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HatePolitics作者 cycutom (cycutom真的不出門的那漳)標題 [討論] 送回來後按軍法就是要判投敵關10年沒錯吧時間 Fri Mar 10 18:00:38 2023
依《陸海空軍刑法》第39條則規定,意圖長期脫免職役而離去或不就職役者,處5年以下
有期徒刑,但6天內自動歸隊者可減輕其刑。另第24條規定,投敵者可處死刑、無期徒刑
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
在八卦版推文有人提到是戰爭時期才適用
但就字義上,並沒有限定戰爭時期啊
那回到「投敵」
是「投敵」沒錯啊
所以這有什麼空間不適用24條規定嗎?
我看是沒有空間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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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cycutom 2023-03-10 18:0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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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送回來後按軍法就是要判投敵關10年沒錯吧
03-10 18:00 cycutom
推 icrose: 是被救,不是投敵。準備去金門玩而已1F 171.14.60.108 中國 03/10 18:02
推 tn00270144: ???? 你有證據他是要投敵嗎2F 101.138.10.27 台灣 03/10 18:02
→ s81048112: 現在連中國都沒消息3F 106.64.144.213 台灣 03/10 18:03
→ tn00270144: 好像、感覺、疑似。這種不算證據喔4F 101.138.10.27 台灣 03/10 18:03
→ s81048112: 目前最先有報導 是蘋果5F 106.64.144.213 台灣 03/10 18:03
→ jerrylin: 看他有沒有帶走甚麼東西 不然算逃兵6F 36.233.110.178 台灣 03/10 18:10
投敵的定義裡還要有帶走什麼東西?= =
※ 編輯: cycutom (203.74.132.237 臺灣), 03/10/2023 18:13:07
→ lbowlbow: 事實上,兩岸並沒有停戰協定吧?7F 223.137.65.47 台灣 03/10 18:38
推 re340: 中國國民黨跟共產黨內戰又還沒宣布結束8F 114.137.192.255 台灣 03/10 18:48
推 solsol: 只是"可" 不會判到10年以上啦9F 220.134.113.92 台灣 03/10 18:54
→ chiangdapang: 金門地區是敵前,當然是死刑10F 114.140.81.101 台灣 03/10 19:18
推 j0588: 動員勘亂時期早就終止啦,是不是投敵在法庭上還有得吵咧11F 114.32.251.217 台灣 03/10 1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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