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Silvemy (我懂你的無奈)
標題 [新聞] 費芯大戰 費鴻泰控文宣意圖使人不當選 徐
時間 Mon Apr 17 15:47:17 2023



費芯大戰 費鴻泰控文宣意圖使人不當選 徐巧芯:歡迎提告
2023-04-17 10:58 聯合報/ 記者林佳彣/台北即時報導
https://udn.com/news/story/6656/7102839

 
國民黨北市立委初選「費芯大戰」電話民調昨起一連3天,22日黨員投票。費鴻泰今指控徐巧芯的文宣「徐巧芯當立委、費鴻泰當部長」,意圖使人不當選。徐巧芯今反擊,文宣4月1日就發出,為何費當時沒意見,等到電話民調才拿出來扭曲?明明是正面訴求卻要被「警告」,感到遺憾,若真是意圖使人不當選,歡迎費委員提告,她絕對經得起檢驗,可受公評。

徐巧芯今指出,費鴻泰稱「有人在發意圖使人不當選」的文件,甚至用很重的字眼對她批判,身為初選競選的對手,鄭重提出3點聲明。首先,這是一份正式的競選文宣,上面都有她的簽名,絕非黑函,也不可能有人看到文宣以為是黨部發的。

徐巧芯也說,文宣內容「我支持徐巧芯做立委、費鴻泰當部長,世代雙贏,松信加油,戰力加倍,並肩打贏2024、力拚重返執政」,是她的主張,也是不少選民對選區的期待。

她認為,這更是代表團結、砲口一致對外的精神,更是尊重費委員的過往,並未對他否定,亦無人身攻擊,並認為是屬於是正面的文宣。英國也有影子內閣的概念,怎麼會是「意圖使人不當選」?明明是很正面的訴求,光明磊落,卻要被「警告」,「我很遺憾,也相當傷心我的好意遭到曲解。」

再者,徐巧芯相當不解,這個文宣是在4月1日就發出的派報,為何費委員當時沒有意見,等到進行電話民調時才拿出來扭曲?若真的是「意圖使人不當選」,歡迎費委員提告,她絕對經得起檢驗,可受公評。

她呼籲,在民調期間、選戰最後關頭,希望彼此應該保持正面的選舉,不要亂發脾氣,要保持君子之爭的風度,團結對外。

====

費當年跟王鴻薇爭的時候也在那邊因為韓國漁的聲音要告對方違反黨紀、偽造文書,還假猩猩說為人家好要人家退選,結果跟徐選又故計重施

說黨內不互打,結果跟你初選,你都要告484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215.11.95 (臺灣)
※ 作者: Silvemy 2023-04-17 15:47:17
※ 文章代碼(AID): #1aFFc8M5 (HatePolitics)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681717640.A.585.html
DOOT: 小學生吵架...1F 59.126.75.112 台灣 04/17 15:53
ss123428: 其實真的蠻髒的 讓選民誤以為費鴻泰沒有要選立委了2F 27.53.136.90 台灣 04/17 15:55
accoh: 費是草莓族嗎4F 42.72.103.110 台灣 04/17 15:56
requan: 大餅這樣玩!輸了下屆費怎麼可能交棒給妳這屆要是沒有贏費再贏立委,注定萬年議員5F 42.74.56.122 台灣 04/17 15:56
daleptt: 晚輩們看好了 在車輪就是要這樣才能出頭7F 106.107.240.159 台灣 04/17 15:58
ccucwc: 真的髒
費選上應該會去培養其他接班人 徐不用想了8F 202.214.150.19 日本 04/17 15:58
MVPGGYY: 妳這樣玩,初選完後輸了的要怎麼支持妳......10F 27.242.228.158 台灣 04/17 15:59
ss123428: 提告幹嘛 這種惡質選舉應該直接撤銷徐巧芯參選資格好嗎12F 27.53.136.90 台灣 04/17 16:02
malisse74: 自稱被架枴子的要別人乾淨選舉 呵14F 61.216.57.1 台灣 04/17 16:02
ss123428: 明明就在立委初選 結果刻意發文宣說費鴻泰要去當部長了 這就惡意誤導阿
 而且費鴻泰和黨部四月初都警告過她一次了 她上禮拜六還是再玩一次 根本不把國民黨當成一回事
有一種你們越叫我不要這樣做 我就偏要這樣做的感覺
她寫費鴻泰要當部長也沒經過費鴻泰同意 費鴻泰如果寫支持徐巧芯當議員 她應該馬上就去提告了15F 27.53.136.90 台灣 04/17 16:03
nepenthes7: 笑死 跟小早川一樣白癡 撕破臉幹嘛25F 123.205.145.198 台灣 04/17 16:07
requan: 其實已經沒招了,就是故意引費提告或黨出手,這樣大餅才能再當受虐兒炒作話題26F 42.74.56.122 台灣 04/17 16:09
killptt: 徐真的很噁心 希望她可以從台灣政壇消失28F 114.140.73.160 台灣 04/17 16:33

--
作者 Silvemy 的最新發文:
點此顯示更多發文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