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spirit119 (一二三木頭人)
標題 Re: [新聞] 獨/士林地院副法警長戒護狂踩少年腳掌
時間 Tue Feb  3 14:58:44 2026


: 懲戒法院綜合在場法警及少年證言,並參考士林地院政風室調查報告及職務報告,認定廖
: 男違法執行職務應有的比例原則,即使刑事部分經檢察官不起訴,也不能免除行政違失責
: 任,有懲戒之必要。

這種公務員實施私刑的情況可以用什麼理由不起訴阿

替天行道? 無犯意? 正當防衛? 緊急避難?

還是老樣子 只是犯罪者誤會了自己有阻絕違法事由

這種情況有什麼好誤會的

警察不考刑事訴訟法 但法警有考吧

有沒有人能為我這種法盲解釋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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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spirit119 2026-02-03 14:5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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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獨/士林地院副法警長戒護狂踩少年腳掌
02-03 14:58 spirit119
magamanzero: 沒有 檢察官可以不起訴也告不了他1F 60.248.126.193 台灣 02/03 14:59
aakkssqq: 有違法請提告~有無起訴判決就不關你事了這就是我們台灣人要的社會~你有意見?2F 61.216.162.228 台灣 02/03 15:00
原來這是台灣人要的
那我就沒意見了
chien20145: 畢竟是閩南人執政4F 42.73.22.124 台灣 02/03 15:04
abcdragon: 法警過太爽,勸你快去考5F 220.138.220.203 台灣 02/03 15:04
我書讀得少 不要騙我 第一線的工作哪有爽的
坐長官辦公室的比較爽 還可以霸凌下屬
onstar: 實體上要有傷害,程序上要有告訴6F 114.136.242.71 台灣 02/03 15:07
對欸 你好像是正確答案 沒有說不起訴的是什麼罪名
haywk: 因為法律是用來統治人民的7F 118.171.131.135 台灣 02/03 15:07
※ 編輯: spirit119 (106.64.137.179 臺灣), 02/03/2026 15:08:59
qt359101: 看是用凌虐人犯還是傷害起訴吧 傷害罪不起訴也可以8F 223.137.93.38 台灣 02/03 1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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