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MrTaxes (謝謝提醒)標題 [討論] 數位部直接把立委來函轉給業者,叫有做事?時間 Fri Apr 21 07:54:33 2023
看李貴敏委員的質詢
上次要求數發部要在期限內下架詐騙廣告
結果數發部竟然把立委發給行政單位的函轉發給平台業者
現在是當自己是總機 負責轉接就對了
意思是告訴業者說 那是立委的要找你們麻煩嘿
真的是沒有擔當的部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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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2.78.75.150 (臺灣)
※ 作者: MrTaxes 2023-04-21 07:5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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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hydra3179: 不然要搞中介法嗎1F 42.73.165.24 台灣 04/21 07:55
推 kuninaka: 200億 笑死
給我十億就好 可以做的比他多2F 101.9.103.39 台灣 04/21 07:58
→ Leeheaven: 不然你以為天才轉包大臣會什麼4F 111.82.149.244 台灣 04/21 08:09
→ lunRUSSELL: 就函轉啊 公家機關不都常這樣5F 223.138.38.240 台灣 04/21 08:15
行政機關之間會函轉是有的 因為有時候權責分配的關係 而且行政一體沒問題
但是行政機關把民意代表的函轉給民間業者 第一次聽過 沒有權力分立的觀念
→ WeiKitten: 不然要立委拿給業者嗎 專單服務耶6F 223.137.107.174 台灣 04/21 08:15
※ 編輯: MrTaxes (112.78.75.150 臺灣), 04/21/2023 08:19:22
推 CavendishJr: 是蠻混的,通常要自己打公文,然後註明立委關心,直接轉立委的文很奇怪
上級機關給下級,中央給地方的公文,都不會直接轉公文,頂多當公文附件,公文本體還是要自己做
不過還要看看數位部有沒有回應7F 27.53.237.30 台灣 04/21 08:30
推 shangjay: 花幾百億養一堆垃圾酬庸.馬的14F 118.169.54.103 台灣 04/21 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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