24 15:47
kshsescaper: 臉那麼大,小鼻子小眼睛22F 218.161.62.233 台灣 04/24 15:47
fxntdsxdr: 原來議會凌駕法律之上長知識了23F 111.253.131.187 台灣 04/24 15:47
neverfly: 我也覺得叫員警回去講就是施壓啊24F 42.73.109.66 台灣 04/24 15:48
kku6869: 14樓,我也覺得不合理,我也覺得不合理呀,請去靠北北市府,包含前任的柯文哲也是莫許。有夠爛的市長,居然容許和縱容這樣的制度存在25F 49.217.133.188 台灣 04/24 15:48
iamdota: 支持巧芯開告,全台議會都欠巧芯一個解釋29F 111.242.69.52 台灣 04/24 15:48
qaed: 不用跟議會講,讓納稅人知道許是這副德性就行30F 114.44.52.187 台灣 04/24 15:48
kshsescaper: 法律傳台北市議會過來 調出席紀錄也是一樣。31F 218.161.62.233 台灣 04/24 15:48
berryc: 6樓那個就是被認定你人沒到卻有簽名才違法33F 36.226.26.90 台灣 04/24 15:48
neverfly: 但人家議座事實上叫警察回去講就沒犯法34F 42.73.109.66 台灣 04/24 15:48
slimak: 議會就塔綠班啊35F 27.51.138.104 台灣 04/24 15:48
lazycat5: 法盲,上面法律條文說了,議會認定如何出席,這是法律背書,不爽就去修法36F 114.136.223.112 台灣 04/24 15:48
berryc: 當天簽就沒問題.. 之前還一堆人說什麼38F 36.226.26.90 台灣 04/24 15:48
boycome: 嗯39F 89.15.238.241 德國 04/24 15:48
berryc: 1點半簽,會議2點才開始  笑死
簽名為什麼以一天為單位就是這道理40F 36.226.26.90 台灣 04/24 15:49
kshsescaper: 台北市議會就是認定簽到=出席。當議員的看不下去就提案修改這個認定42F 218.161.62.233 台灣 04/24 15:49
nvlsvee: 咦 那第六條怎麼寫的?44F 211.75.165.74 台灣 04/24 15:50
conanhide: 法律是法律,選民觀點是觀點45F 114.136.180.129 台灣 04/24 15:50
kku6869: 6f,你那個圖案是人沒到卻有簽。許是有到場簽到46F 49.217.133.188 台灣 04/24 15:50
conanhide: 哪一間公司能讓你這樣領錢的,年輕人不48F 114.136.180.129 台灣 04/24 15:50
lazycat5: 當天沒來,隔天簽,這才是涉及詐領。49F 114.136.223.112 台灣 04/24 15:50
conanhide: 混怒嗎50F 114.136.180.129 台灣 04/24 15:50
kku6869: 北市府到底是誰執政啊,有夠爛,居然容許這個制度存在51F 49.217.133.188 台灣 04/24 15:51
ilovejesus99: 有沒有哪位候選人去告 議會核炸多刺激53F 49.216.238.32 台灣 04/24 15:51
lazycat5: 法盲:上課、上班怎樣怎樣….。
無視法律授權議會,議會說了算55F 114.136.223.112 台灣 04/24 15:52
kshsescaper: 不滿制度但是我只針對我的對手
可憐哪57F 218.161.62.233 台灣 04/24 15:52
eric999: 跑業務的就可以啊 下午開會簽個到就出去跑業務了 只要你業務交的出來 經理才不管你有沒有早退59F 49.215.37.152 台灣 04/24 15:53
fxntdsxdr: 未出席議會議程,卻三度在簽到簿上簽到??62F 111.253.131.187 台灣 04/24 15:53
Teng0615: 支持徐巧芯連署提案 修改制度!!64F 203.121.238.119 台灣 04/24 15:53
eric999: 覺得別人會(混)怒的 根本沒出過社會吧65F 49.215.37.152 台灣 04/24 15:53
helloffx: 簽名有領錢 你看看那個市民願意的66F 1.200.6.135 台灣 04/24 15:54
g9122xj: 一般民眾不懂正常,議員整天做秀沒搞懂還這麼大聲,垃圾67F 49.217.237.217 台灣 04/24 15:54
Chantaljones: 外商行程好嗎 什麼不管XDDD69F 114.44.5.87 台灣 04/24 15:54
somehog: 好了啦,綠華粉還要崩幾天?70F 49.216.42.129 台灣 04/24 15:55
fxntdsxdr: 許有到場簽到這跟內文差距在那還是先幫忙延伸裡面沒講的製造差別化71F 111.253.131.187 台灣 04/24 15:55
eric999: 我支持藍白粉越鬧越大 訴諸民粹OK啊73F 49.215.37.152 台灣 04/24 15:55
lazycat5: 法盲無法理解責任制的彈性,最好
燒大一點,玖百自己也是2266,要
硬幹全國民意代表74F 114.136.223.112 台灣 04/24 15:55
Chantaljones: 外商自己都要擬行程出來你提早跑完77F 114.44.5.87 台灣 04/24 15:55
jachan: 明確違法就是代簽,不是當天簽,至於早退有沒有問題,法官可以作最後裁定,最適合提告的是徐,且如果認定違法,應該就客觀事實,清查有類似行為的其他議員。所以議會不可能認定早退是違法的。78F 27.247.35.13 台灣 04/24 15:55
Chantaljones: 你的本事 什麼不管 笑死83F 114.44.5.87 台灣 04/24 15:56
sexygnome: 你484不敢貼第14頁
要幫你貼出來嗎84F 223.137.84.88 台灣 04/24 15:56
bboring 
bboring: 綠粉是不是摸魚習慣了,還是吸多了86F 223.136.29.118 台灣 04/24 15:56
Chantaljones: 我覺得最好笑的是站在選民角度87F 114.44.5.87 台灣 04/24 15:57
neverfly: 要貼你貼啊88F 42.73.109.66 台灣 04/24 15:57
Chantaljones: 巴不得議員乖乖做好本務 結果這次遇到許淑華 一票綠粉改態度了 笑死89F 114.44.5.87 台灣 04/24 15:57
conanhide: 如有出席簽到之事實即得支領。那之前被判刑的那是在?91F 114.136.180.129 台灣 04/24 15:58
eric999: 當到一半撈跑去選別的可以 別人簽到後去跑選民服務不行XD93F 49.215.37.152 台灣 04/24 15:58
Chantaljones: 什麼徐要硬幹全國? 噗..
烙跑去選別的 許淑華也是烙跑喔95F 114.44.5.87 台灣 04/24 15:58
eric999: 改什麼態度 法律都說可以了97F 49.215.37.152 台灣 04/24 15:58
Chantaljones: 綠粉是不是金魚腦忘記許淑華???98F 114.44.5.87 台灣 04/24 15:59
bboring 
bboring: 簽到不要離開大樓,目前最大共識就是這99F 223.136.29.118 台灣 04/24 15:59
bboring: 樣,你要主張可以外出,那你就主張啊,
bboring: 看誰要出來主張
s81048112: 不管啦 藍白粉打臉藍白粉XDDDDDDDDDDD102F 27.53.2.112 台灣 04/24 15:59
Chantaljones: 你就改態度阿 許淑華也烙跑耶 笑死Eric999 忘記許淑華烙跑嗎XDDDDDDDD103F 114.44.5.87 台灣 04/24 15:59
eric999: 許上次就選過了105F 49.215.37.152 台灣 04/24 15:59
geordie: 支持提告,讓議員立委好好盡本份106F 114.40.125.12 台灣 04/24 15:59
Chantaljones: 上次選過 這次他也是烙跑阿
上次選過 所以就不是烙跑嗎 噗107F 114.44.5.87 台灣 04/24 16:00
eric999: 她有向選民承諾不選立委嗎?109F 49.215.37.152 台灣 04/24 16:01
Chantaljones: 佩服綠粉邏輯XDDDDDDDDDDDDDDDDDDDD所以許淑華不是當到一半烙跑嗎?
許淑華承諾與否跟他烙跑不牴觸耶110F 114.44.5.87 台灣 04/24 16:01
eric999: 許又沒雙標113F 49.215.37.152 台灣 04/24 16:01
pan0531: 你支持議會這樣的做法?? 簽到炮跑領錢?114F 111.249.130.117 台灣 04/24 16:02
Chantaljones: 笑死 Eric999就在推文示範態度丕變可是許還是烙跑喔115F 114.44.5.87 台灣 04/24 16:02
bbn826330410: 簽名就有錢 超屌117F 111.82.19.225 台灣 04/24 16:03
geordie: 功德都建議議員不要這摸快跑去選立委,許堅持要選被酸也是要自己收的118F 114.40.125.12 台灣 04/24 16:03
eric999: 歡迎徐議員趕快去提告啊120F 49.215.37.152 台灣 04/24 16:03
Chantaljones: 徐提告與否 許還是烙跑耶 怎辦121F 114.44.5.87 台灣 04/24 16:04
eric999: 她的選民本來就知道她會去選立委 人家照樣選得上。122F 49.215.37.152 台灣 04/24 16:04
Chantaljones: 是喔 所以他還是烙跑耶
不過民調現在差很多 你還好嗎?XDD124F 114.44.5.87 台灣 04/24 16:05
geordie: 許跟許都是烙跑,不要分這摸多
許跟徐126F 114.40.125.12 台灣 04/24 16:06
aladean: 沒選上就不會跑了128F 39.9.129.134 台灣 04/24 16:07
Chantaljones: 華姐粉絲覺得華姐不是烙跑還扯一堆還是改變不了華姐烙跑 哭哭 華姊粉129F 114.44.5.87 台灣 04/24 16:08
t21: 一堆低能兒,許淑華的問題是沒實際開會。131F 42.72.229.246 台灣 04/24 16:12
berryc: 有簽到即代表有出席  是很瞎,但這就是現實因為出席費不是用時薪計算132F 36.226.26.90 台灣 04/24 16:13
neverfly: "如有出席簽到之事實即得支領"
識字有這麼難嗎?134F 42.73.109.66 台灣 04/24 16:14
berryc: 不然你只待10分鐘跟半小時,或全程參與
程度的差別要怎麼認定? 可以啊就是結束的時候再讓大家簽到一次啊
就算改成這樣,也只是結束的時候一堆人趕回來簽名  有差嗎 XDDD
還是要像小學生一樣, 會議途中要離席的
看是要出去跑其他行程還是尿尿大便都要跟人報備? 要玩成這樣也是很好笑136F 36.226.26.90 台灣 04/24 16:14
t21: 出席費是看簽到,有簽到才可以領出席費
有人看不懂在那自我解釋
有開會簽到當然沒問題144F 42.72.229.246 台灣 04/24 1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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