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csi9507121 (Corydoras)
標題 [問卦] 為何財產來源不明罪只針對公職人員?
時間 Tue Aug 27 21:46:05 2024


如題啦,大家都知道今天台灣新聞最熱的議題
就是前桃園市長鄭文燦家中被搜索出600多萬的現金
使得檢方揚言將以財產來源不明罪來調查此筆現金的來源

小弟查了一下有關財產來源不明罪的法條
發現這個罪名只針對有公職身分者
並不適用於一般平民

可是小弟想了一下,就算不是官員
常理判斷,一般人家裡如果莫名其妙多出一筆巨款卻無法說明來源
那也是一件很奇怪的事情

先不談是否為犯罪所得
突然多出一筆現金,光是稅務問題就很可能涉及逃稅
那這樣的話,為了全國人民的公共利益
財產來源不明罪不是應該適用在全國民眾而非僅限公職身分者嗎?

如果一般人適用財產來源不明罪
這條罪光是拿來對付持有鉅款的詐騙集團就是一把尚方寶劍
並且也能提高逃稅風險,進而增加政府的稅收
對於全民不是很好嗎?

請問各位,明明財產來源不明罪的衍生好處非常多
為何這條罪目前只針對公職人員而不適用全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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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0.241.192 (臺灣)
※ 作者: csi9507121 2024-08-27 21:46:05
※ 文章代碼(AID): #1cpTYVay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24766367.A.93C.html
shinewind: 法律不是讓你隨便擴大範圍1F 27.242.30.44 台灣 08/27 21:54
一般上班族的收入都用匯款的,而且任職公司也要作帳
所以收入多少都攤在陽光下
同樣的老闆開公司,或是股東買股票投資,其收入也會出現在5月的報稅資料裡
所以正常人每一筆收入都應該有金流可查

突然出現一筆巨款,卻不能說明其來源
難道不是件很奇怪的事嗎?
合理懷疑不是做黑的就是有逃稅嫌疑
那司法機關進行調查,不是理所當然?
※ 編輯: csi9507121 (1.160.241.192 臺灣), 08/27/2024 21:58:27
shinewind: 法律要這樣玩,就是在傷害民眾自主權你這樣跟路上警察看你不爽,就叫你掏證件87%像2F 27.242.30.44 台灣 08/27 21:55
DuvetLain: 山上採茶工日領現金的那種都財產來源不明5F 27.51.64.78 台灣 08/27 21:55
jimhall: 保護財團利益 沒發現財團賄賂官員 利益7F 112.78.92.56 台灣 08/27 21:56
shinewind: 法律是有限度的規範,不是讓你為所欲8F 27.242.30.44 台灣 08/27 21:56
jimhall: 無限 但是處罰輕 頂多出事供出官員 就輕9F 112.78.92.56 台灣 08/27 21:56
shinewind: 為欸10F 27.242.30.44 台灣 08/27 21:56
jimhall: 判了 賺到的錢都還是在自己口袋 根本鼓勵花錢勾結官員11F 112.78.92.56 台灣 08/27 21:56
ivorysoap 
ivorysoap: 洗錢罪13F 49.217.59.96 台灣 08/27 21:56
※ 編輯: csi9507121 (1.160.241.192 臺灣), 08/27/2024 22:00:11
alex00089: 有利害關係14F 42.77.104.8 台灣 08/27 22:01
steelheart3: 有錢人不想讓你知道他是怎樣有錢的 法律人重要客戶 公務員太窮不重要15F 61.227.108.211 台灣 08/27 22:04
KITAN: 肥豬狗官都抓不完了,還抓一般人17F 220.132.154.62 台灣 08/27 22:27
kingstongyu: 你可以不要從事公職,本來就是領死薪水為啥有那麼多收入?!如果明清朝當官的也要財產申報那很多官都無法解釋為啥會有那麼多的資產了,張居正的資產也和他的收入不對等啊~~18F 36.233.35.7 台灣 08/27 2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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