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laptic (靜夜聖林彼岸花)
標題 Re: [問卦] 現在加上 "據傳" 兩個字就不算造謠嗎
時間 Sun Sep  1 14:14:35 2024


※ 引述《joeboy (揪立)》之銘言:
: 阿是這樣啦
: 現在是只要加上據傳兩個字就可以不算我造謠嗎
: 誰說的? 網友說的 我只是拿來傳而已
: 所以我可以跟那個女記者說「據傳你媽外面偷客兄」
: 反正不是我說的
: 我只是轉傳的
: 這樣算造謠嗎?

就算不是造謠,也不等同完全不違法

如果像文中說法,稱他人母親在外面偷情,但實際上卻未曾發生,這情況下有可能會被告
「妨害名譽」(且刑事、民事均得追訴)。



而且,按刑罰輕重程度來看

「造謠」屬《社會秩序維護法》之罪,得由警察機關移送法院(但造成恐慌的話,則是不
同罪狀了);

而「妨害名譽」則為《刑法》之罪,須由檢察官提起公訴

廣義而言,除非導致對造在公益上受到不法侵害,否則只能以較輕的指控論斷(而且不會
留下任何案底)。



至於單純「據傳」、「據說」等類文字的用法,這邊不另行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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緊握的拳頭捏碎了願望 令鮮血流滿了掌心
無盡的翅膀猶如鎖鏈一般 沉重得令人無法動彈
只懂得失去的稚幼眼眸中 人們懷念永不復返的星光
每一盞點起的燈火 都綻放著生命的光芒 載著前行乃是命運
銘刻光輝 對誰都溫柔 歲月的痕跡
   ——西川貴教《ヴェスティージ》(『機動戰士鋼彈SEED DESTINY』第四片頭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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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laptic 2024-09-01 14:1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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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問卦] 現在加上 "據傳" 兩個字就不算造謠嗎
09-01 14:14 laptic
xiemark: 看檢察官起訴誰吧1F 1.200.72.120 台灣 09/01 14:15
async: 八卦一堆人幻想青鳥朋友 就是一直據傳2F 111.242.112.93 台灣 09/01 14:17
tengerinedog: 黨養的狗自己決定咬誰3F 223.141.62.115 台灣 09/01 14:19
kevinsun0423: 據傳青鳥全家都死光了4F 49.216.131.224 台灣 09/01 14:20
Madridtop: 綠淫率店就不知道坍幾遷藝了5F 115.43.251.109 台灣 09/01 14:20
Amara: 鏡週刊可以 你不行6F 27.53.249.14 台灣 09/01 14:20
Oolong5566: 據傳白粉吸太多了www鴨進去超爽7F 42.72.140.106 台灣 09/01 1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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